吉茲亞(丁稅)-事實與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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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於:2015-06-04, 週四

吉茲亞(丁稅)-事實與傳說

Raymond Ibrahim(http://www.jihadwatch.org/author/raymond-ibrahim

2015年5月29日

吉茲亞回來

近年愈多穆斯林要求非穆斯林-即「不信道者」-付吉茲亞(jizya,丁稅)的案件,不從者面臨死亡威脅;而對於吉茲亞,西方要非一知半解,就是以為這是伊斯蘭的「寛容」政策。

一段影片顯示2015年4月伊斯蘭國在利比亞屠殺約30名埃塞俄比亞基督徒,其發言人重覆說,全球基督徒若要保命,就必須付吉茲亞(http://www.raymondibrahim.com/muslim-persecution-of-christians/christians-accept-execution-rather-than-islam/)(但一貧如洗的埃塞俄比亞移民、還有之前被殺的21名科普特人都無力支付):

「誰若拒絕〔付吉茲亞〕,我們必以戈矛侍候,將他置諸死地,虜孩子為奴,財產沒收作戰利品。這是安拉和他使者的審判。」

去年6月伊斯蘭國入侵尼尼微平原附近古代基督徒區域的時候再次宣布(http://news.yahoo.com/convert-pay-tax-die-islamic-state-warns-christians-181415698--business.html?soc_src=mediacontentsharebuttons):「我們給他們〔亞述基督徒〕三個選擇:信伊斯蘭;簽署齊米盟約(http://www.raymondibrahim.com/islam/western-ignorance-of-the-conditions-of-omar/),包括付吉茲亞;若是拒絕,必以刀劍侍候。」

要求基督徒「不信道者」付吉茲亞的,其實不止伊斯蘭國(多數西方政客謬稱之「與伊斯蘭教完全無關(http://www.raymondibrahim.com/islam/the-islamic-state-and-islam/)」)。早在2002年,沙特阿拉伯教長Muhammad bin Adbul Rahman提到,穆斯林先知曾預言伊斯蘭終有一天征服羅馬,他說(http://archive.frontpagemag.com/readArticle.aspx?ARTID=8931):「我們將控制梵蒂岡之地,將控制羅馬,引進伊斯蘭。是的,基督徒…將屈從,付我們吉茲亞,或者改皈伊斯蘭。」

此外,近日發放一段短片可見,教長‘Issam Amira在阿克薩清真寺(Al Aqsa Mosque)講道時感歎(https://www.linga.org/local-news/NzUyNg),太多穆斯林以為聖戰只為對付入侵者,而事實上,穆斯林有義務發動聖戰主動(http://www.raymondibrahim.com/islam/offensive-jihad/)對付非穆斯林:

「面對奉異教的敵人,你們應該召他們-或改皈伊斯蘭、或是付吉茲亞,不然的話,你們要尋求安拉幫助攻打他們。就算他們不戰鬥〔或沒有主動攻擊你們〕,你們也要攻打他們!…要攻打他們!幾時?他們攻打你們才還手?不是,他們一拒絕改皈伊斯蘭、或拒絕付吉茲亞…無論他們喜歡與否,我們就要讓他們屈服在安拉主權下。」

總言之,伊斯蘭國是強迫「不信道者」付吉茲亞,這類案件正在整個穆斯林世界不斷增加。或者換一種說法:即如埃及薩拉菲派領袖Abu Shadi曾說,埃及基督徒「或改皈伊斯蘭,或付吉茲亞,不然就要預備迎戰」。埃及曼蘇拉大學女教授Amani Tawfiq博士也曾說:「埃及若是想逐漸擺脫經濟困境,解決國內貧窮問題,就應該向科普特人徵收吉茲亞。」

吉茲亞的教義與歷史

究竟吉茲亞是甚麼?

吉茲亞一字,見於古蘭經9:29,此節經文,現在大家都應該耳熟能詳:「當對抗(Fight)不信真主和末日、不遵真主及其使者的戒律、不奉真教的人,即曾受天經的人〔基督徒與猶太人〕,你們要與他們戰鬥,直到他們依照自己的能力,規規矩矩地交納丁稅。(強調為本文所加)」

據聖訓(http://www.usc.edu/org/cmje/religious-texts/hadith/muslim/019-smt.php#019.4294),安拉使者穆罕默德定期派穆斯林向非穆斯林徵收丁稅:「他們若拒絕改皈伊斯蘭,就向他們徵收吉茲亞。他們若肯付費,你們應該接受,勿向他們動手。若拒絕,你們就尋求安拉幫助,攻打他們。」

