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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向回教弟兄傳福音?

分類:文章
發佈於:2011-05-15, 週日

伊斯坎得. 沙地德


VB8405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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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光-維拉哈-奧地利
Light Of Life, P. O. Box 13,
A-9503 Villach (Austris)


目錄

第一部分:向回教弟兄傳講基督福音之指導

  1. 導言
  2. 引領回教徒歸主的途徑
  3. 怎樣與回教徒接觸?
  4. 傳道人的素質
  5. 怎樣向回教徒傳福音?
  6. 錯誤觀念

第二部分:回教所反對的基督教信仰

  1. 有關「三一神觀」
  2. 可蘭經中的廢棄論
  3. 十字架
  4. 神是基督的父
  5. 有關「變質」的指控
  6. 測試題

1. 導言

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馬可福音 16:15)

如果,每個人一生所遭遇的事情,並非偶然和機緣巧合,而是由神所決定所管理;那麼馬 可的話對世界的傳道機構而言,所具有的真確性又更應有多大呢?因為,確實是神自己在引導信徒 ,差遺千千萬萬的人遵照基督的命令: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而把福音帶到了世界各 地。

很多人嚮應神的呼召,成為神的僕人,往普天下去傳福音。我們不能忘記,在漫長的歲月中 ,早期先聖們所付出的努力。在他們進入永久的安息之前,已為我們下了信心和禱告的榜樣。有話 說:「正午之時,陽光豈能不強烈?」確實,神的許多僕人在阿拉伯國家,甚至在伊斯蘭教的中心 ,像埃及等國中工作的至誠和忠心,足以激勵我們擯棄任何恐懼,竭誠向伊斯蘭世界傳福音。

在伊斯蘭國家中,基督教教會間存在著對向回教徒傳福音的恐懼,這種情況並非單單由於受 近年來的政治,社會因素所影嚮而出現;而是在數世紀之前已開始萌生。當東方的許多國家被伊斯 蘭的刀劍所征服時,他們受著暴政之苦,受著不公平的待遇。這一切仍在人們的記憶之中產生著影 嚮,不時地會引起恐懼和警覺,每個被征服的民族,其主權都曾飽受侵犯。

此外,還有另一個原因,使中東的基督徒對福音工作缺乏興趣。有些回教徒宣稱歸信基督後 ,並沒有結出生命改變的果子,而真正的基督徒卻能展現出信心,道德勇氣和對基督的熱誠,未能結 出果子來的皈信者,他們的行為減弱了有些傳教者的信心,使他們沮喪;滿是信心得勝的盼望,轉為 悲觀失望。有人會為這些退後的皈信者作辨解,說他們未能結果子是因為他們未在愛和誠意中被接納 ,以至於影嚮了他們屬靈生命的成長;此外,當地信徒也對某些放棄了財產和家庭皈信基督的人缺乏 信任。

不少基督徒聖經知識不夠,認識耶和華的知識不夠,致使傳道時立論軟弱無力,作者有幸讀 到阿爾加-哈沙利的書「宗教知識的復興」,發現書中蘊含著崇高的思想;深奧的道德教訓,其一切 令作者驚喜!由此我得到提示:教會領袖確實需要有足夠的知識,特別是神學知識,以把工作做得 更好。

事實上,在回教徒中傳福音會面對許多困難,要克服這些困難,不僅要靠禱告,還要教會留 意盡全力支持向回教徒傳福音的宣教機構,這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 基督的國度是無限的,對神這永恒的目標,我們當作出回應。
  2. 我們一定要謹記基督的明確命令:傳福音給萬民聽。明顯的,回民弟兄,回教信徒也包括在 這「萬民」之中。而且,阿拉伯國家有許多人曾信基督教。
  3. 神呼召我們去完成這項工作, 因為他也愛回教國家的人民。回教徒也稱神為「有憐憫,有慈 愛」的。不過,他們不知道,也不願相信:如果不是藉著基督為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神的慈愛 就不能完全顯明出來;而且,這種救贖方法是神所命定的。
  4. 雖然大多數阿拉伯回教國家禁止在國內傳基督的道理,有的甚至把全部的宣教士驅逐出境。不 過,現代科技帶給我們傳福音的新方法,其中如利用印刷品,電台播音,錄音磁帶和錄象磁帶等。

讓我們利用這些傳播媒介,藉著禱告,全力祈求神消除阻止福音傳播的每一個障礙。

讓我們為在回教徒中工作的宣教團體祈禱,求神除去他們中裡的恐懼。

讓我們為面對多種壓力,影嚮,和感到恐懼的遠在東方的基督徒們祈禱;求神引導他們,賜 恩典給他們,給領導傳福音工作的人;神既差派他們為牧者,也必賜他們能力去牧養他的羊群。

我們還面對另一項挑戰:一些福音尚未傳到的地區,如沙特阿拉伯,在這些地區傳福音的工 作非常的困難, 我們要加倍努力。

讓我們祈禱,求神預備和呼召充滿聖靈,大有能力的工人;就像查理.哥頓將軍在信中向他 的姐妹所描述的。他這樣寫到:

在哪兒你能找到使徒?請允許我解釋使徒這個名詞的含義。我所指的使徒,是一個完全向世界死 的人,一個毫無自我執著的人;若神喜歡可以隨時取去他生命的人,一個能忍受在這人口稠密的地上 過呆滯生活的人。他不會過於在意與其親屬的聯系。而且,能夠安然面對死亡,孤寂,與人群的遠離 。在今日,這樣的人已很難找到!我不是要一些只能滿足一半,或符合一半要求的人;我要的是能夠 放棄一切,理解一切,準備著為基督的緣故去做任何事的人;若只打算做到一半或四分之三,而不是 全部,是無用的。在這樣的使徒面前,神的工場是何等的廣闊!

還有,讓我們為那些在福音之門仍開的回教國家(如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和果阿)中傳 福音的工人祈禱。這些地區約佔回教世界的一半以上。近來,這些地區對聖經的需求日增,人們渴慕 以新穎的方法學習基督教的道理和書藉。

讓我們為那些福音之門仍緊閉的地土和心靈祈禱。尤其是像毛里塔尼亞,利比亞,土耳其和 敘利亞等國。因為,沒有人能估計在這些國家中將會有怎樣的巨變,在神的國度下,這些國家將會怎 樣擴展其重要性。


禱告

主啊,我們在天上的父,在你兒子的寶血中,你為世上萬民預備了救恩,你賜給我們信實的 應許:很多從東從西而來的人,將會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在天國一同坐席。我們為回教徒能藉著 耶穌基督的寶血,歸向你,來到你的施恩寶座前而祈禱。求你憐憫看顧他們,因他們對你救贖的真理 是無知的。求你除去他們心中的驕傲和剛硬,讓主耶穌基督的無比大能向他們顯現,使他們明白自己 的罪,就是拒絕唯一的救主耶穌基督的寶血作為救贖。在他們中有愛你的,求你給他們勇氣,在你的 名下認罪悔改。讓沙特阿拉伯,伊朗和土耳其等國完全向福音開放的日子早日到來。

父啊,我們求你賜給在回教徒中工作的人有基督的同情和憐憫,使壓傷的蘆葦變成教會的支 柱,使冒煙的亞麻燃成燦爛的火炬。神啊!伸展你的膀臂彰顯你的大能,因為我們的指望在于你!父 啊!這是你的愛子耶穌基督,在伊斯蘭世界也被稱頌的時刻!讓你的朋友亞伯拉罕的禱告實現。請應 允我們的祈禱,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阿門。


2. 引領回教徒歸主的途徑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在殖民地制度統治下的各民族紛紛起來,要求獨立,把殖民主義勢 力從國土中驅逐出去。重獲自由之後,他們記得以往的輝煌歷史:在他們的國土上,曾有過一個橫跨 世界三分之二地土的,版圖廣大的帝國。然而,當阿圖曼人強大時,這個帝國被瓦解了。回教徒認為 宗教原則的失落墜毀是導致帝國瓦解的主要原因。

因此,這些國家的狂熱分子召開會議,決定促使帝王或統治者放棄民法,而以可蘭經中的律 法和聖人(先知)的傳統來代替。

由此,每個國家的回教徒竟相呼召個人和團體組成宗教社團,其中有:回教兄弟會,伊斯蘭 自由黨,和伊朗的霍梅尼革命,他們推翻了伊朗國王巴列維。其後,又把這運動輸送到其它伊斯蘭國 家。他的主要努力目標,其中有一項就是伊拉克展開活動,這一帶地方對什葉派是非常重要的。他們 的英雄侯賽因的墳墓在伊拉克的一個城市,這次騷亂使薩達姆-侯賽因以阿拉伯主義為名,向伊朗進行 苦戰,要重獲阿拉伯人在波斯灣水域的領土和權力。

為了與霍梅尼發動的什葉派運動相對抗,遜尼派的其他伊斯蘭國家,竟相在國內建立起了以伊 斯蘭律法為基礎的政治構架。

在我們討論引領回教徒歸主的方法之前,我們當明白如何與他們接觸,以及,怎樣向他們解釋 我們的動機。


3. 怎樣向回教徒傳福音?

「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跡隨著,証實所傳的道。」(馬可福音 16:2)

怎樣與回教徒接觸?我們應當跟從使徒約翰為我們提供的方法。他說:

「論到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 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証,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 們。)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 交的。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的喜樂充足。」(約翰一書1:1-4)

在這奇妙的章節中,耶穌基督的使徒,福音使者約翰 向我們揭示了傳福音的動機和目的: 那就是,使萬民能分享祝福。這祝福是藉著主耶穌基督才能在世上滋長的。祝福的要點是經過赦罪得 與神和好。主內的弟兄,這就是要你們順從基督的命令:「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

親愛的讀者或者會問:「我怎樣能把福音傳給那些人呢?答案就是:「獻上弟兄的愛,終不 會失敗。」因為只有愛,你才能獲得他的信任;由此,你才能為自己打開說話的門,使你可與他們談 及永恒的生命。

這是真確的事實,不少基督徒,最大的錯誤是對回教徒沒有表現出足夠的愛心,我們必須為此 求主耶穌饒恕。主耶穌說:「其次(誡命)也相仿,就是愛人如己,」所以,不論我們是誰,讓我們 記得回教徒也是我們的鄰舍,主耶穌吩咐我們,要愛鄰舍像愛我們自己一樣。

讀者也許會問:我當怎樣去愛人?答案是:行上帝眼中看為正的事,言行討神喜悅。按著使徒 的教訓:

「正因為這緣故,你們要分外殷勤;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識。有 了知識,又要加上節制;有了節制,又要加上忍耐;有了忍耐,又要加上虔敬;有了虔敬,又要加上 愛弟兄的心,有了愛弟兄的心,又要加上愛眾人的心。(彼得後書1:5-7)

當幫助有困難的回教徒,並為他們禱告,試著去理解他們和他們的信仰。因為他們也在盡力 掙扎,卻像他人一樣受到魔鬼的試探。他們也在追求生命的意義,也想要找到真神,找到人生問題的 答案。因此,你若真誠的待他們,你須試著去明白他們的感受。要做到這一步就有必要研究其信仰, 以對回教徒有更多的了解。

有人說,基督教與回教有許多相似之處,有的似乎如出一轍,這兩種信仰都是一神教,但信 仰的本質是不同的!因此,我們大有必要向回教弟兄宣講福音,因為福音中最寶貴,最重要的是耶穌 基督為我們的救贖主。然而,在伊斯蘭教中卻沒有這項真理。十字架和復活的信息,在回教中也沒有 。

聖經告訢我們,耶路撒冷的猶太人是十分敬虔的。他們相信獨一真神。雖然如此,神仍需感 動使徒向他們宣講耶穌基督;因為,「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同樣,回教徒也過虔敬的生活,但神 要他們聽到和相耶穌在世上所完成的工作。把福音傳給回教弟兄,也是所有信耶穌之人的責任:

「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 理托付了我們。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後書5:19-21)

在哥林多後書中保羅對使徒說:「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自己因耶 穌作你們的僕人。」這段話提醒我們要謙卑,慈愛,樂於助人,使回教弟兄信任我們。那樣才益於傳 講基督的福音。


4. 傳道人的素質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馬太福音 5:16)

  1. 傳講福音的人,應像保羅一樣有十字架的經歷;保羅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 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 是愛我,為我捨己。」(加拉太書 2:20)
  2. 講道人需與神有親密的關系,當常常禱告,被聖靈充滿,因此,行事為人總有聖靈的引道和支 持。
  3. 講道人需知道,每次講道並非孤軍作戰,而是與主耶穌基督同工。
  4. 講道人要有好名聲,保守自己行在光明中,好叫他的佈道工作無可指責,更有果效。
  5. 當確切地為人的靈魂得救而祈禱,因為,人的禱告是與神的工作有分。
  6. 當熟識聖經,若有神學訓練,能把聖經中的信仰道理講解清楚,則更為理想。
  7. 當熟識預言及其應驗,特別是與基督有關的。

作者在一本刊物中讀到一篇有關傳道人與一個有學問的回教徒之間的談論。這位回教徒想知 道,在舊約中是否有清楚的預言指向耶穌基督,這些預言曾否應驗,這位熱心的傳道人, 當是很容 易地就能指給他看,聖經中清楚又易懂的預言,而且是在新約中都應驗了的。

但是,這位傳道人過分熱心,選了個較深的預言,是在但以理書中的:

「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己經定了七十個七,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 永義,封住異象和預言,並膏至聖者。」(但以理書 9:24)

很可惜,熱心的傳道人並未能令這位回教徒滿意,因為,要詳細解釋這預言超出了他的能力 範圍,事實上,這個特別的預言在此並不合題,這傳道人在此失敗的原因是判斷錯誤和認識不足。 我們知道,我們所愛的回教弟兄們,擁有一個有系統的宗教。他被教導當信獨一真神,天使,聖經 和使徒。盡管,他們認為他們所相信的是獨一真神,並且用特定的方法去敬拜他, 但他們仍需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接受福音好信息。因為除了耶穌基督以外,別無拯救。人只有 藉著耶穌基督,才能到父那裡去。但令人痛心的是,耶穌基督的福音並非他們所關注的範圍,他 們不感到迫切需要之。他們重視的是功德的外在表現,這就成了他們接受福音的障礙。我們從福 音書中知道,要進永生需進窄門。耶穌基督對所有尋求真神的人說:

「你們要努力進窄門,我告訢你們,將來有許多人想要進去,卻是不能。」 (路加福音 13:24)

但是,回教卻講有一度廣闊的門,而且不必付出大的努力。其實,這門是通向永久的毀滅 。根據伊斯蘭教的教訓,藉著以下的方法,教徒的罪便可赦免,可進入「天堂」:

  1. 行善. (可蘭經.蘇拉.拉爾得22-23)
  2. 戒功. (可蘭經.蘇拉.阿漢雜部35)
  3. 念功(誦經):讀可蘭經並且委身去記誦它的人….
  4. 認信:這和亞的爾(Abu Thaur)所說的有關:「我遇上...先知,穿著白衣,正在睡覺。」 他醒過來說:「任何人誦讀」除了...別無真主,可以確定進入天堂......
  5. 比父母先死的孩子能救其父母進入天堂。這與哈迪(Hadith)有關:說,死了的孩子不快地站在 門口說:「沒有父母一起就不進天堂。」那裡的人就說:「讓他的父母和他一起進來。」這些話就被 人引用了。
  6. 丈夫的讚美,能拯救妻子進入天堂。這觀念出於哈迪(Hadith)傳統,然後,又被塔依馬西 (Tirmidhi)所引用。
  7. 妻子順服丈夫能使她的父親得赦罪。此論亦出自哈迪傳統,出現於 Anas Ibn Malik馬歷時代之 後。
  8. 朝聖可得赦罪。見柏格賴158(Sura Al –Ba-qara 2:158)
  9. 拜禱可獲赦罪:在哈迪傳統中,根據神的先知巴爾(Abu Bakr)所說:「如果他潔淨自己,然後 去拜禱,沒有一個人不被...赦免。


在結束這些之前,作者還要介紹一些回教中讓有罪的回教徒「度」過良心不安的危機的方法 ,例如:發假誓極易得赦免。贖罪法是用普通家常飯款待十個窮人...力不足者,則封齌三天。( 瑪懿代第五章89)。對待犯奸淫罪的也有相似的赦罪方法,見諸於哈迪傳統(第十一章Sura Hud,11:114)。

這些荒謬的贖罪方法,使回教徒們寧願守這些容易遵行的規條,而棄絕基督耶穌的教導, 如:悔改,信心,和聖潔。這就是使基督耶穌的福音在回教世界中傳播受阻的原因之一。聖經教導我 們:

「你們要追求與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希伯來書 12:14)

向回教徒傳福音之所以困難,還因為他們有好辨論,爭議的傾向,並深陷在民族自傲之中。 因為這些原因,當基督徒嘗試以基督耶穌救贖的信息去與回教徒接觸時,就有必要學習, 去付出更大的愛;他們當擯棄祖先傳統的隔膜。當記住:主耶穌被人釘死在十架上時,仍禱告說:

「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加福音 20:34)

讓我們把這一切都交托給我們在天上的父,他願所有的人都得著基督耶穌的救恩,獲得真理 ,得著認識耶和華榮耀的知識。

但可悲的是,一些人會說:「他們有他們的宗教,我們有我們的,我們與回教徒有何相干? 」這些話是不負責的,只會出自破壞基督的好信息和蔑視他的命令的人的口。

主耶穌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 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28:19-20)

主耶穌還說:「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裡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 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約翰福音 10:16)

也許回教外在的禮儀,因須按著規條進行,是富有吸引力的。然而,無論外在的禮儀如何美 麗,也不能使敬拜者和真神之間,有真正的個人接觸;人若想要找到真神,除了通過基督耶穌以外, 別無其他路徑,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 福音14:6)

這是真理,這是神的命令,蒙恩的兒女當以潔淨的生命去向世人傳福音,這世人中,也包括 了回教弟兄們,這是與基督的福音相一致的。


5. 怎樣向回教徒傳福音?

