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耶穌說,父比子大,即可證明他不是神。沒有一位比神更大。

答:這是與問題有關的經文:

「你們聽見我對你們說了,我去還要到你們這裡來。你們若愛我,因我到父那裡去,就必喜樂,因為父是比我大(meizon)的。」約翰福音 14:28

因為提問者(一位穆斯林)認定神體一位論(神是唯一的存在並且只有一個位格),所以,若神提及其他比祂更大的存在顯然是不合理的。然而,如果神是三位一體的存在(即一位永恆的神存在於三個不同的卻不可分的位格當中),那麼其中一個位格的神性很有可能在某種意義上比其他位格更大。在這個三位一體的存在以外確實沒有更大的存在,但這並不一定意味著,三個位格的內部世界和內部關係不能存在於某種類型的權力架構或排名中。若主耶穌喜悅,我們將在以後的文章中更深入探討這一點。

現在,讓我們來討論耶穌告訴門徒父比他更大時意圖表達什麼。首先,「更大」一詞(希臘文-meizon)並不意味著某人在本質或本性上更大。它可以指某人或某物的地位更高以及/或者權力更大,正如以下經文所示: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婦人所生的,沒有一個興起來大(meizon)過施洗約翰的;然而天國裡最小的比他還大。」馬太福音11:11

約翰比所有婦人生的更大,這並不意味著其他人比起約翰是更低於人,或者他們在本性上不如約翰。這個詞在此所指的一定是,約翰在地位與排名上更高。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僕人不能大(meizon)於主人,差人也不能大(meizon)於差他的人。」約翰福音 13:16

奴隸及被差的人和主人以及差他的人一樣都是人,有著同樣的人性本質和本性。因此,「大」在此意思是地位和權力更大,而不在於本質和本性。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並且要做比這更大(meizona)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裡去。」約翰福音 14:12

門徒並沒有比耶穌做得更好,但因為他們將福音傳給了更多人,比耶穌在世上傳的人更多,因此他們做了更多的事。因此,「更大」指數量,而不是指品質,因為門徒與耶穌做一樣的事,只是數量更多。

上文所述表明,更大(meizon)這個詞的意思取決於上下文,要麼意味著在本性更大或地位更高,或兩者皆是。因此,我們若要知道耶穌在說父比他大時的真實意思,只有直接閱讀上下文。仔細查閱14章整章,主耶穌在此自稱他具有神的所有屬性:

「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麽,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麽,我必成就。」約翰福音 14:13-14

基督能夠親自回答所有向他求的或奉他的名所求的禱告。基督能夠聽到又回答所有的禱告,唯一可能是他是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

「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翰福音 14:20-21

基督說,他在所有門徒裡面,如果他僅僅是一個人或甚至一個天使,他根本不可能這樣說。但,由於耶穌就是神,而神是無處不在,因此基督說他能夠同一時間在所有信徒的裡面,這才完全合理。

最後:

『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約翰福音 14:23

父與子都與所有真信徒同住!基督清楚地表明,他和父平等,在於他和父一樣與每個信徒同住!

事實上,那些親自聽到耶穌的話的人都知道,他自稱與父平等:

『所以猶太人逼迫耶穌,因為他在安息日做了這事。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 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神為他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ison)。 』約翰福音 5:16-18

猶太人認為耶穌自稱與神平等的原因,是他大胆地宣稱作為神的兒子他與父有相同的神聖權利能夠在安息日作事。耶穌其實是說,作為神的兒子,因為他和神一樣不被安息日的律法和規條所束縛,他有能力在安息日做不合律法的事。

以下經文是耶穌自稱與父平等的另一個例子: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我與父原為一。』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要打他。耶穌對他們說:『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你們是為哪一件拿石頭打我呢?』猶太人回答說:『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是為你說僭妄的話;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神。』」約翰福音 10:27-33

基督認為自己擁有絕對獨一排他的神性:

「你們如今要知道:我,惟有我是神;在我以外並無別神。我使人死,我使人活;我損傷,我也醫治,並無人能從我手中救出來。」利未記 32:39

「自從有日子以來,我就是神;誰也不能救人脫離我手。我要行事誰能阻止呢?」以賽亞書 43:13

如果這還不夠驚人,那麼耶穌在他說父比萬有都大之後立刻申明他與父為一,在上下文中這就是針對那些會試圖將從天父全能的手上搶走信徒的人。

要更充分理解這些經文的含義,請記住,耶穌的重點是沒有人可以阻止神保護他的羊,因為世上無人比神更大能,從而也無人能夠阻撓他的目的-救贖他的羊。然而主耶穌將自己放在一個獨特的地位和範疇,因為他確實相信,他與父平等,在能力和權力上與父為一,他完全不同於其他任何人!

難怪猶太人認為耶穌褻瀆神。他們可清楚知道,基督自稱神,因為他相信自己能做只有耶和華才能做的事,因為他確實認為自己與他的父一樣大能!

鑒於上文所述,主耶穌的意思很明顯,即,父比他大。經文教導,當基督道成肉身時,他就接受了奴隸和僕人的地位:

「是誰為大?是坐席的呢?是服事人的呢?不是坐席的大嗎?然而,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路加福音22:27

『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裡去,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隨後把水倒在盆裡,就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挨到西門彼得,彼得對他說:「主啊,你洗我的腳嗎?」耶穌回答說:「我所做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西門彼得說:「主啊,不但我的腳,聯手和頭也要洗。」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耶穌原知道要賣他的是誰,所以說:「你們不都是乾淨的。」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對他們說:「我向你們所做的,你們明白嗎? 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約翰福音13:3-15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書 2:5-8

因此,只要基督以一個卑微的奴隸的樣式和地位留在世上,忍受逼迫、侮辱、傷害,最後受十字架的羞辱,那麼父就會得更大的榮耀。一旦基督返回到天堂,他就與父同坐,他將不再忍受屈辱。他將再一次與神同享榮耀,那榮耀是他還未道成肉身之前早在創世以先就有的榮耀:

「父啊,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父啊,我在哪裡,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裡,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約翰福音17:5,24

因此,天父更大,是在於地位和排名,而不在於本質和本性。所以,提問者犯的是一個範疇謬誤。他/她將本質和本性的範疇與地位和排名的範疇混淆,錯誤地假定,如果在某種範疇上(即,地位和權力)大於另一者,那麼他/她就必在另一範疇上(即本質和本性)更大。根據聖經上的這些確鑿真理,事實並非如此。

這篇文章翻譯自Sam Shamoun的在線文章「Jesus says that the Father is greater than he is, proving that he is not God. There is no one who is greater than God.」

http://www.answeringislam.info/Shamoun/q_father_greater.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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