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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活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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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於:2011-05-15, 週日

序言

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是世上經常備受爭議的討論題目。這件事被很多懷疑者多方抨擊,當然有其原因。耶穌的教導之權威是基於祂宣稱自己是神獨一的兒子。但耶穌要證明祂是神的兒子乃是基於祂從死裏復活的事實 (馬太福音16:21;馬可福音8:31;路加福音9:22及約翰福音2:19至21) 。因此我們有必要去研究復活這事才可弄清楚到底耶穌是否真是祂所宣稱的一樣,更可弄清楚我們可否相信聖經真是神的話語。有一重要經文是記載在哥林多前書15:14至19:

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 … 你們仍在罪裏。 … 就算比眾人更可憐

因此,我們若對聖經有真信心 - 聖經主張耶穌不單是神的兒子也是我們的救主 - 我們一定要信祂的肉身復活。因為基督的肉身復活證實了耶穌對祂自己的宣稱,同時亦證明聖經是準確的,所以是有權威的!

現在我們要回答我們怎樣知道復活是真實的這個問題,這是否僅是憑信心?若是復活可證明耶穌是誰,借此也可證明聖經可靠的話,就必須證明復活是歷史上可信的。以下讓我們與您分享八個理由:

1. 先知在舊約中敘述復活

舊約中有幾次記載先知論及彌賽亞將會來臨,首先受苦,然後勝過苦難,這指向死亡及復活。以下是特別提及彌賽亞死亡隨後達致勝利的三段載文:

1. 詩篇22:1至21節記述極大的痛苦和孤凄,隨?在22至31節記述釋放及忠信。
2. 詩篇69:1至29節記述到一個受苦者及他的死亡,但在30至36節卻找到讚美及勝利。
3. 以賽亞書53:大概是舊約中談及死亡與復活最著名的章節。在1至9節我們可以找到對受苦及犧牲的僕人最清晰的描述。可是隨後的10到11節應許該僕人必看見祂的後裔,祂的年日會延長,祂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所有這些都預表著解決祂受苦及死亡。

以上三點都指向那將要發生的死亡及復活。

2. 耶穌在新約中預言復活

耶穌在祂未死以前曾經數次談及祂那將要發生的死亡及復活。祂提到此事在:

1. 對殿裏的法利賽人 (約翰福音2:19至21)
2. 在上耶路撒冷的路上祂談及此事 (馬太福音16:21;路加福音9:22)
3. 在彼得認祂是基督後祂提示此事 (馬可福音8:31)
4. 在橄欖山上祂為此事禱告 (馬可福音14:28)

3. 歷史記載表示復活

我們也有猶太及羅馬歷史家提及耶穌被釘十字架之事:

  • Thallus ,一位希臘作家,在公元50年談及釘十字架,甚至提到隨?來的黑暗及地震。
  • Josephus 約瑟夫,一位住在羅馬的猶太歷史家,在公元93年不止提及耶穌之死亦有提及施洗約翰及耶穌的兄弟雅各的工作。
  • Tacitus ,一位羅馬歷史家,在公元115年講及耶穌之釘十字架。另一位作家在他寫的名叫 Toledoth Jeshu 的五世紀的文獻中也有記述。

至於復活此事,我們知道第一、二世紀的猶太人談及這事,因為早期教父 Justin Martyr 的寫作有提到。因他?在流散中的猶太人編作一煽動的故事說那空墳墓是由於耶穌的門徒偷走了屍體所致。如果那墳墓不是空了的話他們便不用編故事了。

4. 空墳提給我們的證據

這將?我們進到最大的證據:那空墳本身。今天和差不多二千年前都有一點很清楚:就是從沒發現任何屍體!只有一些空置著的衣服,從來沒有任何猶太人或是羅馬人或是基督徒爭論墳墓空了這個事實。每個人都深信這點。要證明相反的事反而困難。究竟那空墳所的含意有何奇異之處?要明白這含意就讓我們用以下有關這墳墓的概要事件來提示我們好了。