「不以惡服惡,以辱罵還辱罵。倒要祝福,因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 (彼得前書 3:9)

我們當怎樣去向回教徒傳福音呢?要知道,回教的傳統,是對我們所愛的聖經的真實性, 加以攻擊。他們認為聖經是偽造的,還試圖說服世人相信其中的篇章錯亂了,他們不尊重聖經。

我們是否有必要用邏輯學和哲學去與他們公開辨論呢?

基於兩項理由,這不會成功。首先,我們當知道,回教弟兄討論宗教時,除了重復以下的 方程式以外,並不依賴其它的方法:

「被高舉讚頌的主說......」

「平安臨到他的先知說......」

「領袖如此如此說......」

對於用以上方法來討論問題的人,邏輯學和哲學是不派用場的。

第二,在宗教討論中,如果得意於運用邏輯和哲學,忽略神的恩典和聖靈的感動,往往是 游離原來以救贖為中心的目標,而轉移到世俗的辨論上去。很快你就會發現是在孤軍作戰了。不知 不覺你或許已掉進了就像保羅曾勸告信徒要棄絕的愚拙的爭辨中;因為這樣的辨論只會制造紛爭, 而我們作為主耶穌基督的僕人「不可爭競」。(見提摩太後書2:23-24)

那麼,我們當怎樣做呢?是否遇到回教弟兄時,沒有任何開場白,就在他面前喊叫:「你們 要聽!耶穌基督為你們被釘十字架,所以你們要相信他,否則你們將會被拋到地獄中去!」

若是這樣,你或許遭回教弟兄藐視,或被他當成不正常的人,至少會被當成蠢貨,或是宗教 狂熱者。因為你的話語使他奇怪,感到刺耳。

 

有人想向一位回教徒傳福音,第一次見面,直接了當地就說:「你是個敗壞的罪人,不過不 用怕,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寶血已洗淨了你一切的罪。」這位回教徒立即站起來,氣憤地離開了。 因為那位傳道人用了他所不能理解的語言向他講道。

因此,在神的葡萄園中工作的弟兄,須努力嘗試,尋找一些向回教徒傳講救恩的有效方法。 蒙福的福音書中滿了清晰易明白的章節,接納的人,同樣可以因信基督耶穌而得著拯救。

向回教弟兄傳福音,你的首要任務是向他提供聖經的準確性和未曾被篡改的証據。向回教 徒傳福音的工作者一定要留意一些重要事項:

  1. 對回教徒所尊敬的人物,不要作直或間接的攻擊。
  2. 以基督的慈愛和忍耐對待你的聽眾,使彼此間有信任的氣氛。
  3. 了解其風俗,以致能知道怎樣幫助他們接受救恩。
  4. 在所有事項中,最重要的是傳道人要以清潔的心去愛人,使他們確信他有良好的動機,相信他 表裡如一和他見証的真實無偽。在這種情況下,也許會引起某些問題:傳道人怎樣去吸引他們?怎 樣為基督去得著他們?用什麼方法,引領他們進入基督裡面,得神的恩典?

這關系到聖靈的工作,因為是神使之生長,又指定收割的時間。

有位朋友對作者說,回教弟兄對某些重要問題喜愛辨論,在社會上已蔚然成風,為什麼在這 方面我們不去迎合他們的喜好呢?

作者答道:我從沒有聽過任何一位回教徒是透過辨論而接受福音真理,因為基於以下理由, 爭辨不會來好的結果:

  1. 爭辨帶來混亂,不會帶來果效。
  2. 爭辨打開了批評之門,引致互相敵視。
  3. 爭辨者只關心他們的原則,堅持各自教義,這就容易形成武斷和教條主義。
  4. 大部分情況是結果引致在一般人中更廣泛的爭吵。

如果你的宣教工作,使你蒙受羞辱和咒詛,不要讓你的憤怒引你去報復。工作期間,當作者 回答有關「達利兒-阿撒比別」一書的問題時,接到摩洛哥一個年輕人的一連串問題。作者不敢拖延 作答。然而,這年輕人似並不欣賞這回答,竟寄給作者一封滿是侮辱字眼的信。作者讀信時,感到被 傷害及憤怒。但作者憤怒之時,聖靈用箴言15章智者的話語來提醒作者:「回答柔和,使怒消退。」 在聖靈智慧的亮光下,作者用了所能夠想到的最仁慈的言詞回了信,在信末用了登山寶訓作為結束; 並說「你以敵視的態度待我,但基督教導我去愛你。你憎恨我,冤枉我,但基督把這信息放在我心中 :叫我為你祈禱。」

不久之後,作者收到這位年輕人寄來的信。這樣說道:我試著給你寫回信時,手中的筆因慚 愧而顫動。怎樣我才能彌補對你的冒犯呢?「僅說『寬恕我』並不能清楚塗抹我對你的傷害。但我 是奉耶穌的名求你饒恕,因為是他在你心中生發愛心,以赦免來勝過羞辱。」


6. 錯誤觀念

「我與父原為一」(聖經.約翰福音10:3)

不少人認為要一位回教徒真誠地接受救恩是不可能的。因此,便覺得向回教徒傳道徒勞無益, 浪費時間。

這是出於惡者的思想,是與愛世人的神的意念相違背的。照實際經驗來說,一個從悟性上來認 識神的穆斯林,當他從神真誠的僕人那裡,聽到有關救恩的信息時,就不會猶豫來親自尋求神,經歷 神的救恩。以錯誤的想法來論斷回教弟兄,也是缺乏愛心的。而且,也顯出持錯誤觀點的人對神的應 許不確信。因為,神的應許宣告:

「我口所出的話,也是如此,決不徒然返回,卻要成就我所喜悅的,在我打發他去成就的事上 ,必然亨通。」(以賽亞書 55:11)

所以,我敦促世人,打碎從祖輩那裡承襲而來的批評怨恨之軛,而去親愛回教弟兄。帶給他們 得救恩的福音,使他們得以分享屬神的喜樂,這才是正確的。事實上,這也是基督徒的責任。如果透 過救恩信息的媒介,得以拯救靈魂歸向基督,就是盡信主之人對那靈魂的責任。這就像一個衛士在時 時警醒,盡自己的責任,要看管好一個滿載貴重珍寶的箱子一樣。

如果歸信了主耶穌的弟兄在某方面有錯誤,我們要以仁慈和愛心來對待處理之,當記住,我 們都還沒有十全十美,如果是出於善意的熱心,驅使我們向快要跌倒的弟兄給予勸導,讓我們以朋友 的態度相對待,心裡當記得聖經中使徒的訓令:

「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 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加拉太書 6:1)

耶穌對出賣他的猶大,語氣是愛的責備,這便是一個例子,透過慈愛耶穌給他機會,想要領他 悔改,得神的救恩。

可以肯定地說,在眾多造就神所拯救的靈魂的方法中,愛與仁慈是最有力的。我們也有責任向 主的孩子們暢開我們的心靈和家庭。

一個十分值得注意的問題是,對宗教事物的過分熱心會使信徒與福音的精神相離,並且,妨 礙我們表達基督徒的仁慈和忍耐。回教徒遇到這種情況時,易於在尋找基督的路上感到氣餒和無助。

現在,我們講到另一個問題:「我們怎樣與回教徒展開對話?」一般來說,以討論有關道德 問題的話語作為開始是較為有用的;接著,神的僕人就可以用登山寶訓來把話題轉到屬靈的事上來。 若是遇到反對或嘲笑,就當以神的愛和基督的忍耐去包容。如果,對方用回教思想和道德規條來跟你 討論,當避免用嘲笑的字句;因為我們的目的是傳揚救主耶穌基督。如果,他們列舉一些有名無實基 督徒的生活和行為,我們的回答應該永遠是「基督教是講基督」。 一位敬愛神的人:斯坦利-瓊斯博 士曾說:「我不是跟從傳道機構的會議,而是試著跟從基督的腳步。」


第二部分:

回教對基督教的誤解和成見:

回教徒所反對的基督信仰和回教徒不讀聖經的原因。

「猶太人是要神跡,希利尼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 在外邦人為愚拙。」(哥林多前書 1:22-23)

7. 有關「三一神觀」

「並且有聖靈作見証,因為聖靈就是真理。作見証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 樣也都歸於一。」(約翰一書 5:7-8)

當我們默想基督教信仰的基礎時,對照回教經典中的言論,發覺回教徒對基督教的指控,在 於指控基督徒相信多神。這一指控,我們基督徒是絕對不能接受的,因為,我們所敬拜的神是自有永 有的,他的恩典是無盡的。唯有他的名配受讚美,他的神性是獨一的,主當受讚美。他的神性不會被 分享,他被高舉讚美,在人的悟性中被肯定。耶和華是神,除他以外並無別神。聖父,聖子,聖靈三 位一體,自有永有,不受拘限,永遠常存;他的質不改,他是全能的,神聖的,公義的;他施恩於人 ,他的慈愛永遠常存,他就是真理。他的獨一性,不變性,不可分割性和不可分隔性,備受高舉稱頌 。

的統一性在聖經中已有詳細說明。聖經律法書中這樣說道:「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 們神是獨一的主。」(申命記 6:4)

先知書中亦說道:「我是耶和華,這是我的名,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也不將我的稱頌 歸給雕刻的偶像。」(以賽亞書 42:8)

福音書中又說道:「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哥林 多前書 8:6)

一一研習有關這道理的經文需要花很長的時間。在此我們只引錄少許,希望在回教徒反對閱讀 基督教作品的聲音中,能有所回應。

亳無疑問,基督教信仰來自神清晰的活語,基督有明確的教訓,說明神是一體的,是不可分割 的和不可分隔的,也是不可增生的。而且,自始至終,他以三位一體存在:聖父,聖子,聖靈,這三 位同時存在又為一體,有同一的質;三者不可分割,也不可分隔。

因此,伊斯蘭教對基督教三一教義的攻擊,是錯誤的。起初,伊斯蘭教並沒有攻擊「三位一體 ,」而是攻擊有人錯導的那些暗示的多元性,多神論,及肉體的繁衍。

撒拉尼(Imam Sha』 rani)曾引用沙賽爾(Ali-Wafa Al Shazil)的話語,可概要如下:「 傳統意念中的多數,並不排斥本質上的一體,這有些像樹枝與樹根,手指與手掌之間的關系。」

事實上,基督教的三位一體是真理,絲亳沒有否認神本體的統一,而是,相信聖父,聖子,聖 靈本質上是一位神。基督教無論在什麼情況之下,都沒有教導過多神,因為這是和聖經教訓相違背的 ,是和我們的信仰相矛盾的。正如基督徒信經中所說:「我們相信獨一的神」, 這就是基督教信仰對神的獨一性的肯定。

我們清楚看到伊斯蘭教所攻擊的一套教訓,是基督教以外的教訓,是基督教三位一體教義之外 的教義。是基督教信條以外的信條。回教經典中所說的這些與基督教教義相違背的思想是特別針對在 早期就已開始了的異端,就是叫人去敬拜蒙福的童貞女馬利亞。而這異端是一直受到基督教和基督徒 們強烈反對的。

基督教與這些異端是完全不同的,基督教有關三位一體獨一真神的教訓也是與這些異端完全不 同的,基督教從未教導除神以外耶穌基督又是另一位神,也沒有教導人說耶穌蒙福的母親馬利亞是神 。基督教一直教導人的是,聖子耶穌基督和聖父和聖靈是三位一體的獨一真神,基督耶穌說:「我與 父原為一。」(約翰福音10:30),就肯定了這一點。

同樣,馬利亞以自己為蒙福的,謙卑的在神面前敬拜稱頌施恩給她的神,並沒有說她是神,反 在她的讚美詩中稱頌神說:

「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因為他顧念他使女的卑微,從今以後,萬代要稱我 有福。」(路加福音 1:46-48)

從以上我們可見,伊斯蘭教的責問,與真正的基督教義亳無關系。

其實,提出有三位神的,是一群稱為馬吉安派(Marciontes)的人。因為他們宣講錯誤的三一 觀,被教會驅逐,他們所宣講的三位「神」是:

Adil:   接受律法者

Salih: 以福音廢止律法者

Shirrir: 魔鬼(撒旦)

伊斯蘭教攻擊的其它兩個教派:摩尼教派和迪山尼葉(Manicheans and Daysanites)教派, 這兩個教派都信奉二神論:一為善,被稱為「光明之質」一為惡,被稱為「黑暗之質」。這些異端教 派在伊斯蘭教出現前後,曾帶給教會極大的困擾。

基督教會對這些異端教派的譴責仍在繼續,就像回教對不合其教義信條的,也會加以譴責一 樣,從以上內容可見,事情並不像人們所想象的那樣,以為回教攻擊的,是真正基督教的三位一體。

在伊斯蘭神學家他以葉(Abou al-Khair bin al-Tayyeb)所著的Usul al-Din 中,這位傑出 的學者說:「有人告訴我,在福音書中,耶穌吩咐他的們徒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 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有人以為這就形成了三位神的信仰。」這位學者接著說:「無可 置疑,福音書,保羅書信和使徒行傳都是基督教律法的核心,現在這些書卷和基督教學者的普通言論 都為一神論作出了見証」;「父」,「子」和「聖靈」這些名稱是獨一真神自己本身的屬性。為了簡 短起見,我不一一証明他們的教義。盡管如此,我會應用引錄一些話語,都是一些有價值的資料,足 以下斷言証實他們的教義的正確性:

「基督徒相信神擁有一種本質,是以完美為標誌的,在耶穌身上啟示出神三個位格的屬性來 ,就是父,子,聖靈。」

伊馬姆(Hujjat al-lslam al-Ghazzali)繼續說:「如果這些解釋是正確的話,那麼,講論 者無論在詞語和專門述語上都沒有矛盾。」

另一位神學家拉西(Imam Fakhr ad-Din al-Razi),則這樣表達基督教三位一體的教義: 「據說基督徒如此說:『一種本質,三種位格。父, 子,聖靈同在一神之內』。就如「太陽」這詞語,包含日輪,光線和熱力;同樣,基督徒認為「父」 是我體(Self),「子」是話語,是道, 是道路,真理和生命,聖靈是生命,是保惠師一是訓慰師 。這道,這話語,是神的話語,子是神,聖靈也是神,三者成為一神。」從他以葉(Ibn Tayyib,Imam Ghazzali)和 al-Razid 的解說之中,我們可清楚地看到,回教的思想家和哲學家, 神學家,對傳統的基督教有關神三位一體的教義有清楚的了解,是不同於可蘭經中所譴責的錯誤的 思想。

