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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身為神的兒子-關於聖經詮釋

分類:文章
發佈於:2011-05-15, 週日

Sam Shamoun

常常有人挑戰基督徒,要求他們提出聖經經文,證明他們對三位一體神論裡耶穌的神性的理解。穆斯林指出「神的兒子」不一定指耶穌是神,這句子並不能證實三位一體論。由於我們已處理過三位一體論與耶穌的神性(http://www.answering-islam.org/Who/index.html,http://www.answering-islam.org/Shamoun/index.htm),這裡暫且不再討論。

這次我們要談一下,聖經裡「神的兒子」這句描述,與耶穌的關係。我們同時會處理自由派與一神論派神學家論新約印證耶穌神聖子性的謬誤詮釋。討論這個,是因為穆斯林總喜歡引述這些人的說法,企圖推翻基督徒在歷史上對「神兒子」的理解。

不相信基督教在歷史傳統上對「耶穌身為神子」之理解的人常說,聖經沒稱耶穌為「神,那位子」,只說祂是「神的兒子」,神學定位就此偏移了,因為聖經曾稱不同人物為神的兒子,但這身分不一定帶著神性。似乎「神兒子」是用來形容與神關係特別親近、在造物主面前特別有義的人。持此論者指,基督稱為神子就只有這個意思,並不關乎神性。

這樣的說法實在教人驚異,其實聖經滿是經文,證明耶穌身為神子是有神性含義的。聖經明確教導說耶穌是神的獨生子,就是說,耶穌是神獨特的兒子;基督徒概括說,神在本質上為一,有三個位格,而耶穌是神兒子,屬三位一體裡的第二位格。

釐清了這概念,讓我們研究一下,聖經對於「神的兒子」-尤其以此作為耶穌基督身分-之含義。


聖經如何用「神的兒子」此句

聖經對「神的兒子」這個稱號,有幾個定義:

  • 指住在神面前的天使,祂所差遣的使者。(參創世記6:2-4;約伯記1:6;2:1;38:7;詩篇89:6)

  • 指人類,因為全人類都是神所創造、由祂所維持的,祂是生命的賜予者。(參路加福音3:38;創世記1:26-28;5:1-2;使徒行傳17:26-28)

  • 指與神立約者如:

  1. 以色列(參出埃及記4:22;耶利米書31:9;何西亞書11:1)
  2. 大衛王(參詩篇2:7;89:19-20,26-27)
  3. 所羅門(參撒母耳記下7:14;歷代志上22:7-10)
  • 跟隨神的義人,在祂面前毫無瑕疵、也因此反映著神的性情與特性的。(參馬太福音5:9)

  • 藉著相信耶穌基督被收納進神家裡的人,他們因而肖似神形象和公義的性情。(參約翰福音1:12-13;羅馬書8:14-17;加拉太書4:4-7;以弗所書4:17-25)

 

耶穌身為神的兒子

細看稱耶穌為神兒子的經文就會發現,上述定義都不足以描述這個稱呼,因為基督是神的獨生子。其他人稱為神的兒子,卻沒有基督的獨特性。

主耶穌就曾在約翰福音3:16自稱神的獨生子: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獨生子」希臘原文為monogenes,有「獨一」、「唯一」的意思。形容基督為獨生子、神獨一的兒子才是經文本意,並不僅指「從神所生」,正如以下經文對「獨生」的用法:

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monogenes)獻上。(希伯來書11:17)

說以撒是亞伯拉罕唯一的兒子看似不合理,因為亞伯拉罕生以撒前也生了以實瑪利,還有另外六個孩子。(參創世記16:15-16;25:1-6)

所以monogenes有「獨特地位」的含義,不一定指生產、出生。學者基本上都同意,monogenes這個字指地位的獨特性,有別於一般地位。

James R. White博士指出:

分析monogenes[1]這個字時要留意一件事-這是個複合詞,複合了monos[1]-即唯一,和第二個字-一般假設是gennasthai/gennao[1],「生出」。但注意這組字有兩個nu,「vv」,而非monogenes的單一個。這顯示第二個字不是gennasthai[1]而是gignesthai/ginomai[1],名詞形式則為genos[1]。G. L. Prestige曾討論過這兩個字根的引申義的分別。(參God in Patristic Thought [London: SPCK, 1952], 37-51, 135-141, 151-156。)
Genos [1] 指「種類」,而ginomai [1] 是動詞,指存在、存有。直譯出來就是「種類中的一位」、「唯一」、「獨生」。有學者認為-genes部分對詞意影響不大,認為monogenes[1]只是強調monos[1]的形式之一,於是譯作「惟獨」、「獨特」、「無與倫比」。使用這詞的另一例,見於《七十士譯本》中詩篇25:16:「求你轉向我,憐恤我,因為我是孤獨(monogenes)困苦。」(White, The Forgotten Trinity [Minneapolis, MN, Bethany House Publishers, 1998],201-202頁,fn. 270

Newman與Nida’s《約翰福音譯者手冊》A Translator’s Handbook on the Gospel of John [New York: United Bible Societies, 1980],24頁)說:

所有現代譯者都將這詞譯作「獨子」(編按:指約翰福音1:18),希臘原文(monogenes)肯定是這個意思,指「獨一」,而並非指「獨生」。《武加大本Vulgate》譯作「獨生」影響了《英王欽訂本》和其他早期譯本。

James Hope Moulton與George Milligan在《新約希臘文詞彙》The Vocabulary of the Greek Testamen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30],416-417頁)裡也說:

Monogenes[1]字面意思是「種類裡的一個」、「惟一」、「獨一」(unicus),而非「獨生」,後者的希臘文寫法應為monogennetos[1](unigenitus),《七十士譯本》卻多採取後者…這裡想強調的是神「獨一」的兒子,祂無與倫比,惟有祂能彰顯父神。

George Beasley-Murray在《聖經詞語注釋-約翰福音》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on John [Waco: Word Books, 1987],頁)裡說:

monogenes[1],「全群中之惟一」,在他genos裡的獨一者,《七十士譯本》常譯作…yahid)

(注:以上資料取自James R. White博士著作《被遣忘的三位一體-基督教信仰核心之恢復》The Forgotten Trinity – Recovering the Heart of Christian Belief [Bethany House Pub.; Minneapolis, MN, 1998],201-203頁

上述資料清楚顯示,monogenes一字並非指出生,即,這並不是說基督是神肉身生的長子,或是因祂創造而共生的感官,或是神的第一創造。這卻是指獨特性,即耶穌在永恆裡與父神有著獨特的屬靈關係,也惟有基督是這樣,此外再沒有誰與神同享永恆的親密父子關係。

必須再強調,耶穌並非神身生之子,若然的話,就有生出的時間,即:父先存於子,然後才由祂身生出子[2];此外「神的兒子」也不是象徵詞,即:子不過神的義僕,為要凡事取悅父神。如前所說,聖經清楚說明曾經有、以後也會繼續有許多神的兒子,他們都尋求神,希望能反映出祂某方面特質,然而與耶穌相較,這種反映是極其有限的。

耶穌獨特的神子地位,基於以下因素:

  • 基督身為獨一的兒子,是神永恆之愛的永恆對象:

父啊,我在那裡,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裡,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約翰福音17:24)。
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馬太福音3:17)
其他人可以藉著接受基督作個人救主,而領受這分神聖之愛,但惟有耶穌一直、將來也繼續成為神無邊之愛的對象,這是在創世之前就發生的。(參約翰福音1:12-13;10:27;17:23,26)

  • 基督身為獨一的兒子,分享父神的神聖榮耀與本然,從本質上與祂成為一體:

父啊,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約翰福音17:5)
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約翰福音5:21-23)
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約翰福音5:26)
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 (約翰福音6:57)
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他是元始,是從死裡首先復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他裡面居住。既然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歌羅西書1:13-20)
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希伯來書1:1-3)
  • 基督身為獨一的兒子,曾看見、也完全認識父的本然,了解祂的性情: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馬太福音11:27)

從這節經文可見,無論父或子的性情,人都是難以理解的;可見聖父聖子平等。人只能按著基督所彰顯的限度認識神,若神沒有在基督裡自顯,我們就無依無憑,不能學像神有愛、憐憫、聖潔等特質,我們只能按著聖子、並祂在加略山十架上之死,憑藉祂來學像神。

這不是說有人看見過父;惟獨從神來的,他看見過父。(約翰福音6:46)
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約翰福音10:15)
  • 基督身為獨一的兒子,繼承了萬有: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馬太福音28:18-19)
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裡去。(約翰福音13:3)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翰福音16:15)
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並且我因他們得了榮耀。(約翰福音17:10)

在葡萄園主的比喻裡,基督將猶太宗教權威比喻為租戶。收割季節到了,園主派僕人收成,園戶不但沒有繳交收成,更打傷、甚至殺害所有奉派的僕人。

園主還有一位是他的愛子末後又打發他去,意思說: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不料,那些園戶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吧,我們殺他,產業就歸我們了!…他們(宗教領袖)看出這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就想要捉拿他,只是懼怕百姓,於是離開他走了。(參馬可福音12:1-12)

比喻裡,基督將自己比作園主惟一的兒子與繼承人,有別於不過為僕的先知,從此我們清楚知道,基督身為神的兒子,是從一開始就比神所有的先知與使者都大,馬可福音13:32也清楚說明這點:

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有父知道。

這裡展現了一個層級架構,人置於天使之下,子在人與天使之上,只伏在父以下。這並不是說基督本質上比父神低微,而是指祂順服的位置。身為神的兒子,基督總是順服父神。可以從其他經文明白這樣的邏輯,聖經說我們暫時比天使微小一點,但其實天使是服事人的,可見天使只是在位置上高於人,非本質上高於人。(參詩篇8:3-8;希伯來書1:7,14;2:5-9;哥林多前書6:3)

基督在世上時取了奴僕的形象,父神與天使位置都比祂高;然而祂升天後,耶穌就不再以奴僕的形象出現了。[3](參腓立比書2:5下-11)

  • 基督身為獨子,顯示祂與父乃不同位格

雖然基督本質上與父神同等,二者卻非同一位格。可見聖經裡的神是多位格的,精確點說是三位格的。(參約翰福音8:17-18;14:16-17,26;15:26;16:7-15;馬太福音3:16-17)

  • 基督身為獨子,可見必須在歷史文化背景下,理解祂與父神的關係

耶穌身為神子,我們必須從當時猶太背景理解這種父子關係,可總結為以下三點:

1. 順服:子必須完全順服父。(參箴言4:1-4)耶穌自稱為神子,也就是說祂必須完全順服神旨意。
2. 學像父:子要學習父親的手藝技能,耶穌身為神子,承擔了父的工作,直接向父神學習。(參約翰福音5:19-20)
3. 代理人:有人找上門的話,子就是父的代理人,有這種合法權力。所以耶穌是父神的直接代理。(馬可福音12:6-7;約翰福音5:43;12:44-45)

從上述討論可見,基督教的歷史傳統相信歷史上的耶穌,以祂為神獨特的兒子,這才是合符聖經的基督信仰。耶穌之獨特性,使祂與其他人分別開來。

持別的基督論者其實並沒有聖經根據,只按著他們的哲學或宗教前設否定基督的獨特性,因為若承認這獨特性,就會將耶穌置於所有其他宗教人物之上。

但基督之獨特身分,是無可否認的事實。看見亞利馬太的約瑟之空墳,就知道耶穌基督的地位舉世無匹,惟有祂是復活的榮耀主;其餘的人都只是人,至今躺在墳墓裡。

惟有基督從死人中復活,之後永遠不死,惟有祂是已經證實了的、神獨一的永生愛子:

那十二個門徒中,有稱為低土馬的多馬;耶穌來的時候,他沒有和他們同在。那些門徒就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多馬卻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裡,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翰福音20:24-31)
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馬書1:4)

 

阿門

[1] 本文在括號內列出希臘原文,均以斜體標示。我們提示羅馬拼音版本的原文,讓讀者都能讀懂。

[2] 有人以為基督徒教導說神娶妻,並從肉身生出基督;這種說法不合符聖經,而伊斯蘭有分傳播這種誤解。

他們說:「真主以人為子。」讚頌真主!超絕萬物!不然,天地萬物,都是他的,一切都是服從他的。(古蘭經2:116)
他是天地的創造者,他沒有配偶,怎麼會有兒女呢?他曾創造萬物,他是全知萬物的。(古蘭經6:101)

穆斯林譯經家A. Yusuf Ali寫道:

說真主像人或動物一樣生子,這毀損了真主的榮耀-其實可說是褻瀆,基督教義實在可指摘。這話若用在真主身上,就是說真主有物質性,像低等動物一樣有性功能。從屬靈上說,我們都是真主的孩子,萬物都讚頌他的榮耀。(Ali, Holy Quran: Translation and Commentary,49頁,fn. 119)
生子是肉體行為,是人的動物性需要。至高的真主獨立於任何需要,說真主生子實在詆毀了他。這說法只是異教徒的流傳,是擬人觀物質主義者的迷信。(同上,774頁,fn. 2487)

穆斯林護教家Ahmad Deedat對耶穌身為聖子的看法也一樣:

他〔真主〕不會生子,因為生子是動物行為,惟有低等動物才會有性行為。我們不當真主有這種性質。(Anis Shorrosh, Islam Revealed [Thomas Nelson; 2 Revised edition,2001年12月4日],254頁)

[3] 基督在約翰福音宣告:

你們聽見我對你們說了,我去還要到你們這裡來。你們若愛我,因我到父那裡去,就必喜樂,因為父是比我大的。(約翰福音14:28)

「比我大」的希臘原文是meizon,用以指量大,不一定指性質上的大(參約翰福音14:12;馬太福音11:11)。整本約翰福音顯示,聖父是在階級上大於聖子,而非在本質上比祂大。

如果主想表達聖父在質性上超越,祂會用kreiton,因為這詞常(卻不一定)指本質上超越。希伯來書1:4就用這個字分別基督與天使:

他所承受的名,既比天使的名更尊貴,就遠超過天使。

基督「遠超過」天使,是指其超越的本質而言,即,耶穌是神成為肉身。基督也在階級上大於天使,從希伯來書1章的上文下理所知,這個詞確是這個意思。希伯來書作者以基督等於耶和華神,是宇宙的創造者、維持者(2-3,8-12節),同時又說基督「比天使小一點…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榮耀尊貴為冠冕,叫他因著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希伯來書2:9)這明顯指基督以奴僕形象寄居世上,自己謙卑的那段日子。(參腓立比書2:5-8)

這也正是約翰福音的信息。基督與神同等,比天使更大,然而祂以奴僕形象在世寄居的時候,位置卻比父神和天使都低微。

因此,以約翰福音14:28為由,否定基督的神性,無論從上文下理或語言學上都說不通。因為這節經文是指基督在世上的時候,成為父神的僕人,取了奴僕的位置,並不是指祂的特質與本性;祂具有永恆的、完全的神性。(參約翰福音1:1;歌羅西書2:9)

這篇文章是翻譯自Sam Shamoun的在線文章「Jesus as the Son of God: A Biblical Exegesis」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Shamoun/jesus_as_the_son_of_god.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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