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馬可福音16:9-20應包括在聖經內-Westcott與Hort謬誤個案研究

引言

早在Westcott與Hort率領委員會於1881年修訂聖經,並他們的支持者首度引進一個系統化的批評文本以前,就有基於文本理據,質疑馬可福音應否包括16:9-20,其中最著名的批評學者要算Tischendorf與Griesbach等。今天多數現代派文本學者認為,此部分經文約在2世紀後加上去,托名馬可所寫,而馬可福音「原本」的結尾已散佚;然此說實不合理,似是無中生有。儘管沒多少理據證明應從書卷刪除那部分經文,但幾乎所有自然派文本批評家都認為應該這樣做;此外,當今幾乎所有新版本聖經要非真的刪掉此部分,最少也加以括號,並注明「此部分原不屬聖經」。

馬可福音16:9-20是個好例子,可見將Westcott-Hort範式應用到文本批評上之謬;他們的理據,乃基於幾個篇幅小又有錯謬的希臘文抄本。其實支持此段經文屬馬可福音的理據多如牛毛,但現代文本批評學者依然將這部分刪除。明顯地,我認為「馬可福音16:9-20乃後添」之說,從外證角度看,主要基於「愈古老愈好」的標準,其實此法不通,循此路徑,甚至反過來駁倒批評文本支持者所言,筆者已另文討論。[1]

外證

先看看希臘文抄本證據,其實很多證據支持此段落的確屬馬可福音。Bruce Terry[2]列舉如下:

支持16:9-20屬馬可福音的抄本:

  • 亞歷山大抄本(A)-(5世紀,安息爾字體,福音書屬拜占庭文本類型)
  • 以法蓮文本(C)-(5世紀,安息爾字體,亞歷山大類型)
  • 伯撒抄本(D)-(5/6世紀,安息爾字體,西方類型)
  • K(9世紀,安息爾字體,拜占庭類型)
  • W(5世紀,安息爾字體,一般認為馬可福音5:31-16:20屬該撒利亞類型)
  • X(10世紀,安息爾字體,亞歷山大類型)
  • Delta(9世紀,安息爾字體,亞歷山大類型)
  • Theta(9世紀,安息爾字體,該撒利亞類型)
  • Pi(9世紀,安息爾字體,拜占庭類型)
  • f1與f13(共16個該撒利亞類型文本,11至14世紀)
  • 28(11世紀,小寫字體,該撒利亞類型)
  • 33(9世紀,小寫字體,亞歷山大類型)
  • 565(9世紀,小寫字體,該撒利亞類型)
  • 700(11世紀,小寫字體,該撒利亞類型)
  • 892(9世紀,小寫字體,亞歷山大類型)
  • 1010(12世紀,小寫字體,拜占庭類型)
  • 拜占庭文本合集
  • 部分希臘文禮儀書

不支持16:9-20屬馬可福音的抄本:

  • 西奈抄本(À)-(4世紀,安息爾字體,亞歷山大類型)
  • 梵蒂崗抄本(B)-(4世紀,安息爾字體,亞歷山大類型)
  • 304(12世紀,小寫字體,拜占庭類型)
  • 2386(11世紀,小寫字體,拜占庭類型)
  • 大部分希臘文禮儀書(參下文)

此外,部分抄本在8節後有另一結尾:「她們聽見這話,就將一切告訴彼得,和〔他〕身邊的人。後來,耶穌親自派他們出去,從東到西,叫聖徒與不至滅亡的人去傳永恆救恩的信息,阿門。」此段見於:

  • L(8世紀,安息爾字體,亞歷山大類型)
  • Psi(8/9世紀,安息爾字體,亞歷山大類型)
  • 099(7世紀,安息爾字體,亞歷山大類型)
  • 0112(6/7世紀,安息爾字體,安息爾083一份殘卷)
  • 274旁注(10世紀,草書體,拜占庭類型)
  • 579(13世紀,草書體,亞歷山大類型)
  • 一個希臘文禮儀書(1602,希臘語/沙希地科普特語〔Sahidic Coptic〕對照)3