伊斯蘭教對三位一體教義的誤解,我們還有正面的証據,al-Zajjaj在他寫的可蘭經的注釋中 說:「基督徒」說神,基督和馬利亞是三位神。

因此,伊斯蘭教的問題很複雜,其複雜在於錯誤地以為三位一體是暗示神,基督,馬利亞是三 位神,而這種思想在真正的基督教中並不存在。

我們承認三位一體是有關生存和生命的最深的奧秘之一。聖奧古斯丁(St。 Augustine)和其 後的宗教改革者加爾文(Calvin)都承認:雖然,拉丁語豐富而美麗,但它也不能表達這奧秘的深度 。

無論如何,有一件事是可以肯定的:基督徒所信仰的三位一體教義,並非從人而學得的; 換 句話說,這並非人思想的產物,而是真理,是作為真理去相信的。這真理是神啟示的在整本聖經裡的 ,是在整本聖經裡自始至終貫穿一致的。或許,重溫基督教會的三一神論,及其它有關思想的形成和 確立,會對我們有幫助,從使徒時代,直到第二世紀的基督教時代的開始,基督徒以聖經的原則,去 實踐信仰,並沒有專門地給基督教以特殊的形式。也沒有想過要去明確的陳述基督教信仰的教義。當 他們面對教義上的問題,就把它留給了使徒。和他們的後繼者去解決。

隨著異端的出現,對信仰內容有了意見分歧,最主要的是有關主耶穌與聖靈和天父的關系。 特別是在撒伯流(Sabellius)的觀點開始傳播時,亞流(Arius)追隨之,這時,教會對這些歧異觀 點,需作緊迫的抉擇。前者說:「聖父是不必依賴三位一體而自我統一的;聖父,聖子和聖靈這些詞 語不過是神的表現和彰顯而已。」後者則宣佈聖子和聖靈並非等同與聖父, 宣稱聖子和聖靈是被創 造的,因此地位低於聖父,基督教會拒絕這些觀點,是因為其與聖經中的教導相予盾:我們所敬重的 聖書聖經清楚教導我們,聖父,聖子和聖靈這三者無時無刻不是共存的。

我們讀到詩篇110:1節說道:

「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座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的仇敵作你的腳凳。』」

這說明自永恒至永遠父,子,聖靈是同在的。

詩篇16:8節中我們讀到:

「我將耶和華常擺在我面前,因他在我右邊,我便不至搖動。」

在對抗回教一神論及其對基督啟示的否定時,教會發覺,需要對自己的神學原則,作更深刻的 檢視和察驗:

在這點上,回教的問題把東方教會從睡眠中搖醒,從死亡中復活,使他們看到他們所擁有的屬 靈寶藏的真象,並感到有屬靈上的責任去宣揚,傳講,關於道成肉身和聖靈的教義,不只是放在鞘中 的兩柄鋒利和閃爍的武器,不只是作為我們遠古而有力的信仰的証據,而且,是我們作為基督徒行走 天路所必需的兩項基本要素。東方正統教會在面對回教時顯得軟弱無力,因為,他們的正統只限於他 們教義的範圍。但三位一體教義在針對回教單神教義上是有效的,然而,這些教義必須存活於每個基 督徒的言語和心靈之中,才真正有效。

加典納牧師(Rev。 Gardiner)在聖公會聖餐的(Anglican Communion)演講中強調了由於基 督教三位一體教義和回教單神主義相對抗,而帶出的種種道德後果。回教迫使我們基督徒在神性中認 識三位一體的本質。在討論了屬天的權威和神秘的判斷兩項特性之後,他說:「是回教對聖經和基督 教三位一體教義的拒絕,促使基督教會反省,」並在:「神在基督裡,使世人與他和好」這句神聖話 語的光照之下,對有關贖罪及其奧秘的教導開始重作探討。

因著研究「回教中三位一體的真相」這題目,我們為又真又活的神在聖經中向我們啟示的知 識心中充滿感激。同時,我們在探討可蘭經中有關基督耶穌的話時,明顯看出,回教徒錯把先知,聖 人,當做了神與人之間的中保,代替了神與人之間惟一的中保:耶穌基督, 這引致我們對神的慈愛 憐憫有了更深入的認識和更強烈的感受;這是藉著「神本性一切的豐盛, 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裡 面」的這位耶穌基督:神成了人的樣式向我們顯現啟示出來,他為罪人獻上自己作犧牲,為世人的罪 作了挽回祭,是配得權能,豐富,智慧,能力,尊貴和讚美的。

基督教所傳揚的一神信仰,若果與基督的教訓相分離,就會使神成為一個不能理解的謎。 這 就會使對神的崇拜成為虛空的宗教儀式,對崇拜者也毫無意義。怪不得那些依附於絕對一神信條的人 讚美神,不過只在口頭上讚美,而非在行事上顯明。對他們來說,基督只不過是眾先知中的一位。雖 然他們高舉他的人品,卻漠視他,絲毫不感到需要他。一個沒有基督耶穌的有關神的觀念,是我們所 不可想象的!當基督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約翰福音14:6)時,他已親自肯定了這個真理。

史威馬博士(Dr。 Zwemer)曾這樣寫道:「不論回教徒怎樣高舉那神聖的存在和推崇尊貴永 恒的那一位,沒有基督,他們永不會獲得有關神的屬性的真理:憐憫和愛。這些屬性讓人可以用心靈 和感官去親近神。事實是:只有在神的獨生愛子基督耶穌裡,信徒才可以認識他們和神的關系,因為 有聖靈向他們的心靈証明,他們是神的兒女。」

與異端作戰,捍衛信仰最突出的領袖之一,就是聖亞他那修(Saint Athanasius),他公佈 了著名的亞他那修信經。以下是信經中的一些摘錄:

「尋求救贖的人,在任何事件之前,一定要把握教會的普遍信仰-───就是敬拜三位一體的 獨一真神,聖父是一位,聖子是一位,聖靈是一位,無論如何,父,子和聖靈是一神,擁有同等的榮 耀和同等永恒的偉大。

神是神,子是神,聖靈是神,但他們不是三位神,而是一位主。

三位之中沒有一位是在前或在後的,因為三位有相等的永恒性和相同的本質。」

有人詢究,會這樣問道:「這教義的根據和基礎是什麼?有哪些証據可以支持其真實性和永恒 的特質?在歷史上,這教義怎樣達到如此有力而確定的程度?」回答是:「首要而唯一的証明就是聖 經。毫無疑問,在聖經中啟示的神的統一的本性,不是絕對的統一(absolute unity),或者簡單的統一,而是包涵所有的統一(all embracing unity);這使基督徒對所相信 的三位一體的本質光耀明亮。」

所有致力於研究這聖經教義的典籍之中,最突出的是尼西亞信經(Nicene Creed)。 毫無疑 問,一個深入研究基督教信仰的人會有以下的發現:

  1. 父,子和聖靈,每一位都有相同的稱謂和神聖的屬性,每一位都配得我們敬拜。
  2. 聖經中証明子的神聖,正如其証明父的神聖一樣。在約翰福音5:23節中,我們讀到:
    「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
  3. 從聖經中,我們清楚知道聖靈擁有的神性,與父和子的相同。因為,在約翰福音4:
    24節中這樣說道:「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諴實拜他。」

三位一體的統一性

  1. 有關天父
    在聖經的默示中,我們讀到以下有關神的章節:

    1. 他是我們的父:帖撒羅尼迦後書2:16節中說:「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自己和我們的父上帝。」
    2. 關於子:在聖經以賽亞書9:6節中我們讀到:「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 必擔在他的肩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3. 關於聖靈:他是同一真神,在使徒行傳5:3-4節中我們讀到:「亞拿尼亞為什麼撒但充滿了 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你不是欺哄人, 是欺哄神了。」
  2. 有關「主」這個字

    1. 父是「主」:在路加福音10:21節中,我們讀到:「那時耶穌被聖靈充滿感動就歡樂,說: 」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的人就藏起來, 向嬰孩就顯出來。父 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
    2. 子是「主」:在使徒行傳10:36節中,我們讀到:「神藉著耶穌基督(他是萬有的主)傳和 平的福音, 將這道賜給以色列人。」
    3. 聖靈是「主」:在聖經哥林多後書3:17節中我們讀到:「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 得自由。」
  3. 有關三位的永恒性

    1. 父是永存的:在聖經但以理書6:25-26節,我們讀到:「那時大利烏王傳旨,曉諭住在全地 ,各方各國各族的人,說:願你們大享平安,現在我降旨曉諭我所統轄的全國人民,要在但以理的神 面前,戰兢恐懼,因為他是永遠長存的活神。他的國永不敗壞,他的權柄永存無極。」
    2. 子是永存的:在啟示錄1:8節中我們讀到:「主神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嘎; 是昔在今在以 後永在的全能者。」
    3. 聖靈是永存的:在聖經希伯來書9:14節中我們讀到:「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 將自己無暇疪 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的神麼。」
  4. 有關三位的無所不在

    1. 有關父:在聖經以弗所書4:6節中,我們讀到:「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 乎罪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
    2. 關於子:在聖經馬太福音18:19-20節中我們讀到:「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 上,同心合意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人奉我的名聚會, 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3. 關於聖靈:在聖經詩篇139:7-10節中我們讀到:「我往哪裡去躲避你的靈,我往那裡逃避你的 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裡;我若在陽間下榻,你也在那裡。我若展開清晨的翅膀,飛到海極居住 ,就是在那裡,你的手必引導我,你的右手,也必扶持我。」
  5. 三位配得敬拜

    1. 關於父:在聖經約翰福音4:23節中我們讀到:「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 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
    2. 關於子:在聖經腓立比書2:10-11節中,我們讀到:「叫一切在天上,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 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於父神。」
    3. 關於聖靈:在聖經羅馬書8:26節中我們讀到:「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 我們本不曉得 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
  6. 神的愛

    1. 關於父:在約翰福音16:27節中我們讀到:「父自己愛你們,因為你們已經愛我,又信我是 從父出來的。」
    2. 關於子:在約翰福音15:15節中我們讀到:「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為僕人不知道主人所 作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為我從父所聽所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
    3. 關於聖靈:在聖經提摩太後書1:7中,我們讀到:「因為神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 仁愛,謹守的心。」
  7. 神的聖潔

    1. 關於父:在約翰福音17:11節我們讀到:「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 那裡去。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
    2. 關於子:在路加福音1:35節中我們讀到:「天使回答說: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陰 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
    3. 關於聖靈:在聖經以弗所書4:30節中我們讀到:「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擾,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 ,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

有人可能會問,在基督教信仰中,教導三位一體的教義有什麼價值?答案是:肯定有。因為三 位一體的真理能澄清回教經典中的種種教訓。其作用包括:

  1. 高舉神的至高尊位並闡明他的完美。 因為, 絕對的一神信仰把神人為的規範限制了,使我 們慈愛的神看似缺乏愛, 而在位格的討論當中, 認知到愛是存在於三位之間, 是福樂的先決條件 。
  2. 三位一體展示了神向人啟示的目的,因為,從子可以認識父。就如基督說:「從來沒有人看見神 ,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翰福音1:18)而且,有著神的本質的聖靈,把神在人 的良知中啟示出來。
  3. 三位一體透過滿足所有的條件,完全了救贖的聖工,啟示出神的完全。他用各種不同方法安排成 就聖工,達到拯救,稱義和和好的目的。這就是使徒保羅所說之話的含義:

「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 理托付了我們。」(哥林多後書5:19)

這也是聖靈的工作:「他既來了,就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翰福 音16:8)

神的恩光照亮了我們的心,使我們的心靈更新,聖潔,這樣我們才能親近神。

毫無疑問,若沒有三位一體中的位格,神不能夠是救贖者,不能夠是救世主,聖潔而又公義, 合乎所有的要求,能夠把罪人從犯罪而受律法咒詛的境況中拯救出來。

事實上,如果神的三位一體真理被剝奪,就沒有了「神的愛」這樣東西,取而代之的,是人為 造出的「神」:嚴厲和暴君式的主人,其偉大會使我們難以親近。當神的僕人約伯受痛苦煎熬時,不 禁狂呼疾喊:「他本不像我是人,使我可以回答他,又使我們可以同聽審判。我們中間沒有聽訟的人 ,可以向我們兩造按手。願他把扙離開我,不使驚惶威嚇我。」(約伯記 9:32-34)

正如以上所述,基督教並沒有擁護多神論;因為基督教完全是信仰一神的。而且,也相信擁 有三種位格的神是擁有同一種本質的,是一位神。

當回教徒感到罪的重擔,走向釘在十字架上為背負我們眾罪受死的神的獨生愛子永活的耶穌 基督時,他的罪擔就會脫去,在十字架前,他的疑雲會消退。在「公義的太陽」之中,他的心靈會 被天上的亮光所照亮,就會接受並明白真理。那時,他就會與神的子民一起同說:

「我等信獨一之神,即全能之聖父,創造天地,及一切有形無形之萬物之主。我等信獨一之 主耶穌基督,上帝獨生之聖子,是聖父在萬世之先所生,是從神所出之神,從光所出之光,從真神 所出之真神,是生非造,與聖父同體。萬物皆藉聖子而造;聖子為要拯救我等世人,從天降臨,為 聖靈感動之童貞女馬利亞所生,成為人身,在本丟彼拉多手下,為我等釘十字架,被害而葬,照聖 經之言,第三日復活,升天坐在聖父之右;將來復必有榮耀而降臨,審判生人死人,其國無窮無盡 。我等信聖靈即是主,是賜生命者,是從聖父,聖子所出,是聖父,聖子,同是當拜,當稱頌者, 眾先知說預言,皆是被聖靈感動;我等信使徒所立獨一聖而公之教會;我等信因赦罪設立之獨一洗 禮;我等望死後之復活,又望來世之永生。阿們。」


8. 有關廢棄論

「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在他 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各書 1:17)

注意:此章文字完全不是基督教神學,作者將之寫入,只為說明回教自相矛盾,絕非真理。

在回教的可蘭經中,沒有問題比「廢棄某段文字」更嚴重的了。面對這樣的問題,有智慧的 回教教徒會提出他的困惑,並因這廢棄論感到混亂。

不過,回教「神」學家說,被廢棄的文字在賜予的時候,對仍是力量薄弱的回教來說,在性 質上乃是十分合適的,而當回教獲得一定的權勢時,就須比其它更適合的文字去代替之。

在柏格賴(Sura al-Baqara)106(100)中說:「我停止不論那節經文,或教人忘記它,我 就賜給比它更好的,或是與它一樣的,你豈不知道...是全能於萬事的嗎?」

巴大維(Baidawi)說,這節文字出現是反駁拜偶像者或怕猶太人攻擊:「難道你們沒有看見 穆罕默德訓示他的朋友去做這些,然後又禁止;隨後又作出相反的訓令?」據巴大維解釋,這問題帶 來了以下的結果:

「無論什麼......我們廢棄」──那些我的命令你或加百列去廢棄的,或是你發覺已 經被廢棄了的。「教人忘記」等於使人忘記,我們為人帶來......更大的利益和收獲。「豈不 知道......」等於他能廢棄和以相同或更好的代替。(巴大維評注。第一部份,104-105)

拉西(Imam Fakhr al-Din al-Razi)說:「廢棄的本來含意是把某些東西取消。」

郭夫拉爾(al-Quaffal)說:「廢棄是為了給我們傳達;就如我們說風吹毀了一個社會的痕 跡,亦即把它徹底消毀;又如,太陽使暗影消失,消毀。」

拉西更進一步的說:「廢棄,在思想上被許可,這和猶太人的想法不同,有人認為,廢棄在 思想上是不可接納的,而另一些則認為,思想上可被接納但實際上卻被禁止。」

在可蘭經中我們讀到:「我在你以前每逢譴一使者,與聖人,當其有所欲的時候,魔鬼就提 出有關的暗示,但是......消除魔鬼所投的,並堅定自己的表達,是深知的,明哲的。」(漢 志:52 Sura al-Hajj No。52)

另有人說:先知在麥加讀可蘭經納執木(Sura al-Najam),讀到其中字句:「你們再想一想 倆台」al-Lat(太陽女神),運札al-Uzza(晨星之神),和末後第三埋哪台Manat the third (命運之神)了嗎?魔鬼投下他的說話:「這些被高擎的,等待著他們的求情.... ..」拜偶像者說:「今日之前,他從來沒有對我們的神說好話。」這樣,先知和他們就跪下敬拜 。在仆卡哈尼(al-Bukhari)中的其他人對這段文字也作了相近的注解。

