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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被釘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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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於:2011-05-15, 週日

Silas

撮要

基督被釘十字架發生於約2,000年前,有羅馬、猶太、並希臘史家記錄。然而古蘭經罔顧史實,否認有這樣的事。本文乃討論基督釘十字架的歷史證據。

引言

基督教教導說,耶穌被釘十字架。四福音都記載了祂被釘十字架、復活與升天的事蹟。但穆罕默德與古蘭經說,基督並沒有被釘。穆罕默德是耶穌後600年才出生的人,聲稱領受安拉「降示」,藉吉卜利里(加百列)帶來經文,穆罕默德的其中一個啟示包括,耶穌並沒有釘十字架。

古蘭經4:157說:

他們說:「我們殺死了安拉的使者,馬爾嫣的兒子爾撒。」但是他們並沒有殺死他,也沒有把他釘在十字架上,它只是對他們顯示出那樣子而已。(王靜齋譯本)

換言之,是另一個被釘死了。大多數穆斯林都相信有別人代替耶穌死了。

然而無論新約聖經,或是其他歷史文獻都說明,基督的確被釘死了。

耶穌被釘死的聖經證據

耶穌預言自己被釘與受死

耶穌不怕死。事實上,祂預言祂自己的死與復活。

馬太福音16:21: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

路加福音18:31-33:耶穌帶著十二個門徒,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他將要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凌辱他,吐唾沫在他臉上,並要鞭打他,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

約翰福音12:30-33:耶穌說:這聲音不是為我,是為你們來的。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耶穌這話原是指著自己將要怎麼死說的。

耶穌甘願上十字架

馬太福音26:53-54: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

馬太福音26:39: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約翰福音10:18: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

新約記載了耶穌如何被釘、受死

馬太福音27:32-50(35節):他們既將他釘在十字架上,就拈鬮分他的衣服。

(50節):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

路加福音23:26-46(33節):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就在那裡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又釘了兩個犯人:一個在左邊,一個在右邊。

(46節)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約翰福音19:17-30(18節):他們就在那裡釘他在十字架上,還有兩個人和他一同釘著,一邊一個,耶穌在中間。

(30節):耶穌嘗(原文作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

聖經記載目睹耶穌被釘、受死的證人

馬太福音27:54-56: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看見地震並所經歷的事,就極其害怕,說:這真是神的兒子了!有好些婦女在那裡,遠遠的觀看;他們是從加利利跟隨耶穌來服事他的。內中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又有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並有西庇太兩個兒子的母親。

約翰福音19:26: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看,你的兒子!

耶穌被釘後復活升天的證人

彼得在猶太聖殿向眾人講道:

使徒行傳2:23:他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

保羅說:

使徒行傳13:29:既成就了經上指著他所記的一切話,就把他從木頭上取下來,放在墳墓裡。

其他歷史證據

來自猶太經典的證據:

《塔木德》b. 公會43a:逾越節那天下午,耶穌被掛(或被釘)…因為沒有人來幫助他,逾越節那天他被掛在那裡。

烏拉(Amoa Ulla,猶迦南[Youchanan]門生,3世紀末生活於巴勒斯坦)寫道:「你以為(拿撒勒人耶穌)還有機會上訴嗎?他引人誤入歧途,憐憫人的神曾說過:『你不可憐惜他,也不要遮庇他。』他與當時的官府當權者有交情。」

留意《塔木德》這些作者都把這當真事記錄,他們是不信耶穌是彌賽亞的猶太人。他們並非基督徒,卻記錄了基督被釘十字架。

來自羅馬史料的證據:

塔西坨(Cornelius Tacitus)《編年史》xv. 44記載:基督…在總督本丟彼拉多手上被處死。

薩莫撒塔的呂西安(Lucian of Samosata):(基督就是)在巴勒斯坦被釘死的那人。

這些人都是專業史家,著書前做了充足研究工夫,他們都記載了基督被釘。

上述三種證據,都來自公元1世紀或2世紀初。

關於羅馬人釘十字架之刑、並基督受死的資料

耶穌不可能被釘而不死,羅馬人很小心去避免這種可能性。按羅馬法律,阻撓罪犯處死者,也該當處死。

羅馬兵丁並沒有打折耶穌的腿使祂快點死去,這顯示祂已死了;另外兩個被釘的罪犯,腿是打折了的。犯人釘在十字架上,必須用腿撐起身體才能呼吸,不然會窒息,所以受刑者的腿往往被打折,他們不能撐起身體才會快點死去。很明顯,耶穌因為筋疲力竭,在兵丁預備打折祂腿之前已經死了。耶穌沒有死的話,大家一定知道的,旁人會看見祂撐起身體呼吸。羅馬行刑官是這方面的專家,不那麼容易受騙的。有人說羅馬兵沒有打折祂的腿,是因為他們想救祂。但羅馬兵丁為甚麼要救一個威脅帝國安全的人呢?再者,他們若不肯定基督死透,是會被處死的。

耶穌的死因有幾個,其一是釘十字架。但祂被釘前,曾被拳打腳踢,又被鞭打。祂已筋疲力盡,得由別人替祂背負十字架。

關於笞刑,羅馬人會使罪犯半裸上身,綁在庭園裡。他們用的鞭光是把手就有一尺半長,連著四條鞭梢,每條用最少五條小皮帶綰上巖巉碎骨或鉛塊。皮鞭每一下押在犯人背上,就連那些碎體鉛塊一併打下去。由於猶太律法只容許打40鞭,為怕數錯了犯律法,他們只會打39下;然而羅馬人的笞刑卻並沒有限制,兵丁想打多少下就打多少,尤其打猶太人的時候,他們故意干犯猶太律法會打41下以向猶太人泄憤,所以耶穌最少熬了41鞭。