從以上列舉證據,可見實在沒理由質疑馬可福音16:9-20不屬該書卷。支持的希臘文本,與不支持的一樣古老(下面會談到,若將說希臘語的早期教父作者見證包括在內,則支持這個較長結尾的證據,較反對者更古老)。再者,也必須注意支持的各個希臘文本其一致性(大部分屬拜占庭類型)。

反觀Terry列舉反對9至20節原屬馬可福音的抄本證據則較薄弱。舉例說,儘管抄本2386缺此節,但必須留意(如Terry所提),這是因相關皮卷散佚所致(這令人質疑文本批評家怎麼能以此作支持或反對證據)。

西奈抄本304也有同樣問題。雖然文本批評家常提此抄本馬可福音並無長結尾,然所提理據並不堅實,如Maurice Robinson說:

『〔304〕主要在詮釋部分。福音書經文穿插在詮釋段落之間,不應視之為「正常」接續的西奈抄本文本。此外,要分辨經文與詮釋部分也很難…繼〔16:8〕gar字之後,此西奈抄本有個符號,像個填密了的o字,繼而有多頁詮釋,是其他福音書結尾之概述,甚至也引述其他福音書。之後的詮釋部分,才開始概述eteron de ta para tou Markou,應是論其他書卷未提及、惟見於馬可福音之內容。最後引述其他書卷論抹大拉馬利亞、彼得、加利利、婦女懼怕等內容,但詮釋忽然在此結束,並未完成餘下敘述或對照討論。我懷疑論釋部分(只有馬太及馬可福音)原本有繼續討論,但最後一頁散佚了…因此我認為西奈抄本304不能印證短結尾之說…。』[4]

Terry列舉不支持9至20節屬馬可福音的證據之一,是眾多希臘文禮儀書,據批評文本派所說,大多數禮儀書都缺此段。其實不然。James Snapp牧師指出,首提大多數希臘文禮儀書缺此段的,是James Brooks的釋經書;[5]惟Snapp不敢苟同,他說:「希臘文禮儀書有不少證據證明16:9-20原屬馬可福音。據我所知,整全的禮儀篇章莫不包括16:9-20在內。」[6]禮儀書也的確印證Snapp牧師的話,據標準拜占庭瞻禮曆,在復活節後第五個星期四、諸聖節晨禱,並繼後十個星期日都讀馬可福音16:9-20。[7]可見指馬可福音並無長結尾的說法,所提證據並不堅實。

基本上,主要的希臘文本證據,都與自詞「最古老並最佳」的西奈抄本與梵蒂岡抄本相對;文本學者偏好這兩個文本,僅以此為基礎,就想推翻支持長結尾的所有抄本證據(此外還有其他證據,下文再談)。還有另一點,令批評家理據更顯薄弱,梵蒂岡抄本在8節後留空了整整一欄,空位尺寸很接近9至20節所佔篇幅,可見抄經人是明知道有此結尾,只是不肯定是否刪除該段,惟有留空,以備日後可能要將經文加上去。此外,上述四個安息爾字體的短結尾文本,均在20節後寫明,有一個長結尾,顯示文士不太肯定哪一個結尾屬原著。[8]

還有其他古老譯本,亦印證16:9-12原屬馬可福音。Terry列舉許多古老版本支持長結尾,如敘利亞文通俗譯本(Syriac Peshitta),約於二世紀中至四世紀末譯成(學者仍未有定論),此抄本包含相關經節。另外,大部分其他敘利亞文古譯本都包括16:9-20,如庫熱頓抄本(Curetonianz,約425年)、巴勒斯坦抄本(Palestinian,五世紀),和大部分哈可蘭抄本(Harclean,七世紀);其餘小部分哈可蘭抄本正文雖缺此段,卻也見於旁注。