拉西說:「注釋者認謝這段文字流傳下來的理由是:先知對人們敵視他的信息感到痛心, 他 期待著由...來的一些話可令他們和他回復和好。他為他們的信仰大發熱心。有一天,他在一間滿 有人群的古來會所之中,他盼望,他的「神」給他一些不會引起眾人反感的話語。他的「神」就給他 這樣的話:「試思此星在其落下時,你們的同人未迷路,他也未說願望,這只不過是啟示..... .」先知把它讀出直至這句話:「你們再想一想倆台。」等等。接著提到「翱翔」。當古來族人聽到 這個字的時候,就高興起來;因此,先知就跪下,而回教徒和拜偶像者也一起跪下,正如那些回教寺 院中的一樣。那些話令古來族人十分欣悅,一面散去,一面說:「穆罕默德用了最好的詞語去描述我 們的『神』。」

黃昏的時候,加百列來到,對穆罕默德說:你作了什麼事?你向人們背誦的,我並沒有給你 ;你對人們所說的,我並有告訴你!「他感到傷心,又恐懼安拉,直到以下的說話降下:」我們沒有 差遣任何先知和信使給你,那只不過是魔鬼向你投下的幻影而已。

格他他(Qutata)和木加陶(Muqatil)說:他在寺院中禱告,在昏昏欲睡中吐出這兩個字。 當他念完這一章後就跪下,在寺院中的其他人也跪下。那些拜偶像的人聽到他所說的就十分高興。

其後,加百列來到,請他再背誦一遍。當他說到「翱翔」這一字時,加百列說:「我並沒有給 你這字」。這使先知感到傷痛到另一章降下給他。

阿巴斯(Ibn Abbas)說,這是一個名叫阿比日(Abyad)(白)的鬼怪,扮作加百列的樣式來 到先知面前,把他所背誦的投下給他。當拜偶像者聽見這字時,就十分高興。加百列來到,對他說: 「我並沒有給你這字。」先知回答說:「有一個看來像你的人來到,把它投下我的舌頭」(al-Tafsir al-Kabir 第23部分, 第52-53頁)
在耐哈里101-102(Sura al-Nahl)中寫到「我改換一節,以代一節的時候───安拉至知他所頒 降的───他們說:」你只是一個偽造者。「錯了,實在他們的大多數不知道。你說!聖靈自主據 實所賜下的,是為要建立有信仰的人,並為領導,且為眾服從者之喜信。」

傑拉拉姆(Jalalan)注釋這段經文時說:「如果我們廢棄了一節,而以另一節經文替代, 是為 了人們的好處。安拉是最清楚了解他所給予的,不信的人會說:」你是偽造者,是說謊者!「絕大部 分的人對可蘭經是無知的,並不明白廢棄的好處。」(傑拉拉姆,第366頁)

阿巴斯說:「習慣上說,如果一段含有法律性的文字,若隨之有另一段較溫和的,古來人會說: 「安拉啊!穆罕默德在捉弄他的朋友;今日他贊成這些東西。明日他有禁止,他憑己意來講這些東西 」因此,安拉給他這話:如果我以這節代另一節,等等」

拉西說:「如果我們以另一節替代原來的一節:替代的意思就是解除;把某些東西解除和以另一 節替代。」

「...是最清楚了解賜予者,」意思就是說,在談及有關廢棄和廢棄者,或強調或取消,.. ....有最高的知識,他知道對生靈來說什麼是最好的,換句話說,如果他知道賜予什麼替代是為 人的好處,正如醫生有權吩咐病人吃藥,然後再叫停止。由此看來不信穆罕默德的人說:「你是偽造 者。」

巴大維也說:「我們廢棄一節,而一另一階取代,就是用另一節取代它的位置;安拉是完全 知道他賜下什麼是有利的。可能有些曾經是好的,稍後變成壞的,所以要把它廢棄,而以其它的代替 ,以求改變情況。」(al-Baidawi)

巴大維又說:「...在「靈」字前面加上「聖」字,以示起純潔,就如這話:「哈特姆 (Haterm)在其慷慨之中」一樣,是以「慷慨」來形容哈特姆這人。(見巴大維評注。第一部分。 第68頁)」

以下選錄了一些「廢棄」和「被廢棄」的例子:

在柏格賴234(Sura al-Baqara 234)中說到:「你們那些死後遺下妻室的人,她們應該等 待四個月零十日。當她們達到她們期限的時候,她們在合法的情形之下為自己所行的,於你們無罪 。安拉盡知你們的作為,利野(Abou al-Aliya)這樣說:「上帝,當受讚美!寡婦需守孀,需四個月零十日始可改嫁,這正是胎兒獲 得其「靈」的日子」

拉西說:「這守孀期是每個寡婦須有義務遵守的,除了以下兩種情況:根據大部分神學家的 意見如果寡婦是奴隸,其守孀期比自由人長一倍。第二種情況是:若寡婦已經懷孕,她的守孀期要直 到孩子出生。這樣,孩子一出生,她的守孀期即告結束,即使她的丈夫去世只有一小時。」 (al-Tafsir al-Kabir 第六部分, 126-127)

不過,這段文字已經被廢棄,而由同章240所耶代,因為其中說:「你們之中死後遺下妻室的 人,當規定享受一年的增與,不得逐出。若是她們合法為自己而走去;於你們無罪。」

傑拉蘭說,這段文字的誡命已經被廢棄,由另一繼承的文字所取代;「等待時期」被廢棄, 而由之前的第十四節取代。(傑拉蘭al-Jalalan第237頁)

這樣的解釋只會使事情複雜化了,因為替代的文字出現在被廢棄的文字之前。我不知道回教的 神學家怎樣解決這困難。
在安法利65(Sura al-Anfal 65)中說:「聖人哪!你要鼓勵眾穆民戰。你們之中若有二十個堅忍 的,他們就戰勝二百,你們之中若有一百,他們就戰勝一千個不信的人,只因他們是一伙不懈悟的 。」

傑拉蘭在解釋這段文字時說:「讓那二十個打那二百個,一百個打一千個並與他們對峙。」 (傑拉蘭Jalalan 244)

拉西說:「若你們當中有二十個,讓他們努力作戰,直至他們消滅二百個。」 (al-Tafsir al-Kabir 第15部分第192頁)

但這段文字已經被廢棄,由另一段取代,其中說:「而今,安拉給你減輕負擔,他知道你們單 薄,是以你們之中若有一百堅忍的,他們就戰勝二百,你們之中若有一千,他們就藉安拉的援助戰勝 二千;安拉是和忍耐的人同在的。」(安法利第八章66 Sura al-Anfal 66)

亞他(Ata, 在阿巴斯之後)說:「當禁令一出,流放的人抱怨說:「主啊!我們飢餓而我 們的敵人豐足,我們是在外地,而我們的敵人是在家鄉,我們是被被逐,而我們的敵人卻不是如此 。」隨從的人說:「你把我們與敵人文戰,而我們要安慰我們的弟兄,這樣,禁令就被停止。」

阿卡拉瑪(Akramah)說:「事實上,當回教徒還是數目稀少時,每個人是命令面對十個, 十個面對一百個。但當他實力增強時,負擔就減輕了。」(al-Tafir第15部分,第194頁)「眾人中 的糊塗人將要說:『什麼事情使他們轉變了祈禱時的原守的方向?」你說「東方西方都屬安拉。他領 導他所意欲的人至正道。」(柏格賴第二章142;Sura al-Baq-ara 142)

注釋者對有關「糊塗人」的解釋有不同的見解。阿巴斯和馬杰德(Majahed)說:「他們是猶 太人。先知與他們起初對方向的定義是一致的,還以為會把他們帶到完全相同的立埸。不過,朝拜的 方向轉變後,他們顯得憤怒,還說:「他改變了袓宗原來的方向,尋求他們的宗教; 」 如果他能夠 謹守我們的方向,我們就知道他是律法書中講及的那位「期待的先知」」

其他的注釋者說:「他們是阿拉伯的拜偶像者。先知在麥加時,向耶路撒冷朝拜,使他們不高 興。因此,當他遷到麥地納(Medina),就面向克而白(al-Kaaba)。」他們說:「他拒絕與我們一 致。如果能保持他的位置,對他來說會是較好的。」

西達(Sida)說:「他們是一群以言語掩飾行動的人。他們不國以嘲笑的口氣講述這事。 若以 某些特性去評估轉變方向是否合理,可以說:沒有一個方向會比另一個方向更好。所以, 這次方向的轉變只是引動各種意見和古情緒罷了!」(al-Tafsir al-Kabir 第四部分,第917頁)

無論如何,可蘭經為轉變方向作出解釋,說:「我定你應守的方向,只為知道誰是隨便者的, 誰是轉變的;那卻是一件因難的事,惟有安拉領導的人不以為難。安拉絕不滅沒你們的信仰;安拉確是 憐恤慈憫眾人的。」(柏格賴143, Sura al-Baqara 143)。拉西解釋這一段文字說:「安拉的先知. ..習慣朝向耶路撒冷祈禱,以期獲得猶太人的同情支持。」亦因這樣改變方向,他開罪了阿拉伯人。 很多研究者已講及因這次改變而引起的因難,因為,他們說:『穆罕默德若對自己能清楚確定,就不會 改變心意。』

蘇達(al-Suda)這樣說:「當先知面向麥加城中的寺時,群眾分成幾個派別。」以言語掩飾 來行為的說:「他們怎可以一時朝向某一方向,然後,又把它放棄?」其他人說:「他戀慕他父親的 地方和他出生的地方。」拜偶像者說:「他對自己的信仰猶疑。」最後一句的陳述可以說最為接近, 因為,廢棄論所引起的疑惑,比因指定方向所引起的還大。安拉被形容為偉大,備受高舉,因為他說 :「雖然這是一件大事,對受安拉指引的人除外。」(al-Tafsir al-Kabir 第四部分,第104-105頁)

「我確見你仰面向天,我即將為你置你所喜愛的方向!一般有經驗的人確知道,那是由主定 的真理。安拉必不忽略他們的作為。」(柏格賴144, Sura al-Baqara 144)

下面是阿巴斯所說的話,他以為:穆罕默德對加百列說:「我希望安拉容許我脫離猶太人的 朝拜方向,而轉向另一方向。因為我憎厭它。」加百列回答說:「我跟你同樣是一個僕人, 你向安拉請求吧。」因此,安拉的先知繼續向天仰望,期待加百列帶回答案。安拉就賜下這經文 。(al-Tafsir al-Kabir 第四部分第109頁)

哈桑(al-Hasan)說:「加百列......來到見穆罕默德,帶來這消息:安拉會把朝拜 方向由耶路撒冷改到其地方。不過沒有向他啟示是什麼地方。這樣,他繼續凝神望天,期待默示, 因為,他知道安拉不會讓他不祈禱。」(al-Tafsir al-Kabir 第四部分 110-111頁)

「你們婦女中犯有不正當行為的人,當求你們同類的四個人作見証。若是他們作見証,當把 他們拘在家中至死,或是安拉為她們另外開一條路。」(尼薩 15,Sura al-Nisa 15)

評論者說這句子有手筆之誤,並且,和這節經文已經被廢棄。因沙賣特(Ibada Bin Samet) 說先知曾說:「從我處把它拿去,安拉為他們另開一條出路。處女和被奪去童貞的各按起法;處女需 受鞭笞和放逐,被奪去童貞的需要鞭笞和擲以石頭。」這些話,亦被可蘭經中的話語所廢棄:「淫婦 奸夫,應鞭他們每人一百下,如果你們歸信安拉與末日,你們為服從安拉不要憐恤他們;當令一伙穆 民親見他們的懲罰。」(奴耳 2,Sura al-Nur 2)

「宗教無強迫,正道與迷路確已分明。不信魔鬼而信安拉的人,卻已抓住堅固不破的把柄。安 拉是聽得見的,深知的。」(柏格賴 256 Sura al-Baqara 256)

在西奧提(al-Suyuti)的著作Bayan al-Nuzul 第115-116頁中說道:「達烏得(Abu Dawud) , 尼薩(al-Nisai)和哈恩(Ibn Hayan)引述阿巴斯的話,」說:「一個任性自用的婦人,她的孩子 長大成為一個猶太人,她會承擔責任。」當納迪爾(Bahi al-Nadir)被放逐,在那裡其中有安沙爾 (Ansar)的孩子,因此他們說:「我們不會放下孩子不管!」由此,就賜下這經文:「宗教強迫, 等等。」

傑來爾(Ibn Jarir)引錄其他作品說:「(宗教強迫)這節文字來自一個在Bani Salem Ibn Auf地方的一個名叫候賽因(al-Hussain)的人。他是個回教徒, 卻有兩個信基督教的兒子。他對先知講述:「除了基督教,他們拒絕任何東西,我不應強迫他們嗎? 」於是,就有了這節文字。

不過,這節經文同樣被廢棄,而以下面的取代之:「對他們戰爭,當至壓迫消滅為止,宗教是 因為安拉,但如果他們停止,就沒有仇視的必要」(柏格賴 193 Sura al-Baqara 193)

「聖月過去以後,你們無論在何處遇到多神教徒,就殺死他們,俘虜他們,攻擊他們,並設伏 以等待他們;但如果他們悔罪,守拜功,散天課,你們就開放他們的道路」(白啦台5; Sura al-Tauba 5)

華喜迪解釋這段文字說:「稅項是直接繳納而非經由中間人......繳納者必須謙恭, 步行(不是騎馬)而來,站在坐著的收納者面前,親手交上。他的胡子被抓著;有人吩咐他:「繳上 稅項」,當他繳納後就被踢到後面去。」(al-Tafsir al-Kabir 第16部分,第30頁)

「他們希望你們不信,也象他們那樣的不信,你們就可以彼此相同了;是以非至他們遷於安拉 的道上,不得以他們為友。如果他們不肯,無論在何處遇到他們,你們就捉住他們,殺了他們,不要以 他們為友,或為援助者。」(尼薩 89 Sura al-Nisa 89)

「聖人哪!你對不信的人們和偽信的人們要努力的奮鬥,你要嚴厲的對待他們;他們的住處是 火獄,歸處太惡了!」(白啦台73 Sura al-Tauba 73)

這是十分奇怪的:在可蘭經中,一面鼓勵信徒與非回教徒作戰,把他們殺掉;掉轉頭來又說: 「宗教無強迫」,因為其中這樣說:「如果他們對你起爭辨,你就說:「我知道隨從我的人絕對服從安 拉。」你並對一般有經驗的人和無知的人說:「你們肯入伊斯蘭教嗎?」如果他們歸入伊斯蘭教,他們 就得了正道,若是他們不肯,你只負宣達的責任罷了。」(爾母蘭的家屬 20;Sura al-Imran 20)

「你不要聽從不信的人與偽信的人,你不要介意他們煩惱的談論,你當仰賴安拉。安拉作維護 足夠了。」(阿漢雜部 48;Sura al-Ahzab 48)

「無論我把許給他們的一部分現給你,或是我先取去你的生命,你僅是擔負宣達,審計在我。 」(啦爾得 40;Sura al-Ra』ad)

「離開真主保護者的人,安拉是監察他們的,你不是管理他們的。」(輸拉 6;Sura al-Shura 6)

所有這些經文都與穆罕默德迫令有經的人去作戰,和其他人必須擁護伊斯蘭教的命令相矛盾。 不過,為了逃避問題,回教釋經者用廢棄論,不同讀本論來掩飾問題,或者說,早期的誡命只是為一時 之需,作為理論根據。當出現有手筆之誤,就必需把它廢棄,以更適切伊斯蘭教狀況的規條去代替。

一本討論有關回教問題和矛盾的書中記載了以下一段趣聞:一個人來見阿巴斯,問他說: 「 我對可蘭經中的記載有些疑問。」阿巴斯問他:「最大的疑問是什麼?」他回答:「這不是疑問,而 是矛盾。」又問:「詳細告訴我,矛盾在哪裡?」他回答說:「請聽在可蘭經-哀諾安 22-23(Sura al-An)am」中所說的:當那一日,我把他們一並集起,然後對那些舉匹偶的人們(拜 偶像者)說:」你們所說的那些匹偶在哪裡?」隨後他們托詞不外是說:「..., 我們的主, 我們不是舉匹偶的。」而在尼薩42(Sura al-Nisa)中,又說:「到那日,不信並不聽 從使者的人們,希望地與他相平。他們不能對安拉有所隱瞞了。在第一段中他說他們隱瞞,而在第 二段中他說他不能隱瞞。「阿巴斯的回答到了這個地步:「他們以舌頭隱瞞,但是用手腳說出來。」