關於釘十字架,曾有好幾位醫學專家仔細研究過,其中一位是美國亞里桑那州的戴維斯(C. Truman Davis)博士。他是醫生,曾就釘十字架作醫學分析,他說羅馬人的笞刑會有以下情況:「羅馬人會用盡全力打犯人背部,包括肩、背、後腿。最初鞭梢只抽破表皮,再繼續打,就會傷及真皮,導致皮膚血管大量出血,最後撕破肌肉動脈以至出血。至於繫在皮鞭上的那些鉛塊,最初會導致深而廣的瘀傷,而鞭傷的碎骨會將這些傷處撕破。最終犯人背部滿是鞭痕,以致血肉模糊。」

許多人光是捱鞭已經死去。耶穌被鞭打後,他們帶祂往刑場,把釘子打進祂的手腕和腳裡。據記載,兵丁在周五下午打折了與耶穌同釘兩位犯人的腿,卻沒有打折祂的,因為祂在十字架上的時候已經死了。於是羅馬行刑官用矛刺祂,以驗證祂是否真的死了。這是行刑官驗證一個靜止了的人是否真的死了的方法。如果血與心胞膜液一同流出來,像耶穌當時的情況,這說明人真的死了,再不用打折腿骨;而且這樣的話,十字架也可以留待下次再用。據目擊者指,當時有血與水分別流出來,顯示耶穌已經死了。

Ahmed Deedat在《釘十字架或胡編故事》Crucifixion of Cruci-Fiction小冊子裡談到這個現象(指血與心胞膜液一同流出來)時說,這顯示基督仍然活著,並以《思想者文摘》(Thinkers Digest)1949年號一名麻醉師的文章為根據。今天有不同人在這方面作過醫學研究。

Deedat犯了幾個錯誤:首先,從學者的角度看,許多曾收藏這篇文章的醫學、大學及公共圖書館,現已不再將之納入收藏列,因為醫學界早已認定這篇文章資料過時。

第二,從醫學角度看:像耶穌受過如許創傷的人,若仍活著,他的血不會從傷口外流,反而會流進胸腔,導致內出血,這時候他身上若有大創口,血會立如泉湧。兵丁用矛刺祂,這矛成了很好的導管,讓血與血清一併流出;在這情況下仍然存活機乎全無可能;十字架酷刑,再加上在近心臟的位置刺傷,已足以使人立刻死亡。美國麻省普通科醫院曾花數年時間研究心臟撕裂而死的個案。一般心臟有約20 cc心胞膜液,病人若死於心臟撕裂的話,卻會有逾500 cc心胞膜液,會以液體與血塊的形狀一併流出;兵丁用矛刺基督的時候,情況大概就是這樣。

彼拉多的反應

知道基督已經死去,彼拉多有點驚訝。當時一個名為約瑟的人求彼拉多把耶穌的屍體給他,彼拉多吩咐一名百夫長說:「你去確認耶穌是否已經死了。」百夫長可真不傻,可不想妻子做寡婦,他會聯同四名行刑官一起驗證犯人的確死了,才會正式宣布其死亡,這是按著羅馬法律做。必須有四位行刑官,這樣的話就算其中一人疏忽,其他三人也會察覺得到。四人一起疏忽隨便簽證是沒可能的事兒。

羅馬人紀律很嚴。舉例說,新約使徒行傳12章記載,天使救彼得出監牢,希律把看守犯人的侍衛都處死,就只為了一人越獄。使徒行傳16章說,保羅與西拉坐牢,忽然牢門都打開了,鎖鏈脫落,獄長來到一看見這情況立刻拔劍要自殺,保羅說:「慢著!」你看,獄長知道一旦囚犯越獄的話自己會有何下場,他必要遭處決的,他寧願自殺,也不願意被羅馬人處決。

因此,彼拉多是的確證實耶穌已死(參馬可福音15:45),才把祂的屍體交約瑟埋葬。

問題討論

有充足證據,證實耶穌基督曾被釘受死。

容我舉出四個驗證供辭的方法,都根據休謨(David Hume)的驗證法。

1. 不同證人供辭是否相矛盾?

2. 證人夠多嗎?

3. 證人可靠嗎?

4. 證人是否不存偏見?

第1點:證人供辭彼此沒有矛盾,基督徒、羅馬人、猶太人都異口同聲說耶穌被釘十字架。

第2點:證人有許多。有來自基督教文獻,有羅馬及猶太文獻。其實證據有更多,篇幅所限未能一一詳列。

第3點:證人可靠。沒有其他文獻證據與此相違,所有早期文獻都提及耶穌的死,都說祂是被釘死的。

第4點:基督教文獻來源的證辭或許有偏見,但當時人之所以成為基督徒,完全因為他們目睹基督的死並祂的復活啊。猶太人與羅馬目擊者肯定不會心存偏見。

結論

耶穌基督的確被釘死了。所有證據都支持這點,實在沒有理由懷疑耶穌基督被釘死。

穆罕默德與古蘭經都錯了。穆罕默德說基督沒有被釘十字架,他錯了。他不是真先知,是假先知,古蘭經不是真主的話。

注:本文大部份資料引自麥道衛:《鐵證待判》

這篇文章是翻譯自Silas的在線文章Christ’s Crucifixion

http://answering-islam.org/Silas/crucified.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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