據說第二位「仁者哈里發」歐麥爾(Omar al Khattab)曾說,被征服的「不信道者」若拒絕改皈伊斯蘭,「就必須卑恭屈膝地繳吉茲亞,拒絕者刀劍侍候」。

降服非穆斯林的主題常見於伊斯蘭經注權威。據《中世紀伊斯蘭文明百科全書》(Medieval Islamic Civilization Encyclopedia),穆斯林「法學者視壓制、侮辱齊米為必要手段。齊米〔歸降的非穆斯林、基督徒與猶太人〕須在光天化日之下公開繳納吉茲亞,繳稅時雙掌朝上,讓稅吏拍打額頭或頸背。」

有伊斯蘭法學家特別制訂繳稅儀節,以侮辱齊米,包括讓穆斯林稅吏打耳光、掐脖子,甚至拔鬍子,繳稅時須俯伏。

阿拉伯文「吉茲亞」的字根原本意思是「償還」或「賠償」,指為某事作「補償」。據標準阿英字典《韓氏大字典》(Hans Wehr Dictionary),「吉茲亞」即「替代」、「代替…服役」的意思。

簡言之,非穆斯林一旦被征服,性命就在穆斯林手中,必須花錢贖回。征服者不取人性命,轉而取錢。如中世紀一位法學者說:「他們能保住性命和財產,全因付吉茲亞。」

過去,穆斯林因向歸降的百姓徵收吉茲亞而暴富,今天此類事件亦漸多。

舉例說,公元640年代初征服埃及基督徒的穆罕默德伙伴阿穆爾(Amr bin al-As),曾殺害、虐待任何隱瞞財寶收藏地點的科普特基督徒。一個科普特人問他:「我們要付多少吉茲亞?」這位伊斯蘭英雄答道:「總之如果將所有都給我-從地板到天花板,我也不會告訴你,你欠多少,即是說,你們〔科普特基督徒〕就是我們的錢盎,我們缺乏,你們也不會好過。我們過得好,你們也會過得好。」

這還不止。哈里發奧斯曼(Uthman)後來斥責阿穆爾,因為另一位埃及總督有方法為哈里發增廣財源;用奧斯曼的話形容,能令「奶駱駝〔指埃及基督徒〕…出更多奶」。多年後,另一位哈里發蘇萊曼(Suliman Abdul Malik)寫信給埃及總督,教他「奶駱駝直至擠乾,直至出血」。

難怪埃及從7世紀時人口大都是基督徒,發展至今天僅佔人口一成,且人數仍不斷下降-全賴伊斯蘭多年來逼害基督徒少數派。

繳納吉茲亞,其背後概念在於,可以對非穆斯林予取予攜。《伊斯蘭百科全書》(Encyclopedia of Islam)「吉茲亞」一詞解釋是,「隨時徵費,不必以教義作依歸」。中世紀旅行家馬可勃羅的編年誌似乎取態中立,卻也記述13世紀杜里斯(Tauris,今伊拉克)穆斯林之趣聞一則(http://www.raymondibrahim.com/islam/was-marco-polo-an-islamophobe/):

據他們的教義〔伊斯蘭〕,准許偷竊、搶掠異教徒之物,不算犯罪;穆斯林若〔在搶掠別人之物時〕為基督徒所傷或殺害…可算殉道…所有薩拉森人(Saracens,指穆斯林)皆持此原則。

這與近代教長Abu Ishaq al-Huwaini所言不謀而合,幾年前他論穆斯林世界如何解決經濟問題時說:

我們若是最少一年發動聖戰一兩次或兩三次,世上就會有很多人成為穆斯林。若有誰禁止、或妨礙我們達瓦〔邀請人改皈〕,應該殺死他,或虜作人質,沒收其財產及妻兒。此類戰鬥必充實聖戰士(Mujahid)的口袋,每次凱旋歸來即帶回家三四個奴隷,三四個婦女,三四個小孩,每個賣得300、400達拉姆(dirham),是一筆可觀收入。販賣人口,是聖戰士解財困之良方。

穆斯林領袖與流氓榨取「不信道者」的錢,視為得財之正當手段,此事久已有之,歷史長達超過千年。

此類經濟敲詐,直至歐洲直接介入才告結束。19世紀中,多個穆斯林地區相繼廢除吉茲亞制度,並賦予非穆斯林前所未有之權利;此舉原為取悅西方列強,後來成為與西方政權競爭之手段。奧圖曼帝國於1856年頒下王家手諭(Hatt-i Humayun decree),在帝國多個管治區域廢除吉茲亞;其他穆斯林地區亦隨著西方列強進駐,漸漸廢除此制。