在穆民農101(Sura al-Mu』minin101)中,我們度到:「是曰,他們彼此間無親屬關系,也 不相詢問。」而在刷法提27(Sura al-Saffat 27)中,又說到:「他的一部分面向一部分, 相質詢 。」

在賽直代4(Sura al-Sajda),中則這樣說到:「安拉在六個時期內造化了諸天地以及期間的 ,而後掌管權柄。在他以外你們沒有保護者或求情者。你們怎不留意呢?」而在賽直代中則說:「你是 否認安拉在兩天造化了地?你是否起來與安拉平等?他是諸天的真主。」

在哀爾拉南97(Sura al-A)raf 97)中,有說:「敬畏地,熱切地親近他。」但是這一段與太 阿帛16(Sura al-Taghabun 16)的一段互相矛盾,其中,說:「你們當盡力敬畏...」在尼薩3(Sura al-Nisa 3)和哀爾拉 甫28(Sura al-A,raf 28)及(Sura al-Isra 16)中的互相矛盾。

在柏賴得 28(Sura al-Balad 28)中,說:「那般歸信的人,起心以紀念安拉得到安寧;實 在,惟紀念安拉起心始得安寧。」與此相反的,在安法喇2(Sura al-Anfal 2)中,則說:「歸信的人只是那些提到安拉心裡懷恐懼者。」

在柏賴得1(Sura al-Balad 1)中說:「試思此城?不!」不過,在提尼(Sura al-Tin)中 又說:「試思此無花果,此橄欖,西乃山,與這平安的城市。」兩者顯為矛盾。

總括來說:在可蘭經中「被廢棄」(abrogated)而非「廢棄者」(abrogator)有四十多處 ,文字中同時是「廢棄者」和「被廢棄」的有二十五處,文段中是「廢棄者」而非「被廢棄」的有六 處。文段中完全「廢棄者」和「被廢棄」的共有四十三處。

在沙約拉古提(Sayalakonty)和哈拉比(Hasan Halaby)所著的「瑪瓦卡」(Mawaqef)一書 第二部第49頁中,我們可讀到以下的敘述:

「在可蘭經中,相異之處多於一萬二千個。這些互相矛盾的地方,回教神學家也不能解決, 所以設計廢棄論(「被廢棄」和「廢棄者」)作為逃避問題的方法。就是以稍後的規則來廢止先前的 判斷,理由是較早的規則只是為一短暫時間而設。時間過去,這些規則就被廢棄,而以更適合回教環 境的文字去代替。」

無論如何,這些論點都不能解決問題,因為不管其是否合理,回教徒們總認為,可蘭經中的每 一個字都是從「神」而來的,是銘刻在留存下來的碑上的。可是,如果問他們:「被廢棄的和廢棄的可 蘭經文指的是什麼?」若他們誠實面對自己,就會發覺不能作合理的解釋。

最終,總的來說,「被廢棄」和「廢棄者」同樣保留在可蘭經中。因此,使人同情的倒是那些 被誠意推動,以虔誠和敬意去背誦可蘭經的回教弟兄,他們對哪些文段是仍然保留的, 哪些是已經被廢棄了的一無所知。事實上,他們會混淆起來,因為這些教訓把他們帶往相反的不同 的方向。


9. 十字架

「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哥林多 前書 2:2)

罪是可恥的:

罪為我們的始袓帶來羞恥,失去神的恩寵。因為犯罪墮落,他們立時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的 。這是人犯罪首先會有的感覺。事實上,罪使人原先所擁有的神的形象受污損。罪摧毀了人所有的尊 貴和榮耀,使人降為令人討厭的禽獸一般。罪使亞當墮落,暴露了挪亞的赤身露體;罪使大偉陷於罪 惡過犯,生命黯然失色。

罪是死亡:

在福音書的教導中,我們知道,罪是靈裡的一種疾病,把人的靈魂引向死亡。就如神對亞當 說:「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紀 2:17)神在聖經 中清楚表明:「犯罪的他必死亡。」(以西結書 18:4)和「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 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當神這樣處罰罪人時,並非不公義,而是公義的行為。這樣,人選擇受罪 的奴役,就不能避免從神而來的應得的工價,因為神是公義的審判官。沒有贖罪的,他不能赦免罪人 。「死亡」的意思是與神分隔。

人人都需要救恩:

毫無疑問,全人類需要求贖,因為沒有什麼比証明人人都在罪惡過犯中更簡單容易了。保羅, 一個向外邦人傳福音的使徒,他宣講了這真理:

「因為我們已經証明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 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羅馬書 3:9-12)

在保羅之前,先知以賽亞說明了同樣的道理,他說:「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 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以賽亞書53:6)

我們要從哪裡被拯救出來?

拯救,在基督教的福音書中已經清楚講明,是要把人從罪惡中拯救出來。在天使向童貞女馬 利亞所說的話中已經表明:

「他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拯救出來。」 (馬太福音 1:21)

在神看來救贖是必須的:

明顯地,如果神是道德的審判官,在他沒有不義,為了正義,他會讓人受到犯罪所應得的懲 罰。然而,神不只是道德的審判官,他也是一位慈愛的天父。神是公義的,又是滿有憐憫慈愛的。 因著他豐盛的慈愛憐憫,他為世人准備了救贖。我們若認識到神完美的公義和慈愛,認識到這兩種 屬性不會互相沖突,隨之,我們定會接納兩件事:在懲罰中,公義得到實現;在救贖中,愛得到了 實現。

如果亞當一人的過犯,神的公義使他和他的後裔死,我們亦可想象,神的愛使他為了救贖世 人竟願化上所有存在中最美好的,來成就他賜給人類的救恩。正如基督所說: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 音 3:16)

拯救從神而來:

聖經教導我們救贖是從神而來;這是合理的,因為只有神能夠完成這項工作。他能夠把完全 的公義和憐憫相調和。這豈不是詩人大偉所說所讚美的嗎?他說:

「我要聽神耶和華所說的話,因為他必應許將平安賜給他的百姓,他的聖民,他們卻不可再 轉去妄行。他的救恩誠然與敬畏他的人相近,叫榮耀住在我們的地上。慈愛和誠實彼此相遇,公義 和平安,彼此相親。」(詩篇 85:8-10)

救恩靠的是贖罪:

馬格賴牧師(Rev。Maqar)的作品《我的信仰》第364頁中說:

「我們認識到亞當犯罪,和他的墮落,不只是影嚮他個人,而是影嚮了整個人類。因為亞當只是 整個考驗中的代表。換句話說,罪以代表或承繼的方式進入人類。事實上,正因為沒有其他族類 可以分擔我們始袓的墮落,若要扭轉情況,一定要有一位代表或替身去承擔人類犯罪的後果。因 此,出現了拯救世界的「救世主」的概念。更進一步地,這位「救世主」承擔著在拯救人類的聖 工中表現神的大能和愛的職責。然而,除了神之外,沒別的能有這樣完美的表現。」

這位救世主,作為人類代表的身份,一定要在人類中出現,作為我們中的一個。

因為一個「其他的存在」不足以代表人類。這樣就有了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世界的觀念。 從這意義上,他成了聖經中所稱為「第二位亞當」的。就如亞當作為人類墮落的代表, 基督則作為人類贖罪和救贖的代表。

而且,救世主為除去世人的罪,要付上全部的贖價。事實上,基督的十字架並非只是保衛了 一個原則,也並非單為了一個救贖的信條而甘願犧牲,殉道。基督是以他的死,作為救贖全人類的 代價,是神對世人的愛所成。耶穌基督說: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 子粒來。」(約翰福音 12:24)

舊約全書中有關獻祭的事實,都指向贖罪的聖工,表明贖罪的工作是絕對必要的。從始袓亞 當和夏娃犯罪,神為他們作了皮衣遮蓋身體,並應許女人的後裔會傷蛇的頭,從此起首, 贖罪的獻祭就一直持續下去,就如一再肯定的:「罪的工價乃是死」。若找不到替代的犧牲品, 讓神的審判轉移到替罪的身上,罪人就要如犧牲品一樣死亡。這就是十字架上基督耶穌所流寶血 為我們所成就的:他擔當了世人的眾罪,塗抹了我們的過犯,洗淨我們的污穢,醫治信徒靈裡的 疾病。此外,神更加添信徒能力棄絕罪惡。

從以下的論証中我們看到,贖罪是救贖聖工中所必須的:

  1. 智性上的証明:這種論証模式是:神是聖潔的,人犯罪墮落了;人的罪與神的聖潔為敵。再 從另一個角度去考慮:犯罪理應受審判,只是愧悔並不能作補償;沒有受審判或把罪抵消,是不能被 赦免的。就算今日停止犯罪作惡,但因在悔改前曾犯罪,因此也不能逃避審判。如果沒有贖罪,神就 寬恕,神就顯為不公義,世人也就不會再尊重神的律法。這會引致罪人漠視神的聖潔,不再敬重神的 道德律例。人就不會知道,神對世人的憐憫和愛是那麼的深廣,也不會讚美神屬性的完全。因此,為 了免除因犯罪帶來的審判,並用最清楚的方法表明神的屬性,贖罪聖工是救恩所必須的。
  2. 贖罪是符合人類的道德需要:人與生俱來就有道德本性和良知,使人認知公義和聖潔的優越性。 如果人深知自己的罪而又不知道如何贖罪,其良心會感到內疚,而道德判斷亦會受困擾。只有通過贖 罪而被赦免,這才能滿足人的良心和道德需要。
  3. 贖罪符合律法的要求:不論神的律法還是人的律法,有過犯者必受懲罰。沒有懲罰的律法,不成 其為律法。為了維持律法及其所要求的尊榮,懲罰是必需的。因此,就要求犯罪者受懲罰,或經過贖 罪免去懲罰;因為,沒有經過贖罪或懲罰就宣判無罪,是把律法廢掉,消滅。換句話說,這樣就等於 表示犯罪不應當受罰,人可以在不渺視公義聖潔的情況下寬容罪過,但這是絕對不可能的。
  4. 贖罪是在神聖靈感動的信仰中所發生的:如果贖罪不是必要的,神就不會叫他存在:聖經清楚說 明了這一需要。在聖經中,我們讀到,耶穌基督說:

    「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得永生。」(約翰福音 3:14)

    在聖經希伯來書中我們讀到:

    「凡大祭司都是為獻禮物和祭物設立的,所以這位大祭司也必須有所獻的......按著律法, 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希伯來書8:3;9:22)
  5. 神的道德律法的要求:神作為道德的審判者,一定要尊重他國度的法則。因此,他不容許在道德 世界中有悖孽和混亂,他也不容許罪犯逍遙法外,免受刑罰,以致神的名受污損。因為神是公義的, 他嫉惡如仇,憎恨罪惡,又重律法,可是,神又深愛世人。所以神特別為所有罪人另開和好之門,用 贖罪的方法。著神的道德律法,沒有滿足公義的要求神不會赦罪,罪人不能得赦免。這樣著來,贖罪 的需要就是很清楚了。
  6. 贖罪存在於大多數宗教之中:犯罪後,人的良知多數有贖罪的要求,而不會滿足於只是愧悔,贖 罪的方法多是通過在犯罪者的本地,把祭品流血犧牲。

從以上這些都可看到贖罪的必要性。

我們當怎樣向回教徒解釋?基督為他們和所有的世人──罪人,在神聖的公義面前,作了代 罪的?

聖經教導我們神是公義,意思是他的本性是公義的,要對罪人加以懲罰。因此,沒有本人或 替代性的贖罪,就不能得赦免。然而,因著神對世人無盡的大愛,他按排並成就了:基督為罪人死 在十字架上作為代替,這樣,就完全滿足了神聖公義的要求。因為耶穌基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忍 受痛苦,這是真正的刑罰。基督的死和受苦,減除了人所當得的刑罰,使世人得著從神而來的救恩 ,得著從天賜下的福氣。換句話說。人因犯罪所受的刑罰,藉著基督的受苦死都完全成就了。因為 基督滿足了律法的要求代替罪人受罰,使信他的人罪得赦免,在神面前得稱為義。為犯罪的世人, 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的世人,基督所受的極大痛苦,遠超過了罪人當招刑罰的價值。因為 神的永生之子所受的羞辱和他的受難至死,遠遠超過了我們所能測度的,其價值和能力遠遠超過了 罪人所當承擔,忍受的。

我們不應忘記,基督耶穌為我們代罪受死,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這一切是出於恩典,因為 耶穌基督並沒有義務來承擔罪責,他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神出於完全的恩典,接納以他 的獨生愛子代替世人受苦受罰,以終止律法對人的審判。神的兒子,以全然付出的愛,甘心取了人 的樣式,背負我們的罪,以他的義,代替世人的不義,為不義的人受死,把我們帶到神的面前。

更進一步,基督的代罪受死,不但滿足了律法的要求,更保証了神的子民,基督的信徒得以 承受神的祝福。從兩方面來看,這都滿足公義的要求。首先,神應許順從基督的會得到這樣的報酬 ;其次這是滿足要求的表徵,因為公義的要求既已滿足,就不再有虧欠。

「代贖」(Substitution)一詞,在聖經中有著這樣的含義:

在聖經用語中,代贖這一詞,指的是耶穌基督取代他人的位置替人受過,以贖其罪。因此, 代替受罰指的是為他人受過,這是使被代替者得贖所必須的。換句話說,替代者的工作就是代替他 人忍受和承擔痛苦,以把被替代者救贖釋放出來。基督所做的就是為拯救世人而代人受過,承受痛 苦,替世人受死。所以,為了滿足神所要求的公義,耶穌基督站在人的位置上,成就了神對人贖罪 的期望。基督耶穌的工作和他所承受的,為的就是把人從律法所指定的公義要求中釋放出來。

補償,順服,和代罪受苦以贖罪的信仰,可從聖經所記神的話語中得著支持,也包括了由此 而來的所有教訓中。這証明這並非由人而來,而是出自神聖的來源。不但與人良心相合, 更是與神的心意相符。

回教徒否認基督被釘十字架受死,我們發現,回教的這一觀點,是取自一些猶太教的異端群 體,他們跟從其袓輩的信仰,以為基督彌賽亞並不會死。我們要感謝使徒約翰,在福音書中,他曾記 載了法利賽人和基督的辨論:

眾人回答說:「我們聽見律法上有話說基督是永存的,你怎麼說人子必須被舉起來呢?這人 子是誰呢?」(約翰福音 12:34)

歷史學家記錄,在阿拉伯半島的基督徒中間,曾廣泛流傳著錯誤的思想,就是有關基督能改 變形象。以為當敵人來拘捕他的時候,他就把自己的形象投到另一個人身上,這人就替代他釘十字 架,然後,基督嘲笑敵人,就升到差遣他來的天父那裡去了。

聖經告訴我們:「耶穌說:『......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 』耶穌這話原是指自己將要怎樣死說的。眾人回答說:『我們聽見律法上有話說基督是永存的, 你怎麼說人子必須被舉起來呢?這人子是誰呢?』耶穌對他們說:『光在你們中間還有不多的時 候,應當趁著有光行走,免得黑暗臨你們;那在黑暗裡行走的,不知道往何處去。你們應當趁著 有光,信從這光,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約翰福音12:32-36)


10. 神是耶穌基督的父

「我們也知道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 那位真實的裡面,就是在他兒子耶穌基督裡面。這是真神,也是永生。」(約翰一書 5:20)

當我們思想回教可蘭經中所描繪的基督畫像時,發覺書中雖用了很大篇幅,來描述基督生 平的事件,如他的出生,所行的神跡,他的死和升天,卻否定了最重要的一切:耶穌基督是神的 兒子,耶穌基督為救世人,甘願成為人的樣式,為贖世人的罪被釘死在十架上。可蘭經所否認的 事實,是神的道成為肉身的真理,正是耶穌基督為我們降世,成為人的樣式,且為世人的罪被釘 死在十字架上的福音。