a. 依據考古學證明該墳墓的門是由一塊兩噸的石造成的。這石在墳墓入口的左邊上方的斜坑被人用楔楔住。當屍首被放進墓中那楔便會被移去。那石就會滾過去擋住入口去防止任何可能的?墓者進入。但是那巨石後來卻被發現躺在遠離墳墓入口的地方 (馬可福音16及約翰福音20) 。要作成這件大事估計要動用約二十個人。
b. 一個羅馬封條 (一條橫掛石面的纜繩並固定在兩邊的墓牆上) 會被繫上去警告?? (馬太福音27:66) 。破壞羅馬封條的懲罰是倒掛十字架的死刑。當墳墓被發現的時候那封條消失了。
c. 十六個守衛駐守著墳墓 (馬太福音27:66) 。四個在墳墓前守衛。其餘十二個分四人一組圍一半圓形。這些並非猶太殿的守?而是最有紀律訓練的戰士,是古羅馬軍團,是 "creme-de-la-creme!" 他們都會曉得在職時睡覺的懲罰是死刑 - 和自己的衣服被燒死。幾處聖經告訴我們當這些守衛知道墳墓空了他們並不立即走回他們的軍營去,反而走去見猶太祭司。是甚麼緣故呢?就是因為他們知道他們的上司不會相信他們,因而會被判在職睡覺之罪以致受死刑。他們往見殿的祭司希望祭司為他們求情。我們知道殿的那些祭司後來賄賂士兵去告訴人屍體被門徒偷去了 (馬太福音 28:11至15) 。
d. 最近在拿撒勒城發現了一塊由凱撒署名 (顯示在耶穌時代) 的大理石版。在上刻著任何人盜墓或破壞墳墓都會被判死刑。但是我們知道在這時期之前盜墓只會判罰款而已。看來似乎這個嚴重的刑罰是在第一世紀突然頒佈的,可能是由於基督的空墳帶來的尷尬引起的。

所以,有一個空墳,裡面有些空置的壽衣。有一塊兩噸重的石頭從入口處被滾上去滾開,其上的封條遭破壞。加上我們有十六個世上最精練的士兵都被那石頭、封條和屍體的移動弄得迷糊了 (而是在他們只在距離?尺遠站崗的時候發生的) 。這幾點沒有人爭論過。

有些理論正由懷疑空墳的人士傳播的。有些是很滑稽的。讓我們且列下來:

a. 門徒不知道那墳墓的地點:但是亞利馬太來的約瑟一定知道,因為那是他的墳墓。掌權者和其他人一定知道。
b. 那些婦女找錯了墳墓:就算陳的找錯,是否其他所有人都找錯墳墓呢?因為直至現在都沒有其他不同的?述。
c. 那些門徒與婦女都只是產生幻覺而已:為何羅馬守?要那麼快退到猶太祭司那裏去?是否他們亦產生幻?,以至冒生命危險呢?
d. 屍體是被門徒偷去的:那麼守衛和他們的見證呢?誰會想像到那些膽怯的門徒會勝過羅馬守?去移開那兩噸重的石頭及复原那死了的耶穌呢?
e. 懷疑者所喜愛的昏厥理論:耶穌從冰冷的墳墓中甦醒,沒有傷痕也沒有衣服。然後祂移開那兩?重的石頭,勝過守?並出去傳講一個新宗教!
f. 最新的理論名為逾越節計謀:耶穌知道會被殺所以預先吃了藥 (似暈厥理論所述一樣) ,他雖然受了傷,但仍然甦醒,移開石頭,勝過守?,改變世界?

5. 許多復活之後的顯現 (15)

與這些證據同時有多次在復活後的顯現。總共顯現了十五次在四十天內不同時間發生:

  • 抹大拉的馬利亞在早晨,
  • 往以馬忤斯的門徒在下午,及
  • 十一個門徒中在晚間。

根據保羅的記載,有一次有五百多人同時目擊耶穌顯現 (哥林多前書15) 。若有人用六分鐘去見證,我們有五十小時的見證。有些見證人如多馬、雅各和掃羅 (後來成為保羅) 甚至是心懷敵意的。

6. 復活改變了人的生命

另一個憑證就是門徒的改變。有人會問為何這些門徒要為復活此事作證?他們不是老練的。他們沒有聲譽、財富和社會地位。那些門徒當耶穌被士兵拘捕時曾經逃走,否認主並躲藏在閣樓上幾天。後來卻為他們所知道的而被鞭打、投石、餵獅子、?待及被釘十字架。他們為了傳基督復活的事而付上自己的生命。他們當然不會為了一個謊話而作戲劇性的改變,這運動定然有在其他運動所缺乏的一些獨特點。