然而今天,因西方准許、甚或在「多元文化主義」鼓勵下,穆斯林再次起來繼承傳統-實施吉茲亞制度,即是或制成伊斯蘭國法,或成為搶掠不信道者之藉口,總之,吉茲亞制度捲土重來。

穆斯林甚至在西方大肆宣傳。2013年,英國一位每年接受逾2萬5千英磅福利援助的穆斯林教士,竟稱英國納稅人為「奴隷」(http://www.raymondibrahim.com/from-the-arab-world/muslim-cleric-calls-u-s-aid-to-egypt-jizya/),他解釋說:「我們徵收吉茲亞,這畢竟是我們的哈格〔haq,阿拉伯語「權利」的意思〕。從卡非爾〔不信道者〕收錢是正常不過的,對不對?可見這是正常的。他們給我們錢-你工作,給我們錢。安拉偉大。錢是我們的。」

論吉茲亞的學術謊言

穆斯林-從伊斯蘭國聖戰士到埃及大學教授-都清楚明白何謂吉茲亞,另方面,西方卻對此一無所知-全賴所謂伊斯蘭權威幹的好事,包括西方諸位學者、「專家,發言人」。

下面引述喬治巿大學(Georgetown University)阿瓦利德王子中心(Prince Alwaleed Center)穆斯林-基督徒友好部門總監John Esposito發言節錄,他是炙手可熱的所謂伊斯蘭專家:

本地人(包括基督徒、猶太人及其他族群)多方發現,穆斯林規條其實較拜占庭和波斯法律更靈活、寛容度更大:容許諸宗教群體自由敬拜、設立領袖自治,實行本身的婚姻、離婚、遺產法。他們須納貢、繳丁稅(吉茲亞),以換取穆斯林保護,對抗外侮,並免除兵役,因此他們稱為「受保護的人」(齊米)。事實上,其稅率比較低,地區自主權也大…(強調為本文所加)

此論穆斯林統治之言實跨大其辭,再者,說繳吉茲亞是換取「穆斯林保護,以對抗外侮」,則是眼睜睜說謊。Esposito指繳納吉茲亞是為「免除兵役」,更是語無倫次,就好像穆斯林竟會讓「不信道」的手下敗將與他們並肩作戰,不必改皈就能參與聖戰(對付不信道者?)。

可惜這兩個迷思-即繳付吉茲亞是為「換取穆斯林保護、以對抗外侮」及「免除兵役」之說,已廣受接納。某位Hesham A. Hassaballa在BeliefNet(http://www.beliefnet.com/columnists/commonwordcommonlord/2014/08/nothing-islamic-about-isis-part-two-what-the-jizya-really-means.html)引述普林斯頓大學穆斯林教長Sohaib Sultan(http://time.com/author/sohaib-n-sultan/)的話重提類似說法,總結說:「因此,吉茲亞不過是免兵役之稅項,是伊斯蘭國家向『保護盟約』下之人民(齊米)徵收的償款。」

誠如上述眾穆斯林權威所言,無論過去現在,吉茲亞的確是保護費,卻非如Esposito等所說是為對付外侮,卻是齊米給周遭穆斯林繳納的保護費。從第一任哈里發歷千多年,至今日伊斯蘭國最新一任哈里發,歷代穆斯林統治者皆握緊「不信道者」性命,迫令他們用錢贖回。換言之,不信道的百姓就是被奶的牲畜,「直至擠乾,直至出血」-且借用早期一位哈里發難忘的話。

吉茲亞制度非如學界所言,是對歸降的非穆斯林少數民族人道又合理的徵費。吉茲亞根本就是勒索,是非穆斯林上繳穆斯林的保護費-給錢、改皈、丟性命,三擇其一。

而且吉茲亞制度,是伊斯蘭兩大支柱-古蘭經與聖訓-的命令。簡言之,吉茲亞是聖戰、帝國主義、仇恨婦女、蓄奴等種種做法以外又一醜惡行徑,學界難以為之粉飾。而此種惡法正當21世紀逐漸捲土重來,無奈世界仍然閒懶袖手。

注:未提供鏈接的引文主要取自《重釘十架-揭露伊斯蘭對基督徒發動的新戰爭》(Crucified Again: Exposing Islam’s New War on Christians)(http://www.amazon.com/gp/product/1621570258/ref=as_li_qf_sp_asin_il_tl?ie=UTF8&camp=1789&creative=9325&creativeASIN=1621570258&linkCode=as2&tag=uhurnetw-20),相關資料完整出處參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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