武加大本從一開始就包含此段。耶柔米雖隨優西比烏之說,指不少希臘文抄本缺此段,卻仍將之寫進武加大本。值得留意的是,按耶柔米的說法,他乃是用手邊可得的希臘文抄本修訂當時種種拉丁古本證據(或最少一個拉丁古本,因在武加大本面世前,奧古斯汀不想有太多拉丁版本,所以當時這類文本不會太多)[9]。早期教父希臘文著作裡引述馬可福音長結尾由來已久(參下文),足證此段一直存在,儘管優西比烏指不少希臘文抄本缺此段。按合理猜測,耶柔米所用的希臘文抄本可能就有此段,不然的話,他大概會將這個段落從武加大本刪除。再者,也是按合理推論,耶柔米所做的工夫,是修編當時的拉丁古本,使其規範化,而似乎這些文本亦包含馬可福音長結尾。他手上的拉丁古本約於150年或後二十年時,從希臘文翻譯過來,[10]其意大利形式後來成為中世紀時瓦勒度派(Waldensians)聖經之基調,較少受當時流行的天主教武加大本影響(事實上,羅馬天主教一直打壓瓦勒度派,是以此派似乎不大可能隨教廷模式修改其拉丁文聖經);此派聖經譯本就包含馬可福音長結尾,從瓦勒度派聖經譯成的塔爾德文抄本(Tepl Codex)也是如此。追本溯源,可知拉丁古抄本的確包含馬可福音16:9-20,從而發展出爾後各種譯本;而並無證據顯示,瓦勒度派拉丁文聖經是受武加大本影響的。

值得留意的是,僅一個拉丁文古抄本(博比奧抄本〔Bobbiensis〕k,公元400年)不包括長結尾,卻以短結尾取代之,不像其他抄本,僅在9節前作修訂附注;博比奧抄本是這樣處理的惟一抄本。然而這個文本卻不太可靠,比如說,在3至4節之間出現不尋常的插段,8節部分亦遭刪除;因此,以這個抄本作為反對長結尾的證據,也不大可靠。

此外,哥德文本(譯於約350年)亦證明長結尾的確存在。相關段落多見於科普特譯本,及所有含馬可福音16章的埃塞俄比亞抄本。文本批評學者常說,馬可福音長結尾在埃塞俄比亞抄本從缺,如Bratcher與Nida等指,「阿美尼亞、埃塞俄比亞與格魯吉亞版本諸多重要抄本」均不含該段落;[11]Metzger亦曾經認同此看法,後來卻推翻前說,承認長結尾的確見於諸多抄本。他指出,「筆者查考65種埃塞俄比亞抄本的馬可福音結尾,發現沒一種結束於16:8,大部分(47個抄本)都在8節後寫上今日所稱的短結尾,隨後再寫長結尾(9至20節),情況與學者一般說法有異」。[12]

缺此段落的,其實只有敘利亞文西奈版本(四世紀),及其中一個沙希地科普特語抄本。另兩個埃塞俄比亞禮儀書亦然,但那並非正式的馬可福音文本,而且是殘篇,之所以缺少相關段落,可能只由於抄本損毀,因此不足以成為證據。阿美尼亞文本大致上都不含長結尾,但要留意的是,五世紀時一位阿美尼亞主教戈普的阿茲尼(Eznik of Golp)曾在其著作《抗異端》(Against the Sects, 441-449)引述馬可福音長結尾。[13]雖然Colwell指出,Lyonnet曾反駁此證據,[14]認為阿茲尼所引述經文無論與希臘或阿美尼亞的武加大本都不相近,然而Lyonnet此說其實是針對Conybeare的說法-即以阿茲尼徵引經文證明他有「今天的阿美尼亞版本」,並非以推翻長結尾說。而我們知道,阿茲尼曾參與阿美尼亞本聖經早期翻譯與修訂工作,因此似乎駁倒Lyonnet的論據。現存阿美尼亞武加大本要到976年才成書。阿茲尼應在以弗所會議後,帶同希臘文經卷返回阿美尼亞,據此翻譯早期阿美尼亞版本;他徵引馬可福音該段經文,足證他手上版本包含那個段落,他也認為可靠,並將之包括在譯作裡。

從其他古本證據足見,或論普遍性、或論抄本年期,均證馬可福音應包括16:9-20。經文見於多個譯本,均可追溯至早期希臘文本,較反對此說的文本證據(西奈與梵蒂岡抄本)更古老。

有說這論據不強,因目前並沒有據之翻譯的原抄本,不能肯定原本真有這段經文,或是翻譯時因武加大本的壓力而後添上去的。但這個駁論甚為薄弱,有幾個理由。第一,是長結尾的普遍性。我們看見整個古代世界裡,同一段經文以同樣方式、同樣讀法(雖間或有一點差異)出現;也正是那些譯法上小差異,證明9至20節本來就大致如此,而非後來據拜占庭文本模式添上去的。