在耶穌時代前後一百年間我們知道大約有十二個其他的運動在巴勒斯坦發生。其中最聞名的是由加利利人猶大約在耶穌出生時發起的運動。他和他的幾百個隨從者都被政府捉了並被釘十字架 (Josephus, Antiquities, 17:271 - 298) 。約在耶穌死後一百年一個名叫 Simeon ben-Kosiba 的有魅力的人帶領著幾百人起革命。他的隨從者都相信他就是那應許要來的彌賽亞。他們都被政府所捕並被殺。在以上的運動中,首領的死亡即表示行動的死亡。

規律就是如果你的彌賽亞被殺,顯明他並不是真的彌賽亞,而最好的解決辦法是放棄原委或是在他的家族中另選一位作領導。像當時的運動,他們大可以選耶穌的兄弟雅各作他們新的彌賽亞,事關他是耶路撒冷教會早期三十年的中心人物直至他死為止,但早期的基督徒並沒有給與他這個地位。雖然那是規律,但耶穌的隨從者在耶穌死後仍然跟從祂,這只有一個簡單的理由;就是他們的彌賽亞沒有被死亡所勝反而從死中復活過來 (馬太福音28;馬可福音16;路加福音24;約翰福音20至21) 。單靠這個事實就把耶穌從祂以先或以後的人中分別出來,也就因此使祂的門徒願意為祂而死。事實上除了一個以外所有使徒都為了這個不再在世上活著的人 - 但祂的信息完全改變他們的生命 - 而死。

不只使徒改變了,我們發現甚至連充滿敵意的猶太見證人都相信了。依據使徒行傳6:7記述許多猶太祭司成為基督徒,另外數以千計的早期歸信者都是耶路撒冷的猶太人,他們曾經在墳墓現場出現。他們很容易地找到墳墓亦可能與那些見過復活的耶穌的見證人傾談 (我確信他們很多做過) 最後他們寧願為見證他們所知道的事實被殺。

7. 復活新信仰的基礎

復活的事實成為我們今天信仰的基礎,那就是為何我們在星期日崇拜而不在星期五 (像穆斯林) 、不在星期六 (像猶太人) 的原因,那就是為何我們參加洗禮 (表徵基督的生 / 死) 。那就是為何我們領聖餐,這不只為了紀念十字架上的死,同時也紀念從墳墓的復活。

8. 今天,有學問的人相信復活

最後,復活此事是可信的因為經過研究此事的有學問的人也相信它。舉例如下:

  • Brooke Foss Wescott (文學評鑑家) ?: 〔沒有其他的歷史事件比得上基督復活此事有更多及更好的支持證據。〕
  • Paul L. Maier 博士 (古代史教授) 提出: 〔在文學資料、題銘研究或考古學中都沒有絲毫證據去反駁耶穌所被埋的墳墓在第一個復活節的早上是空的。〕
  • Simon Greenleaf 博士 (哈佛大學法律教授) 述說: 〔依據法庭所用的法律證據,證實耶穌基督復活的證據比證實任何其他歷史事件的證據為多。〕
  • Frank Morrison 博士 (理性派律師) 決定用三年時間放下工作去否定復活此事。三年後,他發覺他的研究證據迫使他下結論耶穌確實從死亡中活過來。結果他便寫了 〔 Who Moved the Stone ? 誰移走了這石頭?〕 這本書。
  • C. S. Lewis (文學天才) 亦對復活的真確性有興趣,經過他衡量過基督教的根基和證據後 Lewis 總結出其他宗教 〔並沒有像基督教的歷史宣言〕 。他在文學評鑑上豐富的經驗使他不能視福音為神話。他無其它選擇,只有接受基督復活是事實。

結論

那麼我們可以怎樣看復活這事呢?它是否可信呢?如果我們以舊約先知的預言加上耶穌的見證,再加上我們搜集到有關基督的死亡和復活的歷史資料,又如果我們注視所有關於空墳的細節、復活後許多次的顯現、門徒生命的改變和現今有學問的人的看法,我們就會對復活此事的真確性找到強而有力的支持。

綜合以上的?果,復活的證據無可抗拒地支持耶穌的確從死裏起來的論點。單靠這件事實已給我們具體地肯定聖經是真確的,又因知道我們所傳的是有事實根據的從而給我們去傳道的鼓勵。這些確據不單止加強我們的信心而且推動我們前進並去和那未聽過的去分享 〔基督被釘十字架並且復活了〕 。


這篇文章是翻譯自 Jay Smith 的在線文章 'Evidence for the Resurrection'
http://debate.org.uk/topics/theo/resurrec.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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