可蘭經及其信徒通常認為耶穌基督只是先知中的一位,並無特殊的地位。也許,因為在回 教作品中那麼經常地提到耶穌基督,使得好思想的回教徒把他和穆罕默德作比較,這就向在基督 裡真正得救了的人們,提出了挑戰性的問題,使他們向他們的回教弟兄發出這樣的問題:「你們 怎樣看耶穌基督?他是誰?這問題的答案對每個人都十分重要。為了使我們能夠幫助回教弟兄正 確認識並回答這問題,我們需要知道並有效地利用他們對基督已有的知識作為階梯,使他們認識 真正的耶穌基督,帶他們到基督已成就的工作中,到神在耶穌基督身上為我們所成就的救恩中。 使他們看到神藉整本聖經所告訴我們的,看到真正的耶穌基督,聖經向我們描繪了的,喜查考事 實,尊重事實的回教弟兄會承認並接受整本福音書所描述的。因為連可蘭也以最高的詞語讚美全 部福音書,實際上,連可蘭經也宣稱,全部福音書是一直蒙神保守和看顧以至不變的。所以,我 們不應聽從回教徒中一些所謂學者的膚淺甚至錯誤的見解。」

為了了解回教弟兄對耶穌基督的看法,作者不得不介紹一些回教神學家的見解:

  1. 在伊斯蘭中,基督的名字和稱呼:

    首先是:爾撒(Isa),這是在回教徒中最常用到的名字;這稱呼在可蘭經中出現了二十五次:

    1. 格賴87:「我賜給馬爾焉(馬利亞)之子爾撒(耶穌)以清楚的訓示,並以聖靈加強他。」
    2. 柏格賴136:「......賜給母撒(摩西)爾撒(耶穌)的。」
    3. 柏格賴253:「我賜給馬爾焉(馬利亞)之子爾撒(耶穌)各項明証,我以聖靈加強他。」
    4. 爾母蘭45:「彼時,有天使呼馬爾焉(馬利亞)說」的確......給你報喜信。他的名字是 麥希哈爾撒(彌賽亞耶穌)──馬爾焉(馬利亞)之子。
    5. 爾母蘭52(45):「當爾撒(耶穌)知道他們不信的時候,......」
    6. 爾母蘭55:「彼時......爾撒說......」
    7. 爾母蘭59:「的確,爾撒(耶穌)的情形......」
    8. 爾母蘭84:「......與降給易卜拉欣(亞伯拉罕)......母撒(摩西)爾撒(耶穌)和列聖的」
    9. 尼撒157:「與他們說:『我們已經殺死馬爾焉(馬利亞)之子麥西哈(彌賽亞)──爾撒(耶穌)。』
    10. 尼撒163:「的確,我啟示你,就象啟...易卜拉欣(亞伯拉罕)......爾撒(耶穌)。」
    11. 尼撒171:「馬爾焉(馬利亞)之子麥西哈(彌賽亞)──爾撒(耶穌)......」
    12. 瑪懿代78:「以斯拉衣(以色列)子孫中的不信者, 被達伍德(大偉)和馬爾焉(馬利亞)之子爾撒(耶穌)所棄絕了。」
    13. 瑪懿代110:「那時候......」馬爾焉(馬利亞)之子爾撒(耶穌)。
    14. 瑪懿代112:「那時候, 眾門徒呼召馬爾焉(馬利亞)之子爾撒(耶穌)說......」
    15. 瑪懿代114:「馬爾焉(馬利亞)之子爾撒(耶穌)說......」
    16. 瑪懿代116:「彼時,......」馬爾焉(馬利亞)之子爾撒(耶穌)!......」
    17. 哀諾安85:「在克林亞(撒迦利亞),耶哈亞(約翰),爾撒(耶穌)和伊洛押司(以利亞),統是屬於義人。」
    18. 馬爾焉34:「這就是馬爾焉(馬利亞)之子爾撒(耶穌)......」
    19. 阿漢雜部7-8:「昔時我與列聖約,與你約,也與努海(挪亞),易卜拉欣(亞伯拉罕),母撒(摩西)和馬爾焉(馬利亞)之子爾撒(耶穌)的...」
    20. 輸拉13:「主給你們規定的宗教法則,他們命令努海(挪亞)的,和命令易卜拉欣(亞伯拉罕),母撒(摩西)和爾撒(耶穌)的都一樣。」
    21. 袓賀錄甫63:「當爾撒(耶穌)表現各種異跡的時候, 他說......」
    22. 章哈底大27:「......我續差遣了馬爾焉(馬利亞)之子爾撒(耶穌),我賜給他福音。我在一般跟隨他的人心裡輸入憐憫和慈愛。」
    23. 算甫6:昔時,馬爾焉(馬利亞)之子爾撒(耶穌)說:「以斯拉衣來(以色列)的子孫啊!......」
    24. 「......正如馬爾焉(馬利亞)之子爾撒(耶穌)對他的追隨者所說的。」

從以上可看見,有十六處基督被稱為爾撒,馬爾焉之子;有五處,與舊約記載的偉大先知摩 西一同被提到。這可是因為在阿拉伯文中,耶穌和摩西的名字諧韻,符合伊斯蘭經典的詩韻風格。

  1. 基督:

    這稱號出現了八次,其中三次是與爾撒(耶穌)這名字一起出現的:

    1. 爾母蘭45:「彼時,有天使呼馬爾焉說:『的確,......他的名字是麥西哈爾撒(彌賽亞 耶穌): 馬爾焉(馬利亞)的兒子。』」
    2. 薩157:「.....馬爾焉(馬利亞)之子麥西哈(彌賽亞)── 爾撒(耶穌),..... .」
    3. 尼薩171:馬爾焉(馬利亞)之子麥西哈(彌賽亞)── 爾撒(耶穌)......是從他那裡來的 慈惠。」
    1. 尼薩 172:「麥希哈絕不輕視......
    2. 瑪懿代 17:「就是馬爾焉(馬利亞)之子麥希哈。」
    3. 瑪懿代 72:「......就是馬爾焉(馬利亞)之子麥希哈(彌賽亞)......」
    4. 瑪懿代75:「馬爾焉(馬利亞)之兒子麥西哈(彌賽亞)......」
    5. 白啦台30:「猶太人說:『歐宰雷(以斯拉)是主的兒子』, 耶穌教徒說:『麥西哈(彌賽亞) 是主的兒子。』」

誰是以斯拉(Ezra)?

據卡拉比(al-Kalbi)所述,尼布甲尼撒年間,耶路撒冷聖殿被毀,以色列中所有能讀律法書的 文士都被殺了。以斯拉當時還是小孩子,他們沒有想到他竟會讀律法書,就沒有殺他。許多年後,以 色列人回到耶路撒冷,那時沒人能懂律法書。所以,神差遣以斯拉教導他們,並作他們的模範。以斯 拉對他們說:「我是以斯拉!」他們不信,說:「如果你是所說的以斯拉,就給我們背誦律法書吧! 」他就為他們寫下說:「這就是律法書,」這故事並非根據猶太教的法典(Jewish Talmud),因為巴大維(al-Baidawi)說:「這書仍沒有否認它。」(巴大維評注第31節)

譯注:聖經舊約有以斯拉記,其中有關於以斯拉的真實記載。

  1. 神的道:

這詞語在可蘭經中數次出現,在以下兩節中較明顯是指耶穌基督:爾母蘭45和尼撒171。

在這兩節中,耶穌基督被稱為「他的話語」,或「從他而來的話語」。偉大的釋經者和語言 學者一致公認,「神的道」有兩種專門的用法:一種是指神的默示,會用到「話語」這個詞。 另一種是指他所差遣的(唯一的救主),此時亦用到「神的道(話語)」。回教弟兄若縱觀整本 可蘭經,可見其中有關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福音性的稱呼,除此之外,並無其他。我們還留意到 有關摩西的事實;在回教經典中他被稱為:Kalimu-Allahi「意思是:神認為他是值得信任,可與 之交談的;」而耶穌則被稱為神的道(話語)」,意思是他傳神的話語和旨意給人類, 成就神的 旨意。我們在聖經希伯來書中讀到:

「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袓,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又早 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創造諸世界。」(希伯來書 1:1-2)

月人會問:「為什麼穆罕默德用『爾撒』(I,sa)這個字代替耶穌?」於此,我們尚未找到 合理的答案,這缺憾,在很多有心認識基督教真理的回教徒心裡造成了障礙。

有些研究者認為,爾撒這一字型來源於把希伯來文耶穌這個字的變音符號錯置。巴大維 (The Iam al-Baidawi)在他的注釋中說:「阿拉伯文爾撒這個字,在希伯來文中是耶穌(Jesus) ; 是由「Ayous」一字而來的;就是白與紅的混合(白膚金發的男人)。

一位聖經學者說:「我們知道以撒的兒子以掃和他的後代與以色列人是死對頭。憎恨耶穌的 人就稱他為以掃;穆罕默德不了解這名稱背後含有憎恨的動機,就襲用了這名稱。

至於基督,彌賽亞這些名詞,源於希伯來文,有著重大含義,因為它是「受膏」的意思;但 是盡管如此,回教徒對它的解釋,還是遠離原來的結構和含義。據說,這與穆罕默德所說對這詞源 有關的言語有關,在他的先知故事中有這樣的事情:有一次爾撒看見一頭狐狸在沙漠奔跑,就對狐狸 說:「啊!你往哪裡去?」狐狸回答說:「我練完身體回家去。」爾撒說:「人人都有他棲身的地方 ,但我卻沒有。」有些人聽到了,就說「啊,神的先知,這使我們感到傷心,容我們為你建造一所房 子。」他回答說:「我沒有錢。」他說:「我們會為你負擔費用。」他說:「那麼,可以讓我選擇地 點嗎?」他們回答:「那由你決定吧!」他就帶他到海邊,指著波浪說:「在這裡,為我建一所房子 。他們說:「啊,先知!這是海,我們怎能在上面建造房子呢?」他回答說:「對,世界就一個海, 沒有人能在下面建造隱固的房子。」

雖然,將爾撒這個字的來源,看作是「耶穌」這個名字的字母之重新排列似乎合理,但不難 看出,為什麼回教徒接納這解釋,為的是避開這名字原來就有的語言上的重要含義:有關我們的救主 耶穌基督真實身分的一切。

在費拉西己迪(Firuzabadi)的作品中,我們發覺,他認為耶穌(Jesus)是爾撒(I,sa) 的另一個形式,說是因為他們經常外游,所以得此名稱。你若查考他的作品「Mashariq al-Anwar」,你會發現他給出幾十種解釋,目的是要逃避「耶穌(Jesus)」這個名字的真正含義 。

從上可見,可蘭經中也有稱基督為「神的道」和「真理之道」的(可見於馬爾焉34)。這兩 個稱號都証明了耶穌基督永恒的品性和至高的尊位,無論我們的回教朋友接納與否。提斯代爾博士 (Dr。 St。 Clair Tisdall),在他的作品「真理的平衡」中說得很好:「道(話語)在此情況下 表示講話者所要表達的心中所有是神自己。因此,基督既是從神而來的道(話語), 他就是神的旨 意的完美無缺的表現。換句話說,也就是:神的啟示。


在結束這部分之前,作者希望讀者留意,在可蘭經中可見的兩個非常重要的稱號:

1. 又有一個貞節的女子: 我哈她吹靈感,......(安壁雅91)

這些文字提醒我們聖經中先知以賽亞所寫有關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話語:「他名稱為奇妙」 (見以賽亞書9:6)巴大維曾運用他的釋經技巧,竭盡所能地駕馭那些可蘭經文字的意義。連巴 大維也這樣說,任何人思想馬利亞當時的情況,都會相信她是被至高者的大能所覆蔽。

2. 在可蘭經爾母45中這樣說:「彼時,有天使呼馬爾焉(馬利亞),......給她報 喜信。他的名字是麥西哈(彌賽亞)爾撒(耶穌)──馬利亞之子,......」

如果我們的回教弟兄認為這些話是真的,就會不困難地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是真神 三位一體中的一位。因為,以上的話語已傳達了清楚的含義。

伊斯蘭的經典可蘭經中,有些文字是關於耶穌基督的生平的,對照聖經所記的真實,我們可 見這明顯是已被歪曲混淆了的。但是,為了更有效地向回教弟兄傳福音,或許,我們有必要對其作 一些了解:

在其爾母蘭42-49中,有關天使宣告:

「昔時,眾天使說:『馬爾焉(馬利亞)哪!...選擇你,清潔你,並選你高於眾世界的 女子…。』彼時,有天使呼馬爾焉(馬利亞)說:『的確,......以他的一言給報喜信。他的 名字是麥希爾撒(彌賽亞耶穌)──馬爾焉(馬利亞)之子。在今世來世值得注意,......』 馬爾焉(馬利亞)說:『我的主啊!未曾有人接近我,我從哪裡得子呢?』主說:「...說:有! 立即就有。」他教給他經典,智慧,討喇特(律法書)和引支勒(福音書)並差他至以斯拉衣來(以 色列)的子孫。」

「你當記念經上的馬爾焉(馬利亞)!那時候,...我向她差去我的『魯哈』(靈),. ..他說:『我只是你主的一個使者,我為的是把一個純潔的童子賞給你』她說:『曾無一人接近我 ,我也不是失貞的,我怎能獲得一個童子呢?』他說:『就是如此,你的主說:這在我是容易的;我 以此作為對世人的表徵,並為我的慈惠;...』」(馬爾焉16-20)

在其穆民農50中有關降生:

「於是她就受孕,懷著他去到遠處......她就帶著他來到自己的族人,他們呼馬爾焉 (馬利亞)說:「你確發生其事了!亞倫的姐妹啊!你父不是到歹人;你母也不是失貞!「她就手指 他...。他說:」...;他賜給我經典,稱我為聖;我住在不拘那裡,他就使我有福,... 。我的生日平安,死日不安,復活日也平安。」(馬爾焉22-23)

在其爾母蘭48-53中,有關神跡:

「他教給他經典,智慧,討拉特(律法書Torah),引支勒(福音書),並差他至以斯拉衣 (以色列)的子孫,他說:「我必把出自主的跡象現給你們,...。我...。治愈瞎子,患大 麻瘋的;並使死人復活,...。(我來)証實在我以前的討拉特(律法),並為你們解除... 我把出自主的異跡現給你們,你們當注意對...的責任,並當順從我。的確,...你們應當事 奉他。這是正道。」(爾母蘭48-53)

以上的和下面的文字是在可蘭經中可找到的有關耶穌行神跡的証明,若與福音書所記載的 相比較,顯然十分貧乏。在偽經傳統中記載了其他的神跡,可惜毫無價值,因為與耶穌行神跡的高 尚目的並不和諧。其中有的如下:

首先:「那時候,眾們徒喚馬爾焉(馬利亞)之子爾撒(耶穌)說:「你的主能從天上降 給我們宴席嗎?「爾撒(耶穌)說:「你們若是歸信的,你們就當敬畏上主。」他們說:「我們願 意吃它,願意我們的心中得到安定,且可曉得你對我們確說了實言,我們可以為之作見証。」馬爾 焉(馬利亞)之子爾撒(耶穌)說:「...」(瑪懿代112-115)

傑拉蘭(Jalalan)的注釋說:「天使從上降下宴席,上面有七塊餅和七條大魚。他們吃後 就感到滿足。這是亞爸(Ibn Abbas)所說的。」

拉西(Fakhr-ad-Din al-Razi)試圖這樣解釋這故事:「這是與耶穌有關:那時平安臨到, 他身穿羊毛要祈禱。他說:「神啊,我們的主,...」...耶穌,平安臨到他,喊叫說:「神 啊!讓我感謝你,...」他還說:「...;奉神的名吃它。」門徒中的首位西門說:「你才是 更配行此事的。」耶穌就起來,潔淨了,祈禱後,...說:「奉神的名,最好的供應者」啊!. ..一條魚...西門說:「這些食屬於這世界不是?」他說:「這不屬於任何一個,而是神至高 能力的發明。存感激的心去吃你所想享用的,能延年益壽,是慷慨的施與。」們徒說:「啊,神的 靈,除此之外,能否給我們另行神跡?」(al-Tafsir al-Kabir第12部118頁)

第二,根據華比(Wahb)所述,耶穌所行有人証實的第一個神跡,竟是在她母親居住在埃及 地昆(Dihqan)的時候所行的。木匠約瑟和馬利亞蒙神指示往埃及去時,在地昆的家居住,那裡是 窮人的庇護所。傳說事情是這樣的,地昆家放在杯櫃裡的錢被人偷去了,主人沒有控告那些窮人。 利亞為這事感到不快,耶穌留意到了,就對她說:「母親,想我為地昆指出竊賊來嗎?」她說:「 是的,孩子。」他就對她說:「請他把所有的人都齊集到屋裡來。」她告訴地昆,他就把所有人都 齊集了。當時,耶穌指出兩個人來,一個是瞎子,一個是跛子。他把跛子舉到瞎子的背上。但瞎子 說:「我太弱了,不能背得起!」耶穌對他說:「昨天你為什麼能背起他,在場的人聽到,就揍瞎 子直到他挺直地站起來。當他站起來,跛子就觸到杯櫃的門。耶穌對地昆說:「這就是昨天他們偷 錢的情況,瞎子用他的體力,跛子用他的眼力。」瞎子回答說:「你說出了真相!」這樣錢便歸回 原主。