第二,許多此等譯本之翻譯、流行地區,均在武加大本影響範圍外(如科普特、埃塞俄比亞與敘利亞譯本),或在武加大本傳至並流行以前已在當地使用(哥德)。第三,批評家的論據,實也自相矛盾-此派常提的希臘文本證據,均是原版本後三世紀作品;若說長結尾可能是這段期間內由文士後添的,那我們是否也可以說,這些「最古老又最佳」的希臘文抄本之所以缺少該段經文,乃由於更早期的母本缺頁,致令西奈及梵蒂岡抄本散佚該段?[15]再者,下文會談到,不少早期教父希臘文本早在亞歷山大文本出現前就引述這段經文,足證他們手上的希臘抄本載有馬可福音長結尾。

除種種文本證據外,早期教父著作亦證明16:9-20原屬馬可福音。最早期例子,有帕皮亞(Papias)引述馬可福音16:18,引述自優西比烏。[16]帕皮亞與幾位使徒和門徒同時代,曾記述巴撒巴(參使徒行傳1:23)誤服毒藥卻蒙神蹟拯救,同時記述幾宗神蹟,是繼承自眾使徒的傳統事蹟;他強調,如此蒙神蹟拯救與令死人復活乃關乎基督,並且他似乎相當熟悉馬可福音長結尾,將該節經文與主耶穌基督相提並論。可見帕皮亞可能特意提及此傳統,以作履行馬可福音16:18之示範。

約165年,殉道者游斯汀(Justin Martyr)也似乎提及馬可福音16:20。[17]他在解釋基督升天、並在父神右邊掌權之教義篇章裡,就用「〔證實所傳〕的道」(tou logou)、「到處傳揚福音」(exelqonteV pantacou ekhruxan)等語句,並述基督升天後眾使徒的活動。游斯汀將這些語句相提並論,與馬可福音16:20做法如出一轍(只調轉次序);據上文下理看來,似乎游斯汀也很熟悉馬可福音長結尾,於此隱然提及。

約在同時代,愛任紐(Irenaeus)曾直接引述馬可福音16:19(約公元177年),[18]亞述人塔提安(Tatian)也在其《對觀福音》(Diatessaron)[19]包括此段在內,此文獻旨在嘗試調和四福音敘述。(約公元175年)特土良(Tertullian)約於公元215年曾提及馬可福音16:19。[20]另據特里格利(Tregelles)說,[21]希坡律陀(Hippolytus,約公元235年)最少兩次引述馬可福音16:18-19。賽普良(Cyprian)記述第七次迦太基會議(公元256年)時寫道,泰伯流的文新度(Vincentus of Thibarus)明顯引述馬可福音16:17-18。[22]《使徒憲典》(Apostolic Constitutions,三至四世紀)曾引述馬可福音16:16[23],另在別處兩次提16:15。而據馬格尼斯(Macarius Magnes,約公元390年)說,新柏拉圖學派的波菲里(Porphyry)或其門生希洛克勒(Hierocles,一般將其作品誤定於早一世紀)常攻擊馬可福音16:18,提及二人質疑該段經文所傳達信息(卻非質疑經文之可信性),並述馬格尼斯的駁論。[24]敘利亞教父阿弗哈德(Aphrattes,約公元345年)也曾引述經文,[25]足證該段已廣為敘利亞基督教徒接受。

最早反對16:9-20原屬馬可福音的,大概是優西比烏,他說大部分希臘文抄本都缺該段。[26]然而他提此說之背景,是嘗試整合福音書記述,他因此目的而提出理據,其實相當薄弱。[27]優西比烏較熟悉的文本都缺馬可福音長結尾,其實不難理解,因幾種抄本來源均屬亞歷山大類型,與西奈及梵蒂岡抄本關係密切。有說優西比烏約於公元315年為國皇君士坦丁預備的50種抄本,都源自西奈及梵蒂岡抄本。[28]他手上未必有帝國別處流行、載有相關段落的其他抄本,而那正是愛任紐及帕皮亞所用的。再者,優西比烏所反對的馬可福音長結尾,其實也是個選項,不過他為整合四福音而必須二擇其一,只是他認為馬可福音終於16:9比較能調和四卷記述而已。這反而證明,優西比烏不僅知道有此結尾,也見於諸多抄本,並非如他所說在眾抄本中從缺;不然的話,他不如說該段經文杜撰,索性完全刪掉更簡單。

