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53章預言耶穌會是彌賽亞嗎?

里安•特納(Ryan Turner)(https://carm.org/ryan-turner

編輯 盧克•韋恩(Luke Wayne)(https://carm.org/luke-wayne

歷史和文學背景

耶和華的僕人

如果不對以賽亞書中耶和華的僕人這一概念有一個更大的全景理解,就不可能理解這段經文。這是以賽亞書中多首「僕人之歌」(以賽亞書42:1—6;49:1—3;50:4—9;52:13—53:12)中的第四個。有趣的是,這些僕人篇章每一個似乎都是建立在彼此之上的。首先,以賽亞書42:1—6描述了僕人的使命。在評論以賽亞書42:1—4時,布倫金索普(Blenkinsopp)指出,「這裡的說話者是耶和華,他指定某一個人作為他的僕人和被揀選的人,將聖靈賜賦於他,以便他可以完成他的使命,將正義和律法廣傳分發給萬民。」

第二,以賽亞書49:1—13指出,這一使命伴隨著千難萬險。一些人認為經文是指整個以色列,另一些人認為這是指先知(https://carm.org/dictionary-prophet)本人。在評論以賽亞書49章時,布倫金索普指出,「但問題是,講述者被賦予的使命包括帶領以色列人回到它的神(https://carm.org/dictionary-god),這個重任必須歸到以色列群體內部中的某個個體或集體,而不是以色列本身。那麼這樣看來,這段經文已經被延伸解讀為,不僅意味著先知和以色列之間的某種認同,同時仍然描述了先知自己對以色列的使命感。」

第三,以賽亞書50:4—9說,僕人受了短暫的死的苦難,但沒有說明他受苦的原因。最後,以賽亞書52:13—53:12論證了僕人的受苦通向他的死亡。

即時語境

這個預言實際上開始於以賽亞書52章的後半段(13—15節),作為53章的總結。這三句經文描述了他的被高舉(exaltation)(13節),羞辱(14節)和他對世界的驚人影響(15節)。這大致對應於第53章(雖然順序不同),其中描述了耶穌降臨於世的諷刺意味(1—2節),他的羞辱和受難(3—10節上),和被高舉(10下—12節)。總而言之,這段話如下:

「52:13 我的僕人行事必有智慧,(或作行事通達)必被高舉上升,且成為至高。14 許多人因他(原文作你)驚奇,(他的面貌比別人憔悴,他的形容比世人枯槁。)15 這樣,他必洗淨(或作鼓動)許多國民。君王要向他閉口。因所未曾傳與他們的,他們必看見。未曾聽見的,他們要明白。53:1 我們所傳的,(或作所傳與我們的)有誰信呢?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露呢?2 他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乾地。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羡慕他。3 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4 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5 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6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7 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或作他受欺壓卻自卑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8 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9 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10 耶和華卻定意(或作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或作他獻本身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11 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12 所以我要使他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以賽亞書52:13—53:12)。

請真僕人站起來好嗎?

這篇經文中有許多重要的方面。首先,第1節描述了耶和華的膀臂。這也對應了以賽亞書中其他地方,神的膀臂必為神掌權(以賽亞書40:10);外邦人要信賴(依靠)神的膀臂(以賽亞書51:5);神的膀臂將施行救贖(以賽亞書51:9);神的膀臂也將施行拯救(以賽亞書52:10)。

第二,1—3節經文表明,這個僕人作為一個平常的個體而來。無論從他這個人的外表還是地位上看,他在任何意義上都不迷人或令人驚歎。第三,4—6節和8節描述了僕人受難有替代性質。這個人為以色列的罪而受苦,「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4節),還有「他受鞭打…是因我百姓的罪過」(8節)。法魯滕鮑姆(Fruchtenbaum)評論了這段經文中的代詞,「這些代詞意味著,以賽亞和猶太人也必須包括在內;這些詞不能指外邦人。此外,發生在這個人身上的任何事情都不能說適用於以色列民族。以賽亞顯然是在說一個人。國家只包含在代詞中。」

第四,經文中表明這個僕人沒有開口。法魯滕鮑姆指出,「對以色列幾乎不是如此。以色列一直沒做過的事情就是在苦難中保持沉默;以色列寫了很多書來描述她的痛苦,並指責那些應該為此負責的人。」第五,8—9節表明這位僕人死了。文中使用了「剪除」一詞,表示僕人被依法處決。布倫金索普注解第9節中引用的話,「…似乎會非常自然地暗示出他是被處死的。」第六,這個僕人死了,但最終不知何故被證明是無辜的。他活著,還能看見他的後裔(11節)。如果彌賽亞死了,他怎樣能延長他的壽命,看見他的後裔呢?使這一切能夠發生的唯一可能就是,出現了某種形式的復活。

僕人的身份

這一段經文指向彌賽亞有很多原因。首先,這段經文提到了一個單獨的人。引用的話是單數的。在評論第8節經文時,法魯滕鮑姆指出,「這個人,也就是彌賽亞,與『我的子民』,即以色列,截然不同。」埃爾韋爾(Elwell)指出,「雖然以賽亞確實沒有明確地把彌賽亞這個頭銜和耶和華的僕人聯繫起來,但把這兩個人物合而為一看作是同一個人是有道理的。」二者都是獨一無二的受膏者(以賽亞書61:1),為外邦人帶來光明(以賽亞書55:4;參見49:6),他們兩者的首次出現都不是炫耀奪目的(以賽亞書7:14—15;11:1;參見42:3;53:1),他們都被稱為大衛的「枝子」(以賽亞書11:1—4),他們都被羞辱,也被高舉(以賽亞書49:7;52:13—15)。在舊約中,「我的子民」總是指向以色列。然而,彌賽亞將因以色列人的罪被殺。