第三:傳說地昆為他的兒子擺設娶親的宴席,邀請了當地所有的人,來參加為期兩個月的節 慶。快要結束的時候,一群來自大馬士革的朋友,前來探訪。但地昆沒有注意他們來到,而酒又喝 盡了。當耶穌看見這不巧的事時,就進到那放了兩排水罐的房間裡,他用手捂著罐子的口,罐子裡 就滿了酒。那時他十二歲。(這故事可能與聖經約翰福音第二章所記的耶穌在加利利的迦拿參加婚 宴的事跡有關。)

沙地(al-Suddi)講述,傳說耶穌在學校的時候,耶穌能告訴其他孩子其家中所發生的事情 。因此,有許多有關他的話流傳開來,以色列人要捉拿他。為了他的安全,他母親就帶他坐在驢子上 逃往埃及(我們不可忘記聖經已明明告訴我們,他們逃往埃及的原因是恐怕希律王會殺耶穌,那時, 他還未滿兩歲。)請參看馬太福音 2:13-18節所記。

沙地還講述了據傳說是與耶穌有關的另一個事跡:耶穌和他的母親往某地去,途中在以色列 地的一個村莊中停留。有一家人熱情地接待他們。那地的國君專制而頑固,有一天,這家的男人懮愁 地回到家中;馬利亞正和那人的妻子坐在一起,留意到了他的神態,就問那人的妻子:「你的丈夫為 什麼懮愁呢?」她回答說:「我們的國君要求每一個人依次邀請他和他的軍隊飲酒吃飯;快輪到我們 ,他正為此懮心,因為,我們仍未有能力去應付這特別的時刻。」馬利亞告訴她不必為這一切懮愁, 說:你的丈夫對我們那麼好,我會要求我的兒子為你們祈禱,那麼一切都會妥當。耶穌建議他們,輪 到他們家款宴的時候,準備好煮食用的鍋子和酒缸,注滿水後就讓他知道。他做妥後就叫耶穌進去 ;鍋中的水變成了肉和醬汁,酒缸中那麼美味的酒,人們從未嘗到過。國王來到,飯後試酒,就詢 問:「這些酒是從那裡來的?」......國王命令:「我一定要知道真相。」那人就承認:「 這裡有個孩子,他向神求任何東西都會得到,他向神祈禱,就把水變成了酒。」

這事件之後,國王摰愛的兒子..., 死了。他記起有一個人向神祈求,就能把水變成酒 。他就派人來找耶穌,並告訴他所發生的事。耶穌警告他...這樣,耶穌向神祈禱,那孩子就復 活了。當地眾人看見這事,...耶穌和他的母親就離開那地。

華比(Wahb)還講到了另一件事:耶穌和一群男孩子玩遊戲,其中一人跳過另一個人時, 用腳踢倒他,就死了。他把他放在耶穌面前,死者還在流血。其他人以為是耶穌殺了他,就控告耶 穌,把他帶到法官面前。他們對法官說:「這人殺了這男孩。」法官問耶穌,這可是事實,耶穌回 答:「我不知道誰殺了他,我也不是他的朋友。」他們想要攻擊耶穌,神卻保守耶穌平安。他要他 們把死者帶來。他說:「你想要把他怎麼樣?」他回答說:「我要問他是誰殺了他。」他說:「他 怎能回答你!他是死人!」但他們把死者帶到耶穌面前;耶穌禱告之後,神使之復活。耶穌就問他 說:「是誰殺了你?」他回答:「某某人。」...就這樣,耶穌回到他母親之處,有一大群人跟 隨他。

然而,盡管有這一切,可是,在回教徒的眼中,我們仍驚奇地發現:雖然,他們把榮耀和誇 張的神跡歸於耶穌,卻沒有真正認識基督,他們以為在神面前,耶穌的地位低於穆罕默德。甚至他們 以為基督徒相信神是耶穌基督之父,是對神的褻瀆。因為在他們的可蘭經馬爾焉 88-93中的文字使他 們有這樣的觀念。

也許,對神的父性採取這種觀點,還由於可蘭經中的這一節文字:「造化天地的主,他無偶, 何以有子。」(哀諾安101)明顯,可蘭經中的這些段落造成了回教徒認識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這一身 分的障礙。我們發現,巴大維(Iman al-Baidawai)這樣解釋這一切:「從『兒子』一詞,便理解為 必是經男女兩性交合而生,而神是全能的,超乎人性的。」換句話說,在可蘭經的思想中,「兒子」 除了經由性關系生殖而得以外,並無其它途徑。別的伊斯蘭作者則這樣說道:「兒子是男女結合的結 果,不可想象神有配偶而生兒子。」

歷史學家認為在回教初興起時,有一群依附基督教會的異教徒,他們試圖建立一種異端, 內 容竟進展到立童貞女馬利亞為女神。他們想象以馬利亞代替他們以前敬拜的維納斯女神。偉大學者麥 克利西(Al-Makriizi)在他的著作「有關從意伯利西來之人的傳說」(al-Qawi al-Ibrizi)第二十 六頁中提到這派別,還有,在希斯姆(Ibn Hazm)作品「你所在,你所是, 你將何往」(al-Milal wa al-Nihal)第四十八中有相似的言論。

因為這種異端假想神娶了妻,來為他生子。這種異端,其本身就很明顯會被伊斯蘭定罪,就 象基督教已經對這異端所作的裁決一樣。這種異端邪說,沒有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會相信,基督教完 全不接納它。這種異端邪說是對聖潔全能的神的褻瀆。

事實上,研究基督教信仰的人會發現,在福音書中完全找不到任何根據支持這種異端邪說。 真正的基督徒們所信仰的是:耶穌基督是從神而來的,是太初就與神同在的道,根據天使對馬利亞的 宣告,耶穌基督是受聖靈感孕而生:

「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 (聖經.路加福音 1:35)

我們在福音書中還讀到:耶穌基督降生的事:他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 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她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的羞辱她,想要暗暗把她休了。正思想 這事的時候,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

「大偉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 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她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這一切的事成就, 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 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馬太福音1:18-23)」

預言之光所啟示的基督

基督並不象其他著名的宗教人物,毫無宣告的來到這世界的舞台;基督是「萬民所渴想的」 ,是聖人所期待的那一位,是神的子民(或作「神人」)和先知的希望和夢想。在該書中, 時空都不允許我們引錄聖經中所有有關耶穌基督的預言,和証據,因此,讓我們敘述其中的一些 ,以期稍微滿足:

1. 關於基督降生的地點和有關事件的預言:

先知彌迦預言說:

「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猶大諸城中為小,將來必有一位從你那裡出來,在以色列中為我作 掌權的,他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彌迦書5:2)

雖然彌迦是和以賽亞同時的先知;那時,大偉王的後代居住在耶路撒冷;所以,很自然的會 想到掌權的彌賽亞會在耶路撒冷降生。但事實卻並非如此,神的先知彌迦預言他將降生在小城伯利恒 ,大偉的城,大偉王出生的地方。預言中指出他降生於一個歷史地點──伯利恒──王朝傾覆後大偉 家仍然居住的地方;這顯示先知預言的準確性。

在福音書中,我們清楚看到,猶太人明白這預言是關於耶穌基督的。從希律王在博士口中聽 到耶穌降生時的反應,就可知道:

「他就召齊了祭司長和民間的文士,問他們說:『基督當生在何處?』他們回答:『在猶太 的伯利恒,』因為有先知記著說:『猶大地的伯利恒阿!你在猶大諸城中,並不是最小的,因為將來 有一位君王,要從你那裡出來,牧養我以色列民。』」(馬太福音2:4-6)

2. 父神對耶穌基督的見証

福音書中說:

「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他就看見神的靈,仿彿鴿子降下,落在 他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馬太福音3:16-17)

3. 神的天使對基督的見証

福音書中說:

天使進去,對她說:「蒙大恩的女子,我問你安,主和你同在了。」馬利亞因這話就很驚慌 ,又反覆思想這問安是什麼意思。天使對她說:「馬利亞,不要怕,你在神面前已經蒙恩了。你要 懷孕生子,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他要為大,要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他祖大偉的位給他。 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路加福音1:28-33)

4. 基督對自己的見証

在福音書中我們讀到,耶穌對猶太人講道:

「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因他 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神為他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約翰福音5:17-18)

5. 施洗約翰對基督的見証

福音書中說:

「約翰又作見証說:『我曾看見聖靈,仿彿鴿子從天降下,住在他身上。我先前不認識他 ,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 。」我看見了,就証明這是神的兒子。』」(約翰福音1:32-34)

6. 彼得對耶穌基督的見証

因他說:

「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跟從誰呢?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聖者。」(約翰 福音 6:68-69)

7. 福音使徒約翰對耶穌基督的見証

「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 他身上。」(約翰福音 3:35-36)

8. 使徒保羅對基督的見証

他說:

「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 上所應許的。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偉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 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馬書1:1-4)

引錄了以上的段落之後,值得注意的是:基督被稱為神的兒子是由於他是神的第二位格。因 此,父與子這兩個稱謂,我們應當在基督教教義的信仰背景之下去理解,與通常所指肉體上的父子 關系完全不同。

「子」這個字可能引起思想上的混亂,以至妄下結論。把「子」這個字與「父」相比較, 人們會想象父的存在應先與子,因此,影嚮到對他們個別地位的理解。然而,在此,根據聖經,我 們要強調,「子」無論在任何方面都沒有顯示與「父」具有不同的地位,或在時間上出現在「父」 之後。因為若沒有了與之相配的「子」這個字,把「父」這個字應用於神是毫無意義的。

從聖經中我們可知,自始神就被稱為「父」。這稱號是基於,「子」亦是自有永有的存在這 一前提。許多人對此混淆不清,很難理解「父」與「子」竟是平等的,因為在人倫關系上, 總是先有父再有子。這是基於時序上的不同,更準確的說,除非由兒子出生的那一刻開始,沒有 人可以稱為父親!然而在此,時間順序上的先後,並非父神和他兒子耶穌基督之間之關系的真理 基礎。為了使其他的意思更生動,更易於理解,我們再次說明:神並沒有生孩子; 真神三位一體之間的這種聯系,並非由屬世的人倫關系所生出。並非人類屬世的含義,我們當從 神的角度去消除這種聯想。

在聖經希伯來書中我們讀到:

「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袓,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又早 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 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他所承受的名,既比 天使的名更尊貴,就遠超過天使。」(希伯來書 1:1-4)

在福音書中,我們還讀到耶穌彰顯父的榮耀,因為,被聖靈充滿的使徒這樣說:「道成了肉 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 翰福音 1:14)

約在二千年前,耶穌基督問他的門徒一個問題:「人說我是誰?」這個問題是如此的重要, 以至直到今日仍掛在人們的嘴上。可能這是有史以來所有題問中最重要的一個,因為,這問題對人類 社會具有嚴肅的,特殊的含義。在未來的所有時日裡,它仍將在各種教義,思想和文化中產生決定性 的影嚮。因為對這問題的回答,準確而全面地界定了每一個人的位置。

元首基督已將基督教會建立在了穩固的基礎上,以至於「陽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權柄」 原文作「門」)無論人說什麼,都無法動搖或擾亂這事實。基督自己也鼓勵人盡力獨立思考,他從不 強迫或命令人死守與自己的心願相違背的教條和行為準則。

欣普生(Carnegie Sompson)曾經說過:「在整個基督教悠久的歷史中,從來沒有人是在槍 口下被迫相信基督教的;相反地,對基督的信仰,產生於統制著人整個心思意念的確信。 由此原則,我們今日可以這樣說:我們並不願人被迫相信基督的神性,或抱著一種觀點,死死守 著,對其它的觀點連聽也不要聽。容讓各種有關基督的看法,陳於人前,或許好些。」

有人也許會問,是什麼樣的動機和原因,把世人和教會帶入對基督神性的信仰之中?並且, 這信仰在人們的心中生長,建立,以至於使他們甚至願意為這信仰殉難獻身?為什麼人們相信他的 神性?什麼是他們信仰之基礎所在的,正面的,無可動搖的証明?因為在所有的世代和紀元中,不 乏大智者和卓越的天才。

這些問題所要求的答案,為的是說服我們真正相信基督的神性和基督成為人的樣式:道成肉 身的真理。

1. 先知的証明

從歷史的開始直到最後一本先知書,先知的預言一一存在於期間,其時間跨度可以說是橫跨 四千年。這些預言,早在基督教形成之前已存在於聖經之中,因此,不能指為基督徒所偽造。事實 上,出現最晚的預言也是在基督道成肉身之前的四百年記載下來的。這些記載內容的要點是,聖神 為救贖世人,將會取人的樣式從天降下,住在世人中間。更進一步地說:這「道成肉身」之人,將 是女人的後裔,是亞伯拉罕的子孫,特別是,他將是出於猶大支派的大偉家的。是由童貞女所生。 是無罪完美無暇的。而且,他還將生在大偉之城伯利恒。同時,他又是全能的,自有永有永生的神 。若基督不成為人的樣式,神對世人的救贖計劃就不能完成。在聖經中闡述這真理的篇章甚多,在 此,我們引錄最清楚最能作証明的經文:

先知以賽亞的預言: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 ,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賽亞書 9:6)

聖經以賽亞書還告訴我們:

「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就是「神 與我們同在」的意思。)」

聖經詩篇也告訴我們:

「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詩篇 110:1)

這是一節很深奧的經文,若不相信天父與聖子之間存在的永恒的交通,就不能解釋這節經文。 先知彌迦說:

「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猶大諸城中為小,將來必有一位從你那裡出來,在以色列中為我作掌 權的,他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彌迦書 5:2)

2. 從基督的話語而來的証明

事實上,基督說明大量有關自己的真理,也就是有關神自己的真理,最重要的有:

他是永存的:這一點,在他向猶太宗教領袖所作最嚴肅的宣告中就可看到,他說:「我實實在 在的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翰福音 8:58)

「我是」(I am)這個稱謂,與神向摩西顯現時所用於自己一樣。

「摩西對神說:『我到以色列人那裡,』對他們說:『你們袓宗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 他們若問我說:『他叫什麼名字? 我要對他們說什麼呢?』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 :『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出埃及記 3:13-14)

他自天上而來:在他對猶太領袖尼哥底母的講道中,說到:「除了從天上降下仍在天的人子, 沒有人升過天。」(約翰福音 3:13)

他無所不在:耶穌說:

「因為無論在那裡,有兩三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馬太福音 18:20)

他的全能:他對當時在拔摩島上的聖人約翰說:「我是阿拉法,我是歐梅戛,是昔在今在以後 永在的全能者。」(啟示錄 1:8)

3. 從他的名號和神聖的作為所得的証明

創造者:萬有藉他而創造,無物不是藉他而造的。「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 是藉著他造的。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翰福音1:3-4)「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 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 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歌羅西書 1:16)
他叫死人復活: 福音書告訴我們,當耶穌和他的門徒及眾人來到拿因城的城門口時,遇上了送殯的 行列:一寡婦在送他的獨生子,有一大群人相隨。「主看見就憐憫她,對她說:「不要哭」於是進前 按著杠,抬的人就站住了。耶穌說:「少年人,我吩咐你起來。」那死人就坐起,並且說話,耶穌便 把他交給他母親。」(路加福音 7:13-15)

他要審判世界:福音書告訴我們:

「當人子在他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 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象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馬太福音 25:31-32)「父不審判什 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約翰福音 5:23)

以他為敬拜對象:他說:

「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不尊敬差子來的父。」(約翰福音 5:23)

他有赦罪的權柄:猶太人認為,只有神才能赦罪。因為這原因,當他們看到耶穌所行的神跡, 醫治了被人帶來求醫的癱子,又聽到耶穌對癱子所說的話時,就大為震驚。「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 對癱子說:「小子,你的罪赦了。」有幾個文士坐在那裡,心裡議論說:「這個人為什麼這樣說呢? 他說僭妄的話了!除了神以外,誰能赦罪呢?」耶穌心中知道他們心裡這樣議論,就說:「你們心裡 為什麼這樣議論呢?或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行走,』那一樣容易 呢?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 去吧!」那人就起來,立刻拿著褥子,當眾人面前出去了。以至眾人都驚奇,歸榮耀與神,說:「我 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馬可福音 2:5-12)