論者亦常指耶柔米(約公元395年)是另一反對長結尾論的早期教父。但正如Burgon所說,他不過隨優西比烏之說,算不上獨立判斷。而實際上,耶柔米並不反對此段經文存在,甚至曾在著作裡引述馬可福音16:14,並在修訂拉丁古本的武加大本中包括此段落。要知道耶柔米修訂拉丁譯本的時候,乃是手持希臘抄本,若後者不含相關段落,他必不會將經文寫進拉丁譯本裡去。因此,按合理猜測,他手上的希臘抄本載有長結尾,儘管他隨從優西比烏的理論。

不少早期教父著作大量引述馬可福音長結尾,印證基督教史最初數世紀的基督徒均接納此段是原有經文,與馬可福音其他部分、並整本聖經享同等權威。除上述文獻外,Burgon另舉長長一列早期教父著作清單及文獻,均曾引述該段經文,包括:三世紀的《彼拉多行傳》(Acta Pilati),並異端賽爾蘇斯(Celsus)的著作;四世紀有敘利亞正典列表(Syriac Table of Canons)、低土馬(Didymus)、敘利亞使徒行傳、李奧提斯(Leontius)、托名的以法蓮(Pseudo-Ephraem)、耶路撒冷的西里爾(Cyril)、伊彼法尼(Epiphanius)、安波羅修(Ambrose)、奧古斯汀(曾在幾篇論復活的講道中引述該段,足證西方禮儀書廣泛接受經文),和屈梭多模;五至六世紀有里奧(Leo)、涅斯多流(Nestorius)、亞歷山大的西里爾、帕特里修(Patricius)、梅格道(Marius Mercator)、希斯修(Hesychius)、格利安提斯(Gregentius)、普羅斯帕(Prosper)、帖撒羅尼迦的約翰,和莫特提斯(Modestus)。[29]

縱觀雙方證據,論者若夠客觀,即可見希臘文獻、其他古本,並早期教父著作均有充足證據,證明16:9-20原屬馬可福音,當時已廣泛接納為經文部分。儘管如此,文本批評學派總是諸多反駁,圖推翻此說。

內證

除Westcott與Hort的錯誤假設外,文本批評學派亦訴諸行文風格,指馬可福音16:9-20寫作手法有別於書卷其他部分,從此推論出馬可福音「原本」的結尾已散佚,於二世紀中才讓後人以目前的「長結尾」取代。但如上所述,同時存在的「短結尾」只見於少數較後期的希臘抄本,未被哪位早期教父、或任何古本引述過,除了一個拉丁文古本外(但這個文獻與西奈抄本、梵蒂岡抄本一樣,有「最古老未必等於最好」的問題)。當然,論者提這個短結尾,非以此作為馬可福音「真正的」結尾,僅藉以顯明有文士抄經時擅自補遺,從側面證明長結尾也可能是後添的。

這的確也令人生疑,卻是個循環論據,你要接受文本批評學派所說,則必先接受長結尾的確於二世紀中由文士添加,不然的話,光提六世紀文士添加短結尾一事,根本不足以證明長結尾也是後添的。你若從一開始就不認為長結尾是二世紀中期杜撰的,就更難以六世紀時的補遺例子,反證二世紀時就有人添加內容的說法。

另外,有說長結尾是為補馬可福音「原著已散佚結尾」之漏,這又可能嗎?值得留意的是,「長結尾在二世紀中出現」之說,只是Westcott與Hort一派瞎猜,旨在推翻早期教父曾引述經文之證據,因相關文獻較「最古老而最佳」的亞歷山大類型文本更早。文本批評學派之理論,主要仰仗梵蒂岡與西奈抄本權威,兩者皆為四世紀中至晚期作品。但早期教父著作早在兩世紀前已引述馬可福音長結尾之經文,就令他們的說法站不住腳了;這些例子大大削弱了文本批評學派所舉文獻之權威,他們由是抓狂,惟有自圓其說,指長結尾是二世紀中期後添的,才讓眾教父廣泛徵引。換言之,他們並沒質疑自己的理論基礎是否有漏洞,卻是發明情節以迎合理論。