第二,只是因為不是所有關於耶和華的僕人的引用都指向彌賽亞,這並不意味著它們都不是指向彌賽亞。「僕人」一詞在以賽亞書中被使用在各種各樣人身上,包括先知自己(以賽亞書20:3),以利雅敬(Eliakim)(以賽亞書22:20),大衛(以賽亞書37:35),以色列(以賽亞書41:8—10;43:10;44:1—2,21;45:4;48:20),和一個無名的人(以賽亞書42:1—3;52:13—53:12),這些名字是經文中幾個例子。以賽亞書54:17甚至描述了耶和華的多個僕人,這可能是指先知們。雖然在以賽亞書中的一些引用似乎把這個僕人等同為以色列人或以賽亞,但以賽亞書53章最好的解釋是,它在說的是彌賽亞。

第三,我們必須承認,將「他必看見後裔」(10節)這樣的話應用在耶穌身上是很困難的,因為他沒有任何子嗣。然而,我們用一種更具比喻性的方式來看待「後裔」這個詞是可能的。布倫金索普雖然把這段經文解釋為適用於一個先知團體,但也以比喻性的方式來應用這個詞,「…最後的應許,他將看見他的子孫,他的工作最終將結出果實,這會暗示著,他會繼續活在追隨他的先知中,這些先知致力於使他的信息永存。」如果布倫金索普能將此應用於先知群體,既然從某種意義上說,人是神的孩子(參見約翰福音1:12),為什麼我們不能將此應用於耶穌呢?

第四,猶太人的傳統解讀是,這段經文指的是彌賽亞。早期基督教時期的猶太學者顯然認為這段經文是關於彌賽亞的。他們將以賽亞書42:1解釋為「看哪,我的僕人彌賽亞」,將以賽亞書53章解釋為「看哪,我的僕人彌賽亞必興旺發達。」法魯滕鮑姆指出,「所有的古代猶太著作—《密西拿》(Mishnah,猶太教口傳律法集部分),革馬拉(Gemara,《猶太教法典》的注釋篇),《塔木德》(Talmud,猶太古代法典),米德拉什(Midrash,從猶太人被巴比倫俘虜奴役時期開始到公元1200年間所作的猶太法學博士的聖經注釋)和許多其他的著作—都認為這部分經文與彌賽亞(救世主)式的人格有關。」大約在公元1050年,是(猶太學者)拉希(rashi)首次提出這段經文指的是以色列。然而,拉希的觀點引發了激烈的爭論,傑出的拉比(Rabbi,猶太教律法專家)邁蒙尼德(Maimonides)強烈反對拉希的說法。

因為有像以賽亞書53章這樣的經文,古代的拉比們通過發明兩個彌賽亞的概念,解決了垂死的彌賽亞和統治的彌賽亞之間明顯的衝突。法魯滕鮑姆總結了這個觀點,「他們教導,第一個彌賽亞,被他們稱為『身為約瑟之子的彌賽亞』,他在埃及受苦,他會受苦並死去,以成就僕人章節中的話,他們列出的其中一章就是以賽亞書53章。第二個彌賽亞,『身為大衛之子的彌賽亞』,將會來到並使第一個彌賽亞從死復活。然後他將建立他的王國來統治和掌權。」雖然如此,他們認可在有關彌賽亞的預言中有死亡和復活。

第五,以賽亞書53:10說,「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用來表達「祭」(asham,贖罪祭)的這個詞,與律法中所使用的「祭」是同一個詞,是完美無缺的,毫無瑕疵的。路易士•戈德堡(Louis Goldberg)評論道:「在這一點上,如果我們的猶太朋友堅持說,以賽亞53章指的是這個國家,我們可以提出這樣一個問題,你是否可以說以色列是沒有污點或毫無瑕疵的—在任何方面都是完美無缺的?…通常我們的猶太朋友會說,不。」 莫德(J. A. Motyer)同樣認可僕人不能是指以色列這一結論,「按照章節經文的順序,我們從而可以知道,僕人不能是指這個國家。」

作為一個護教學論點評論

很難用短短幾頁的話語,公正地解釋以賽亞書53章中所有的釋經學問題,因為關於這十五節意義非凡的經文,已經有人寫下了長篇累牘的著作。然而,這段經文極為有力地提出可信的證據,支持耶穌就是彌賽亞。首先,傳統的猶太解讀毫無疑問地教導,這段經文是指向彌賽亞。第二,基於上述所給出的原因,相對比較容易證明以色列不是以賽亞書53章中的耶和華的僕人。第三,很難協調所有耶和華的僕人的經文段落(我還沒有做過),因為其中一些是指向以色列或先知以賽亞。然而,將以賽亞書53章解釋為是指向耶穌是有道理的,因為僕人的死是有替代性質的,他隨後被證明無辜並稱義,以及除此以外沒有其他可能的解釋。因此,以賽亞書53章為耶穌就是彌賽亞的眾多證據積累中提供了一個強有力的組成部分,我們絕對應該在這樣的討論中採用這部分。

這篇文章翻譯自Ryan Turner的在線文章「Does Isaiah 53 predict that Jesus would be the Messiah?」

https://carm.org/does-isaiah-53-predict-jesus-messi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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