他賜永生: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 誰也不能從我手中將他們奪去。」(約翰福音 10:27-28)

他與父原為一:「腓力對他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耶穌對他說:「腓 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 我們看呢?』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你不信嗎?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乃是住在 我裡面的父作他自己的事。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即或不信,也當因我所作的事信我 。」(約翰福音 14:8-11)

「我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 10:30)


11. 有關「變質」的指控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馬 太福音 5:18)

很多回教徒聲稱聖經的內容已被篡改,因而不珍重之。這其實是一項毫無根據的指責,事實 能完全反駁它。因為神的寶貴聖書,不論新約和舊約其內容並無增減或改動,我們有確實的証據,可 支持我們的這項聲明,其中有:

幾千年前,神通過先知摩西,把以下的誡命頒佈給我們:

「以色列人哪,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法,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得以進 入耶和華你們列袓之神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以加添, 也不可以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命令。」(申命記 4:1-2)

這誡命在聖經中重復出現:

「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不可刪減。」(申命記 10:32)

幾世紀之後,智者所羅門王寫下這樣的見証:

「神的話語,句句都是煉淨的,投靠他的,他便作他們的盾牌。他的言語,你不可加添, 恐 怕他責備你,你就顯為說謊的。」(箴言 30:5-6)

在聖經中,最後的一段,有以下嚴厲的警告:「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証,若有人在 這預言上加添什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什麼,神必從 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証明這事的說:「是了,我必快來。」阿門,主耶穌啊,我 願你來。」(啟示錄22:18-20)

以下是一些証據,足以支持神的話語並無錯誤,偽造或篡改:

1. 神在他所有的宣告中,見証他的話語不會廢去,也不會更改:「只是我必不將我的慈愛全然收 回,也必不叫我的信實廢棄」(詩篇 89:33-34)。「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 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馬太福音5:18)「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但那 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有父知道。」(馬可福音 13 :31-32)

2. 使徒和先知的証明

使徒和先知証明神用默示向他們說話,指導他們寫下預言和教訓,就是永存的律法。「有人 聲說:『你喊叫吧。』有一個說:『我喊叫什麼呢?』說:『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他的美容,都 像野地的花。草必枯乾,花必調殘,因為耶和華的氣吹在其上,百姓誠然是草,草必枯乾,花必凋殘 ,惟有我們神的話,必永遠立定。』」(以賽亞書40:6-8)

再看神的經卷還這樣說:「你們要查考宣讀耶和華的書,這都無一缺少,無一沒有伴偶,因為 我的口已經吩咐,他的靈將他們聚集。」(以賽亞書 34:16)「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耶利 米你看見什麼?』我說:『我看見一根杏樹枝。』耶和華對我說:『你看得不錯,因為我留意保守 我的話,使得成就。』」(耶利米 1:11-12)

3. 連貫性的証明

歷史告訴我們,基督徒教師和領袖從使徒時代開始,就在寫作和講道時引用聖經,特別是新約部 份。因為他們都相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是沒有謬誤的。我可列出其中一些:

革利免(Clement): 羅馬主教,在腓立比書四章三節中記載,他曾和使徒保羅一起工作。

伊格納修(Ignatius):在基督升天後三十七年成為安提阿(Antioch)主教。

坡旅甲(Polycarp):約翰的門徒,後來成為士每拿教會的主教,在166A.D.殉道。

帕皮亞(Papias):希尼波立(Heliopolis)主教,以在110年出版聖經注釋而著名。他曾與坡 旅甲相遇,可能也見過使徒約翰。他講到,馬太福音在希臘教會中流傳。他還提到,傳福音的馬可是彼 得的同工,以及基督徒們使用馬可福音。

游斯丁(Justin Martyr): 89A.D.在巴勒斯坦出生。在皈信基督教之前,曾是異教的哲學家。 他開始尋找真正的信仰,直至神把他帶到真理之中。後來他寫了數本護教的書。 在他和猶太人德連諾(Trino)的辯論中,他時常引用馬太,馬可,路加和約翰福音。在他往羅馬,亞 力山大,和以弗所的旅程中,他探訪當地的教會,看到會眾們崇拜時時常誦讀福音書。

愛任紐(Irenaeus):140-177A.D.因他對福音書的見証極其重要,故此我們引錄他的話語 如下:他說:「若不是他們起初把福音教導,傳播,我們就得不著救贖。他們是得神的旨意和準許而 把它記錄下來,因此成為我們信仰的基礎和支柱。因為基督復活之後,神所賜聖靈的大能降臨在他們 身上,使他們完全清楚一切事情。他們就遵主命令,向萬國萬族傳福音, 傳這和平的福音,直到地極。」

革利免(Clement):亞力山大主教(156A.D.)証明那時全部教會相信四福音。

特土良(Tertulian):160A.D.,這位偉大的學者說:「馬太和約翰教導我們信心的功課; 而馬可和路加激勵我們。」他在點數使徒時代所建立的教會後,指出由開始之時起,他們手上已擁有四福音書。

接下來的歷史更清楚作出了見証:

使徒時代和繼承的教會領袖都聲明這本神聖的書卷從起初開始就存在。同樣,歷史學家也証 明了這一點,特別當指出的是,亞歷山大俄利根主教(Origen Bishop of Alexandria)的作品:

「普天之下,神整體的教會,是在毫無恐懼和紛爭的情況之下相信福音的。」

學者米爾(Mill)的看法:

「如果我們把俄利根作品中曾引用的聖經經文收集起來,可以編成一本聖經。」

基督徒在崇拜聚會中,以誦讀聖經,查考聖經和引用聖經,來事奉神,積極地証明了他們對 聖經和對他們所信靠的確信不移。

4. 古代手稿的証明

基督徒保存了珍貴的手稿真跡,其時間要比伊斯蘭教早幾個世紀,其中最重要的有:

亞歷山大抄本(The Codex Alexandrinus):

一六二八年,君士坦丁堡路加斯主教長(Cyrill Lukas Patriarch of Constantinople), 把這抄本從他當主教長的亞歷山大帶到英國,獻給英王查理二世(Charlesll of England)手稿是 用希臘文寫成,大約成書於主後三二五年;內容包括新舊約的所有書卷。現珍藏於倫敦的大英博物 館內。

梵蒂岡抄本(Codex Vaticanus):因保存於梵蒂岡圖書館內而得名。其文字是以裝飾性的 字體寫在美麗的羊皮紙上,每頁劃分為三欄,每欄有四十二行,這抄本包括聖經全書各卷,是用希 臘文寫成。專家鑒定它的日期約為主後三百年。

西乃抄本(Codex Sinaiticus):一八四四年德國學者提訊道夫(Tischendorf),在西乃 山附近的聖凱瑟琳修道院(The Monastery of St.Catherine)發現了此抄本,故此得名。發現者 把它獻給俄國的沙皇亞歷山大(Czar Alexander of Russia),一直保存在俄國,直到布爾什維克 革命爆發,然後才出售給倫敦的大英博物館,保存至今。

以法蓮抄本(Codex Ephraim):保存在巴黎的國家圖書館內:是用希臘文寫成,包括整本 聖經的內容。它被書寫在羊皮紙上,字跡優美,其中沒有元音和標點。每頁的第一個字母較其它字 母為大。成書時間可能在主後四百五十年。

以上所有的抄本都可提供大量証據,去駁斥回教徒所謂「聖經已被篡改」的指責。事實上 ,可蘭經本身也在証明聖經的正確性,當認可聖經,因為聖經成書比可蘭經早得多。我們更看到, 今日流通的各版聖經與最早的聖經經文並無任何區別。

5. 古代著作的証明

庫姆蘭抄本(The Qumran Manuscripts:死海古卷)一九四九年,在約旦河庫姆蘭山洞中
發現了用希伯來文寫成的先知以賽亞書全文,寫在皮卷之上。從寫作風格和語言用詞上看,顯示 其成書於主前二世紀。學者研究後認為,其內容與我們今日捧在手中讀的沒有區別。在庫姆蘭山 洞中,還發現了利未記,約伯記,詩篇和哈巴谷書。學者肯定這些手稿上的經文與今日人們所讀 的相符。繼之發現的是一組舊約全書;與我們今日所擁有的聖經舊約全書相比只少一卷以斯帖記 。

愛爾新諾抄本(The Arsinoui Manuscripts)在埃及的愛爾新諾,發現了一系列的文稿,被 寫在蒲紙上,埋在沙裡。其中有約翰福音。學者鑒定為主後一二五年之作,其內容,和我們手上在 用的福音書沒有區別。

西乃抄本(The Sinai Manuscripts):是在西乃的聖凱瑟琳修道院(Monastery of St. Catherine)中發現的,是以敘利亞文寫成的四福音書。從所有邊沿的附注可看出,這是在第二世 紀,用基督徒所提供的聖經所翻譯而成的。詳細查考所有經文後,証明其與今日通用的聖經沒有區 別。考古學家阿爾伯拉特博士(Dr。 Albright)說:「感謝庫姆蘭的發現, 使我們可以充滿信心 地說。新約聖經的經文和古代原始所寫的手稿並無兩樣。」

6. 考古學的証明

聖經從最開始就面對無神論者和異教徒的攻擊,因為聖經的教導與他們的思想相背,揭示他 們的罪惡。這樣,他們試圖尋找古代的東西和某些刻在石碑上的文字,來對聖經進行挑戰,無論怎 樣,考古學上的發現,使他們的希望幻滅,因為研究有關問題的學者在巴勒斯坦,美素不達米亞, 和烏加列所發現的石碑文字再次肯定了聖經中所描述的一切,象有關古代民族,資料是如此豐足, 使有些無神論者嗚金收兵,轉而成為信徒。

7. 回教的証明

回教的可蘭經中,有清楚的証明,承認聖經的真確性,這使每個讀可蘭經的人都感到驚異, 其中最主要的有:

「...含有引導和光明的討拉特(律法書),服從的列聖以此為猶太人判斷各事,有修養 的學者,和眾博士,因為他們必須保衛天經,他們都是見証他的。」(瑪懿代44)

「我在他們以後續差遣馬爾焉(馬利亞)之子爾撒(耶穌),以証實以前的討拉特(律法) ; 我又把福音賜給他;內含有引導與光明,以証實在他以前的討拉特(律法書),對於敬畏的人也 含有引導和勸化。」(瑪懿代46)

「我以真理降給你經典,証實以前的經典,並保障它,所以你們要依照...所降的從中判 斷,不要離開那達至你的真理,而依從他們的私見。」(瑪懿代48)

我們發現,在第一段文字中,可蘭經已經証明聖經中的律法書是真確的,並承認其可以作為 糾正錯誤的指引,照亮先知的話。第二段使我們想起基督耶穌再三肯定律法,宣告他來不是要廢掉 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同時,還承認福音書蘊含指引,亮光;指出當與在可蘭經之前的聖經相應 和。第三段的可蘭經文指明福音書是被降下來以証實以前的經典。

可蘭經中還有其他支持聖經律法書和福音書的講論,叫人認識其權威。因為其中說:「你們 :『有經的人哪!你們不奉行討拉特(律法書),引支勒(福音書)及主所降給你們的,你們沒有 好好的根據。』」(瑪懿代 68)

可蘭經也催促相信福音的人當持守其中的教訓,其中說:「讓接受福音的人以主所降下的作 為判斷,凡未依......所降的作判斷者,統是不信的人。」

可蘭經似乎也在要求其信徒相信聖經,例如:「眾歸信的人哪!你們當信...,與他的使 者,和降給他使者的經典,和先前所降的經典。」(尼薩 136)

可蘭經稱許傳播律法和福音的人,並呼籲穆罕默德和信徒跟隨他們的樣式:「這些人是我賜 給經典,裁判權,與聖職的人,......你們就跟隨他們的引導吧!」(哀諾安 89-90)

以上七點,已清楚証明,聖經是作者受聖靈的感動而寫成的,是神所默示的。

連可蘭經中也提到,穆罕默德若對主所降下的有疑問,須向聖經的作者探求有關的真理。 其中這樣說道:「這樣,如果你對我們所降下給你的有疑問,就問誦讀那在你之先之經書的人」( 蘇拉94)

總結:

在羅列了有關聖經真確性的事實和証據之後,每一位真理的追尋者,都會詢問那些聲稱基督 教真理已被篡改的人,要他們拿出科學上和歷史上的証據來,特別是,聖經在何時被篡改?如果他 們說是在基督之前,我們可清楚地說:耶穌基督已親自証明了其時的聖經是真理, 耶穌講論到聖經,引用聖經。為了加強這一點,他敦促猶太人去研習聖經。他說: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証的就是這經。」(約翰福音 5:39)

耶穌基督,其本身就是真理,倘若他竟引用一本已被篡改了的書中的經文和預言來建立他 的呼召,這合理嗎?

如果指控者說是在基督之後猶太人把律法書(Torah)篡改了,我們要反駁:這是不可能的 ,因為整本律法書已在基督徒的手中。如果,猶太人嘗試偽造書中的內容,必會被基督徒發現。同 樣,如果說變質發生在基督之後,是由猶太人以外的人所造成,那就更不可能,因為,若是這樣, 猶太人就必定會揭發其中的錯誤。

如果有人以為是猶太人和基督徒合伙偽造經文,我會這樣回答:不可能,不可能!因為猶 太人和羅馬該撒曾聯合消滅基督徒,歷史已做出明証,他們不曾有這樣的一致行動。

在此,作者倒是可列出一連串的可蘭經文,作為証據,說明聖經蒙神保守,使之不被任何 人篡改變動。

「我降此提醒你,我是一定保護它的。」(黑秩爾9)

蘇拉(Sura Yunis 10:64),斐特哈23

「你主的話,已真公平的完成了,沒有人能改變他的語言。」(哀諾安115)

「你誦所啟示你主的經典,無有變更其言的。你撇開他決得不到一個投奔的。」(克賀福27)

這組文段似在說,上主應許會保守這本聖經,沒有人能夠改動它。

可蘭經中還這樣說到:「你們說:『我們信...,和降給易卜拉欣(亞伯拉罕),易司 馬衣(以實馬利),易司哈各(以撒),葉爾孤白(雅各)及其後代的,和賜給母撒(摩西), 爾撒(耶穌)的和由主賜給列聖的,我們對於他們任何一位不作區別。我們是唯獨服從他的。』 」(柏格賴136)

讀到這文字,誰不會問:「如果明明知道那書是被篡改了的,為什麼可蘭經命令其信徒, 不必對那降下來的書作認別?」

一個敏感的回教徒,若細心閱讀這些話語,對於聖經已經被篡改了的斷言,又怎麼會接納 呢?他相信那對「神應許保守他的話語」做出攻擊的,將要面對指控。

小測驗

怎樣向我們的回教弟兄傳福音?

親愛的讀者:以下的問題給您機會,測驗自己在比較宗教學上有關爭論點的知認。

  1. 傳教佈道工作的基礎是什麼?
  2. 在阿拉伯國家中傳福音的工作,是在何時重新展開的?
  3. 在中東地區,基督徒被忽視的原因是什麼?
  4. 作福音傳道工作的人當有什麼樣的屬靈素質?
  5. 試述一些與回教徒接觸的最重要的方法。
  6. 請寫下一些基督徒對回教徒所抱有的錯誤觀念。
  7. 基督教信仰中,回教徒最反對的是什麼?
  8. 舉一個列子說明,你將怎樣向回教徒解說一項他們所反對的基督教教義。
  9. 向回教徒傳福音,用什麼樣的方法最好?
  10. 你能怎樣幫助回教徒明白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的歷史事實,並使他們明白這是他們得救恩所必 需的?
  11. 試述一些可蘭經中有關耶穌的經文。
  12. 請列出一些你能介紹給回教徒認識的基督品格上的特質。
  13. 哪些問題,福音傳道人當避免與回教徒討論?
  14. 在向回教徒作見証,見証耶穌基督方面,你有什麼個人經驗?

請把你的測驗(不要連同其它意見)和清楚書寫的姓名,及通訊地址,寄到:

Light Of Life,P.O.BOX 1;3A-9503 Villach,Aust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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