而這個「杜撰長結尾」的說法,只是一廂情願的猜想。前面說過,似乎有更早期的教父著作-約在一、二世紀轉折時期-就引述馬可福音16:18,即前述巴撒巴誤服毒卻蒙拯救之記述。再者,馬可福音16:9-20見於眾多古本,足見其普遍性,在古代基督徒世界廣泛流存,亦有大量希臘抄本證據。與此同時,整個羅馬帝國的教父著作文獻亦支持長結尾說。杜撰說難以解釋的是,這個「杜撰」的結尾怎麼能在整個古代世界廣傳,且見於各種馬可福音文本,流傳至今;又為何反面證據只見於埃及一帶,並寥寥幾個屬亞歷山大類型的版本?

面對理據不足的困境,像Metzger等文本批評學者惟有提出行文風格的內證,顯示長結尾有別於馬可福音其他部分,不可能出自同一作者手筆。以下為Metzger所提論據:

「長結尾雖見於各種文本證據,有的也相當古老,但從內證可見,該段落應是二等文本。舉例說,當中有17個字非馬可慣用,也不像馬可的風格;8至9節之間過渡不順(8節的主語是婦女,9節的主語卻應是耶穌);還有9節再提及馬利亞,但其實之前(1節)她已經出場了-這都顯明長結尾是後添的,因見馬可福音在8節忽然完結,於是添補更完整的結尾。」[30]

或者先談談Metzger較慎密的理據-長結尾用詞非馬可慣用語。但仔細查究,這論據其實不太有說服力。Holland就曾提出有力駁論,[31]他說,雖然馬可福音16:9-20確有若干詞語,並不見於馬可福音別處(但所有「獨特用字」均以其他形式見於該書卷),但在新約裡,這並非單一現象。馬可福音的長結尾共有183個希臘字,其中53個不見於馬可福音,21個不見於新約。Metzger認為,在這相對短小的篇幅竟有那麼多獨特用字,足證風格迥異;此論據似乎強,其實不然。Holland舉路加福音1:1-12為例,兩段篇幅相約,卻也有20個字或字詞形式不見於新約別處。再者,在長結尾以外的馬可福音其他內容,也有不少於102個獨特用字,是這卷書特有的。同樣地,另三卷福音書亦有不少獨特用字或字詞形式(馬太137個,路加312個,約翰114個),因此馬可福音(或新約其他書卷)任何段落之用字風格獨特,不足以證明16:9-20原不屬該書卷。Bruce Terry曾對馬可用字與寫作風格作類似、但更深入分析,所得結論是,文本批評學者的說法是言過其實。[32]

至於Metzger其他論據,都乏善足陳。他說8至9節之間轉折不順,令9至20節似是8節突然終止再後添的。但綜觀該福音書卷,也有其他幾處轉折不順的情況,當中主語、地點等都在敘述中突然改變。比如馬太與馬可的敘述,可見彼得跟著拘捕耶穌的兵丁等一行人(馬太福音26:58;馬可福音14:54),卻忽然筆鋒一轉講別的事,然後再回說彼得不認基督(馬太福音26:60-75;馬可福音14:66-72),兩卷書皆在彼得故事中間插進毫不相關的情節。另一個例子是馬可福音5:22-43,在基督令睚魯女兒死而復生的故事裡,插進祂醫治血漏婦人的情節,中間打斷了故事的流程,也沒嘗試將插段融進死而復活的大故事裡去。這兩個例子正如馬可福音16:8至9節之間的問題,行文皆非常突兀,卻沒有人因此質疑該段落之可信性。

Metzger又指,9節重提抹大拉馬利亞這個主位。但正如Holland指出,[33]這是因為1節也提及另一個馬利亞(雅各母親),因此9節時必須注明,救主是向抹大拉馬利亞顯現,以免混淆。當然,經文也補充說,耶穌曾從她身上趕出七個鬼,但這做法非本段獨有,亦見於路加福音8:2。可見批評的論據未能成立。

總結

實在難以理解為何文本批評學派亟欲從神話語刪除馬可福音16:9-20。如前所說,希臘文本的外證其實證明本段的確屬於馬可福音,其他古本亦強烈印證之。批評學者因外證不足,就訴諸內證,但理據亦站不住腳。然而他們依然將16:9-20排除在馬可福音之外,以此為「學者」立場,誰敢反對即判為不學無術之輩。此等批評學家無論治學態度或方法(其實也不限於這個問題)都與進化論者相似。進化論者聲稱其科學證據「鐵證如山」,但沒有一個證據通過理性與科學測試。基本上,物種起源之整個偶發進化論基礎都很薄弱,只需學士學位程度的科學知識已足以駁倒。同樣地,文本批評學派愛說「學者所言」、「鐵證如山」,以支持其立場,但所提論據往往只是「版本愈古老愈好」等三流貨色,且對其他證據(如早期教父著作引文)視而不見,是治學大忌。

無論如何,志切研讀神整全話語的基督徒,不必懼怕馬可福音16:9-20遭刪除掉。儘管文本批評學派不惜以薄弱證據、及循環論證等方法自圓其說,但所言不足信,基督徒不必理會。

(1) - 參http://www.studytoanswer.net/bibleversions/gnostic.html#oldest

(2) - B. Terry, A Student's Guide to New Testament Textual Variants, entry for Mark 16: 8, referred throughout.

(3) - The Encyclopedia of New Testament Textual Criticism, entry for "Lectionaries".

(4) - M. Robinson, cited in The Encyclopedia of New Testament Textual Criticism, entry for Manuscript 304.

(5) - J. A. Brooks, The New American Commentary: An Exegetical and Theological Exposition of Holy Scripture - Mark, Vol. 23, p. 272.

(6) - J. Snapp,電郵訪談。

(7) - "Lectionaries," op. cit.

(8) - Cf. H. B. Swete,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Mark, pp. 105-107.

(9) - Jerome, “Preface to the Four Gospels”,耶柔米為武加大本作序,383年從羅馬致函大馬士革。

(10) - H. S. Miller, General Biblical Introduction, p. 236.

(11) - R. G. Bratcher and E. A. Nida, A Translator's Handbook on the Gospel of Mark, p. 506.

(12) - B. M. Metzger, The Early Versions of the New Testament, p. 234.

(13) - See F. C. Conybeare, The Expositor, 5th series, II, pp. 401-421

(14) - E. C. Colwell, "Mark 16: 9-20 in the Armenian Version,"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1937, p. 384;明顯提到S. Lyonnet在Les Versions Armenienne et Georgienne du Nouveau Testament所提討論。

(15) - 事實上,Hort也承認這是絕對可能的。B. F. Westcott and F. J. A. Hort, The New Testament in the Original Greek, "Notes on Selected Readings," p. 49。

(16) - Eusebius, Church History, Bk. 3, Ch. 39.9.

(17) - Justin Martyr, First Apology, page 45.

(18) - Irenaeus, Against Heresies, Bk. 3, Ch. 10.6.

(19) - D. E. Hiebert, Mark: A Portrait of the Servant, p. 412.

(20) - Tertullian, Against Praxeas, Ch. 2.1.

(21) - S. P. Tregelles, An Account of the Printed Text, p. 252.

(22) - The Seventh Council of Carthage Under Cyprian, Statement of Vincentus of Thibarus

(23) - Apostolic Constitutions, Bk. 6, Sec. 15.

(24) - Macarius Magnes, Apocritus, Chapters 16 and 24 respectively.

(25) - Aphraates, Demonstration One: Of Faith, Sec. 17.

(26) - Eusebius, Questions to Marinum, Page 1.

(27) - See J. Morison, A Practical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rk, pp. 468-469.

(28) - Metzger, op. cit., p. 24

(29) - 引自J. Burgon, The Revision Revised, p. 423.

(30) - Metzger, op. cit., p. 227

(31) - T. Holland, Crowned With Glory: The Bible from Ancient Text to Authorized Version, pp. 231-234

(32) - 參Terry網上文章:http://bible.ovc.edu/terry/articles/mkendsty.htm

(33) - Holland, op. cit., p. 230.

這篇文章翻譯自Timothy W. Dunkin的在線文章「Why Mark 16:9-20 Belongs in the Bible, A Case Study in Westcott-Hortian Silliness」

http://www.studytoanswer.net/bibleversions/marken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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